近日,奧黛麗·赫本的次子盧卡·多蒂在蘇州打贏了一場官司,瞬間沖上熱搜。一家名為“Angel’s赫本時光”的餐廳,因長期擅自使用赫本的姓名和肖像,被法院判決侵權。這場跨越時空的維權,不僅讓網友直呼“干得漂亮”,也讓人好奇:赫本的兒子是怎么發現蘇州這家店的?
事情要從2014年說起。蘇州某餐飲公司開了一家“Angel’s赫本時光”餐廳,在隨后長達十年的時間里,無論是門店裝潢、官網還是微信公眾號,赫本的姓名和肖像都被用作商業宣傳的“金字招牌”,全程未獲得任何授權。即便在訴訟期間的2025年,他們也僅僅撤下了肖像,但“赫本”這個名字和相關的宣傳元素仍在使用,可謂“換湯不換藥”。
![]()
![]()
![]()
面對這種“躺賺”行為,赫本的次子盧卡·多蒂坐不住了。他一紙訴狀將餐廳告上法庭,認為這不僅侵害了母親的人格尊嚴,也給他這位近親屬帶來了精神損害和經濟損失。他的訴求非常明確:立刻停止使用、公開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及維權開支11.8萬元。
案件經過一審(蘇州工業園區法院)和二審(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的判決十分清晰:涉事餐廳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奧黛麗·赫本”的姓名,公開登報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
被告餐廳的辯解聽起來頗有些“法盲”意味。他們聲稱赫本已去世32年,人格權“隨之消滅”,其兒子沒有資格維權。但法院的認定狠狠打了臉:死者的人格利益依然受法律保護,其衍生的經濟利益可由近親屬繼承享有——盧卡作為赫本的兒子,維權資格毋庸置疑。
![]()
![]()
餐廳又辯稱使用“赫本”屬于正當使用,并未丑化形象。然而,在中國的文化語境和公眾認知里,“赫本”二字早已與那位傳奇女星奧黛麗·赫本形成了唯一、穩定的對應關系。繼續使用這個名稱,極易誤導公眾,讓人以為這家餐廳與赫本家族存在官方合作。即便撤下了肖像,長期使用名稱的行為本身,就構成了持續性侵權。
最終,法院綜合考量了侵權時長高達10年、被告主觀上缺乏悔意(未主動停用名稱)、維權成本以及餐廳的盈利情況,判定20萬元的賠償具有懲戒性質。
這場官司的意義,遠不止于一家餐廳的改名。它明確了一點:公眾人物去世后,其人格尊嚴與潛在的經濟利益并不會“人死燈滅”,近親屬有權站出來維權。這正體現了《民法典》第994條對人格利益的延伸保護,也給所有企業敲響了警鐘:想使用名人IP(包括已故名人)“搭便車”?先問問法律同不同意。
![]()
部分消費者曾誤以為該餐廳獲得了官方授權,這恰好印證了法院關于“誤導公眾”的判斷。那么,赫本的兒子究竟是如何發現萬里之外這家“山寨”餐廳的呢?原來,赫本家族設有專業團隊專門管理她的遺產權益;而盧卡本人更是一名廚師兼作家,曾出版過赫本的家庭食譜,對餐飲行業的侵權行為自然格外敏感。
網友們的評論也一針見血:“明顯侵犯了姓名權和肖像權,還狡辯”;“這餐廳是覺得沒人會來找吧,結果人家來打官司了”;“以為用國外名人的就沒事了?”;還有人心疼地表示:“掛別人畫像還到處商用宣傳確實不合適,不過她兒子這是怎么發現的?”
總而言之,這場橫跨太平洋的維權案,不只是為赫本正名,更是一次生動的普法課。它告訴所有人:對經典的敬意,不應是肆無忌憚的消費;而法律的保護,也從不因時間流逝而褪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