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池一跳的生死16分鐘:體育老師殞命背后的安全之殤…
10月18日傍晚,浙江寧波慈溪博睿游泳館的淺水區,36歲的體育老師胡先生俯身示范跳水姿勢時,誰也沒料到這一躍竟成永別。監控記錄下揪心一幕:他頭朝下跳入1.1米深的泳池,頭部猛烈撞擊池底,身體隨即僵硬地浮在水面,7歲的女兒在旁焦急拉扯卻無力撼動 。10月24日,記者從其表姐鄒女士處證實,經ICU搶救四五天無效后,胡先生已不幸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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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很優秀的體育老師,常來這家游泳館鍛煉。”鄒女士的聲音帶著哽咽,當晚胡先生正教女兒跳水技巧,未曾想錯誤的入水方式與過淺的水深釀成慘劇。更令人痛心的是,7歲女童發現父親異常后,僅憑本能試圖將其拉起,“孩子根本抬不動,卻不知道喊救命,就這么默默拉扯了12分鐘,才跑回家叫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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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12分鐘的沉默,成為錯失救援的關鍵伏筆。鄒女士痛心疾首地指出:“小朋友沒有常識,但大人沒教過她救不了要呼救。哪怕喊幾聲,工作人員也該發現了。”從出事到家屬趕到,整整16分鐘內,泳池邊的救生員始終未曾介入。“如果救生員第一時間施救,絕不會是現在的結果。”鄒女士出示的出院小結上,“溺亡”二字格外刺眼。
但游泳館的說法與此相悖。負責人稱事發時正值飯點,3名救生員均在崗,“看到胡先生趴在水里,可他女兒在旁邊,以為父女倆在玩耍。水下憋氣五六分鐘很正常,誰也沒多想。”工作人員強調,胡先生肺里并無積水,死因實為頸椎斷裂,“1.1米水深跳水極危險,館里早有提醒。”這種說法引發更多疑問:肺部無積水卻被認定為溺亡?頸椎損傷與延誤救援是否存在關聯?
醫學專家的解讀揭開了謎底。湖南中醫藥大學易瓊醫師指出,淺水區頭朝下跳水時,水流沖擊力集中于頸椎,易致骨折脫位傷及脊髓,而脊髓損傷可能引發呼吸功能衰竭,雖無積水仍可能被診斷為溺亡相關并發癥。北京急救中心王小剛醫師則強調,頸椎損傷患者需立即專業處置,拖延16分鐘足以錯失最佳搶救時機。
更值得深思的是游泳館的安全疏漏。根據《游泳場所管理辦法》,救生員需每15分鐘巡池一次,對異常情況立即處置。但該館救生員因“誤以為玩耍”未及時介入,顯然違反操作規范。法律人士指出,即便有安全提示,館方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仍需承擔責任。目前當地已成立專班處置,家屬正申請尸檢,善后協商仍在進行中。
這場悲劇留下太多警示。鄒女士的嘆息戳中痛點:“這是本可避免的死亡,就因延誤太久。”對孩子而言,缺失的應急呼救教育讓她在關鍵時刻陷入被動,這份童年記憶或將成為終身遺憾。對泳客而言,淺水區跳水的致命風險仍被普遍忽視——國際標準明確,跳水區域水深需達1.8米以上,1.1米淺池屬絕對禁區。
16分鐘的時間差,折射出個人安全意識的薄弱、兒童應急教育的缺失與場館管理的漏洞。當胡先生的生命定格在泳池邊,留給世人的不僅是惋惜,更是對安全防線的深刻拷問:每一個疏忽的瞬間,都可能成為生命無法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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