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依托咪酯就是吸毒
販賣依托咪酯就是販毒
對此類涉毒違法犯罪
公安機關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
堅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近日,江西省于都縣公安局在偵辦一起吸食依托咪酯案件時,通過深挖徹查,成功鎖定并抓獲涉嫌販賣依托咪酯“上頭電子煙”的犯罪嫌疑人楊某及徐某。
經查,楊某與徐某系男女朋友關系,在明知依托咪酯被列管的情況下,仍從事販賣“上頭電子煙”的非法活動。
經綜合研判分析,民警發現楊某二人近期在江西省瑞金市一帶活動,遂組織警力前往抓捕。在瑞金警方的大力支持下,民警在某出租公寓將二人及另一名涉案人員羅某抓獲,現場繳獲空煙彈40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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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尿液檢測,三人均呈依托咪酯陽性。經審訊,楊某與徐某對吸食并販賣含依托咪酯“上頭電子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楊某、徐某均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羅某因吸食行為被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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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已被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凡非法吸食、走私、販賣、運輸、制造依托咪酯的,一律按涉毒違法犯罪處理。所謂的“上頭電子煙”實質是“毒”不是“煙”,一旦沾染,不僅嚴重損害健康,更將面臨法律嚴懲。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切勿觸碰法律高壓線
若發現涉毒線索
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贛州禁毒】
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提醒您:
珍愛生命 遠離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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