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一名孩子帶著70克金飾去金店售賣,王老板察覺金飾可能是孩子偷拿家人的,既怕拒收后孩子被騙、金飾難追回,又怕高價收購違規,最終以10元/克“買下”,事后找到家長歸還。本文拆解事件經過、法律邊界,結合網友觀點普及相關法律知識,最后聊聊這種暖心操作的尺度問題。
一、娃帶7萬金飾賣店,老板10元/克“截胡”?
家人們,刷到個超有爭議的事!四川雅安一家金店,突然闖進個背著書包的瘦小娃,掏出來一兜金首飾,問老板收不收。這可不是小玩意兒,老板一眼就看出是真品,掂量著得有70克,按市價算差不多7萬塊!
老板王哥(化名)瞬間警惕了——一個孩子拿這么貴重的金飾,大概率是瞞著家人偷拿出來的。他溫和地問來源,娃支支吾吾說“是自己的”,眼神躲躲閃閃,明擺著沒說實話。
這時候王哥犯難了:按規矩,未成年人賣貴重物品肯定得拒收,但萬一直接拒了,娃轉頭找個黑回收點,被人幾百塊騙走,金飾再想追回來就難了;可要是按市價收,不僅不合規,回頭家長找來,自己妥妥得惹上糾紛。
糾結幾秒后,王哥想出個招:“小朋友,叔叔按10塊錢一克收你的。” 娃根本不懂黃金價格,一聽能賣錢,立馬點頭同意。70克金飾,王哥給了700塊現金,還叮囑娃好好保管。等娃走了,王哥趕緊發動人脈打聽,沒多久就找到了娃的家人,把金飾原封不動還了回去。
事后王哥把這事發網上,本來想傳遞正能量,沒想到評論區吵翻了——有人夸他暖心機智,也有人說他這是“變相收購”,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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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劃重點:老板的操作,合法嗎?
別光看表面暖心,這里面的法律門道可不少!用大白話給大家拆解清楚,以后遇到類似情況也能拎得清。
首先,這筆交易根本不算數! 根據《民法典》,8歲以下的娃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做啥交易都無效;8歲以上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干買文具、零食這種小事,賣7萬塊的金飾遠超他的能力范圍,交易得家長同意才算數。王哥就算是以10元/克“買”的,這筆交易也屬于“效力待定”,家長不認賬,隨時能要回金飾,王哥也得把700塊還回去——他后來主動還首飾,其實是在履行法律義務。
其次,老板為啥不算詐騙? 有人說,7萬的東西用700塊收,這不是騙小孩嗎?但《刑法》里的詐騙罪,核心是“想非法占有別人財物”。王哥低價收金飾,是怕娃被黑商家騙,之后還積極找家長歸還,壓根沒想著要占這便宜,主觀上沒壞心眼,所以既不構成詐騙罪,也不算治安違法。
最后提醒一句:如果是普通商家遇到未成年人賣貴重物品,最穩妥的是先穩住孩子,趕緊聯系家長或報警,別輕易交易——王哥的操作是特殊情況,換個人要是沒及時歸還,很可能就踩了法律坑!
三、網友吵翻:是暖心機智還是打擦邊球?
這事一曝光,網友們分成了兩派,觀點差得老遠!
支持王哥的網友占大多數:“這老板太機智了!要是直接拒收,娃說不定就被騙子盯上了,7萬的金飾可能就沒了,家長得感謝他!” “既保護了金飾不流失,又沒讓娃白跑,還沒違規,簡直是教科書級別的處理方式!” 還有人說:“比那些見錢眼開,直接低價坑小孩的商家強一百倍!”
反對的聲音也很明確:“不管啥理由,收購未成年人的貴重物品就是不合規,這是打法律擦邊球!” “萬一老板事后沒找到家長,或者中途變卦,這不就成了非法收購嗎?” 還有網友擔心:“這會不會給別人傳錯信號,以為低價收娃的東西沒事?”
也有中立網友理性分析:“暖心是真的,但風險也大。最好還是先報警,讓警察幫忙聯系家長,更穩妥也更合法。”
結論:暖心操作的“尺度”,該怎么把握?
王哥的初衷絕對是好的,既避免了金飾被黑回收點騙走,又幫家長挽回了損失,這份責任心值得點贊。但從法律角度看,他的操作確實踩著“灰色地帶”——如果不是后續及時歸還,很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其實這事也給大家提了個醒:遇到未成年人處置貴重物品,“暖心”和“合法”得兼顧。是像王哥這樣先“臨時保管”,還是直接報警?哪種方式更能保護孩子和財物安全?
最后想問大家:你覺得王哥的做法值得提倡嗎?如果是你遇到這種事,會怎么處理?歡迎在評論區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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