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群眾騎乘電動車交通安全意識,從源頭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2025年10月22日,浚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走進丁香街電動車市場,向這里的商戶、顧客等宣傳電動車相關交通安全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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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一邊沿街向大家發(fā)放《鶴壁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致騎乘電動自行車人員的一封信》等宣傳資料,一邊向大家詳細講解相關交通安全知識:一是商戶需規(guī)范銷售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杜絕拼裝改裝行為,消費者購車后需按規(guī)定完成登記上牌;二是在騎乘電動車出行時,要全程佩戴好安全頭盔。倡議商戶將頭盔作為購車配套禮品,強化安全防護意識;三是騎行電動車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商家在銷售過程中也要做好教育提醒,不闖紅燈、不逆行、不走機動車道、不酒后駕駛、不違法載人等,且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宣傳中,民警還特別叮囑駕駛電動車出行的老年朋友:“年紀大了腦力和體力會弱一些,出門一定要慢點開、戴牢頭盔,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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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同志講得實在,都是保命的提醒!我們一定照著做!”在現(xiàn)場的張老漢聽完宣傳后連連點贊。(河南法治報記者李杰通訊員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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