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再婚,老伴每月給我三千,我以為是真愛,直到他讓我過戶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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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58歲,姓李。
老伴走了五年,家里就剩下我一個人。
女兒結了婚,有自己的小家,雖然常回來看我,但人一走,屋子就空了。
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看電視,晚上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
時間長了,人也變得懶得動彈,懶得說話。
鄰居王姐看我整天沒精打采,就勸我:“老李,你還年輕,再找個伴吧,一個人太苦了。”
我一開始直搖頭,都這把年紀了,還折騰什么。
但夜深人靜的時候,那種孤獨感,真的讓人害怕。
后來,經人介紹,我認識了老張。
他比我大兩歲,退休工人,老伴也走了幾年。
他看起來老實巴交,話不多,但手腳很勤快。
我們見了兩次面,他話不多,但都說在點子上。
他說:“我也是一個人,就想找個人一起吃個飯,說個話,生病了能有個人在跟前遞杯水。”
這話說到我心坎里去了。
我女兒也替我把了把關,覺得老張這人看著還算本分,也就沒反對。
就這么著,我們認識了不到半年,就去領了證。
剛結婚那陣子,日子過得確實舒心。
老張每天早上主動去買菜,我負責做飯。
吃完飯,我們倆就一起去樓下公園散步,跟老鄰居們聊聊天。
他對我很好,家里燈泡壞了,水管漏了,他二話不說就自己動手修好。
我多年的肩周炎犯了,他還會笨手笨腳地幫我按摩。
從結婚第二個月開始,他每月初都會塞給我一個厚厚的信封。
“老李,這里是三千塊,你拿著花,買點自己喜歡的東西,別委屈自己。”
我推辭不要:“我自己的退休金夠花了。”
他把信封硬塞我手里:“我們是一家人,我的錢就是你的錢,分那么清楚干什么。”
聽他這么說,我心里熱乎乎的。
我把這錢單獨放在一個抽屜里,想著以后家里有什么急用,這也是一筆錢。
女兒周末回來看我,見我氣色好了很多,臉上也有了笑模樣,也替我高興。
她悄悄跟我說:“媽,看來這張叔是真心對你好,這下我也放心了。”
我也覺得,自己晚年總算有了個依靠,找到了一個真心實意和我過日子的人。
我開始把這個家當成我們共同的家來經營。
我用他給的錢,加上自己的錢,把家里的窗簾、沙發套都換了新的。
我還學著給他做他老家口味的菜,他每次都吃得一干二凈。
好日子過了不到半年,老張開始時不時地唉聲嘆氣。
我問他怎么了,有心事就說出來,別憋著。
他擺擺手:“沒事,就是為了我那大孫子。”
“聰明是挺聰明,就是戶口在鄉下,上不了城里好的小學,愁死我了。”
我安慰他:“孩子有孩子的福氣,別太擔心了。”
他聽了,也只是點點頭,但臉上的愁容一點沒少。
之后,他兒子兒媳婦來家里的次數也多了起來。
每次來,三句話不離孩子上學的事。
有一次,他兒媳婦當著我的面說:“爸,小寶上學的事,您可得想想辦法啊。我們這片區的小學太差了,會耽誤孩子一輩子的。”
他兒子也跟著說:“是啊爸,您現在住的這個小區,對口的小學可是市重點。要是有辦法就好了。”
他們說話的時候,眼睛總是有意無意地瞟向我。
老張就坐在旁邊,一個勁地喝酒,一句話不說。
我默默地給他們夾菜,心里開始有點不是滋味。
那天晚飯后,女兒剛走,老張就把我叫到沙發上坐下。
“老李,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我看他表情嚴肅,也坐直了身體。
“你說。”
“你看,我每月都給你三千塊錢,是真把你當自家人,沒跟你見外。”他先開口。
我點點頭,等著他繼續說。
“我孫子上學的事,你也知道,我們全家都急得不行。”
“我打聽過了,只要有這片區的房產,把戶口遷過來,就能上那所重點小學。”
他說到這里,停了下來,眼睛直直地看著我。
我心里咯噔一下,有種不好的預感。
“你看……你這套房子,是你自己的名字。”
“能不能……先把房子過戶到我孫子名下?”
我愣住了。
我看著他,這個每天和我一起吃飯散步的男人,此刻的臉變得讓我覺得很陌生。
他看我沒反應,趕緊補充:“就是走個形式,辦個假過戶!等孩子一入學,我們就立馬把房子過戶回來,絕不占你便宜!”
他說得那么輕松,那么理所當然。
我腦子里嗡的一聲。
那每月的三千塊錢,那些噓寒問暖,那些勤快體貼,原來都是為了這個。
我什么話都沒說,站起來走回臥室。
我從抽屜里拿出他這個月給我的那個信封,里面是三十張嶄新的一百元。
我走出去,把信封“啪”的一聲,拍在茶幾上。
老張愣了:“老李,你這是干什么?”
我笑了。
“老張,這錢你拿回去。”
“你什么意思?”他的臉色變了。
“我什么意思?”我看著他。“一個月三千塊,就想換我這套房子?你這算盤打得真好。”
他的臉一下子漲得通紅。
“你怎么能這么想!我不是說了嗎,就是借用一下!我們是一家人!”
“一家人?”我重復了一遍。“一家人就是這么算計我的?我告訴你,老張,這房子是我過世的老伴留給我和我女兒的,誰也別想動!”
“你……你不可理喻!”他指著我,手都開始抖。
“是我不可理喻,還是你臉皮太厚?”我拿起桌上的電話。“這日子沒法過了,我們離婚。”
他沒想到我這么干脆,一下子慌了。
他開始改口,說自己是喝多了胡說的,是開玩笑的,讓我別當真。
我沒理他,直接給女兒打了電話。
“女兒,來接我回家。”
女兒聽完,在電話那頭就炸了:“媽你等著,我馬上到!這種人,我們不稀罕!這婚必須離!”
我很快就搬走了,離開了那個讓我惡心的家。
離婚辦得很順利,他知道自己理虧,沒敢多糾纏。
人到中晚年才明白,想再婚找個伴沒錯,但眼睛一定要擦亮。
別被一點小恩小惠蒙蔽了雙眼,就掏心掏肺。
那每月的三千塊,不是愛情,是誘餌。
真正的代價,是我這套安身立命的房子。
真正的伴侶,是想和你風雨同舟,一起把日子過好,而不是處心積慮地圖謀你的所有。
朋友們,你們說,老年人再婚,財產是不是必須婚前就分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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