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圈里被一條消息刷屏了,國家發改委和市場監管總局聯手發了2025年第4號《關于治理價格無序競爭維護良好市場價格秩序的公告》,專門治理“價格無序競爭”。
說白了,就是打擊那種“不顧成本、往死里砍價”的惡性競爭。這文件雖然沒直接點名,但法律圈的人一看就懂。這幾年,律師行業“內卷”成啥樣了,大家心里都很清楚。
律師行業,都快成“白菜批發市場”了?
咱們先看看那些讓人瞠目結舌的“神報價”:
“骨折價”中標:預算5萬的法律顧問,有律所敢報1塊錢!這是做慈善還是鬧著玩?“買三送三”式服務:預算2.5萬一年,結果外地一家律所直接報出2.46萬三年!這算下來一年八千多,連個像樣的律師月薪都不夠吧? “工業化”流水線作業:5.34元/件,一口氣拿下近1.5萬件的文件審查。這價格,查份快遞單都覺得虧心,何況是法律文件?
這些事兒聽起來像個笑話,但背后全是辛酸。為啥會這樣?
1. 活兒少所多:開律所的門檻沒那么高了,律師越來越多,好客戶就那些,大家只能拼命搶。
2. 客戶比價:尤其是一些國企、政府項目,招標規則有時候就認“最低價”,管你什么資深律師、專業團隊,價格是第一關。
3. 新人求生:剛入行的年輕律師,沒資源沒名氣,除了用低價吸引客戶,好像也沒別的辦法。
但這么搞下去的后果是什么?就是“劣幣驅逐良幣”!
好好做案子、認真研究的律所,成本擺在那兒,價格拼不過。最后可能就是“便宜但不行”的律所把市場搞亂,客戶花了小錢,卻可能誤了大事,最后對整個律師行業都失去信任。這簡直就是雙輸!
國家新規,給了律協一個“尚方寶劍”,違者后果很嚴重!
以前,各地律師協會看著這種亂象也著急,發過倡議,出過規范,呼吁大家別搞惡意低價。但總有人嘀咕:“協會這么干,是不是在干預市場自由啊?會不會違反《反壟斷法》啊?”
其實,這下好了!國家層面的文件來了,直接把大家的顧慮給打消了。這份《公告》里的幾條,簡直就是為咱們行業量身定做的,而且明確劃出了紅線,規定了罰則:
明確了“成本是底線”:文件再次強調,不能低于自己的成本去報價競標。你自己都不夠本,這生意做得下去?明擺著就是要攪亂市場。那么問題來了,如果有人非要“頂風作案”,會怎么樣?《公告》給出了清晰的“三步處理法”,可不是說說而已:
第一步:提醒告誡——“先禮后兵”。監管部門或行業協會發現你涉嫌惡意低價,會先來找你“喝茶聊天”,進行提醒和告誡。這相當于一次黃牌警告,給你個機會自己改正。要是識趣,趕緊把價格調回合理區間,這事兒可能就過去了。
第二步:監管執法——“動真格的”。如果提醒之后還我行我素,以為只是嚇唬人,那就對不起了。監管部門會把你列為重點關注對象,必要時會啟動成本調查——讓你提供賬本、合同、人員成本等證據,證明你這個低價不是低于成本。一旦查實確實是以低于成本的報價擾亂市場,那就不是違規,是違法了!將依據《價格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罰款、沒收違法所得那可是動真格的。
第三步:失信懲戒——“全網通報,寸步難行”。這可能是最狠的一招!如果你的價格違法行為被坐實,不僅會被罰款,還可能會被作為失信信息,納入國家的信用體系。這意味著什么?意味著以后你再去參與政府項目投標、申請貸款、甚至律所和律師評優評先,都會受到限制。為了一個低價單子,把自己的信譽和未來發展的路都給堵死了,這代價,可真得掂量掂量。
這些均給了律協“硬底氣”,文件白紙黑字寫了,行業協會可以調研行業平均成本,給大家合理定價做參考。這下律協再出臺收費指引、抵制惡意低價,可就名正言順了,手里等于有了“尚方寶劍”。
對律師來說,這到底是好事還是麻煩?
淺深小編以為,這絕對是大利好啊!這意味著:
一是行業要回歸“價值”了。以后比拼的不是誰價格低,而是誰的專業強、服務好、方案妙。這對那些一直認真做事、不參與惡性競爭的律所和律師,是最大的公平。客戶也會慢慢明白,“一分錢一分貨”,在法律服務上貪小便宜,很可能吃大虧。
二是年輕人有活路了。年輕律師不用再被逼著去血拼價格,可以靠自己的專業能力和勤奮去贏得客戶。行業有了健康的價格體系,大家的收入才能有保障,才有心思去鉆研業務,而不是天天想著怎么降價。
三是協會能真正干活了。律協可以大膽地組織大家研究,出臺更符合實際的收費標準和指引,告訴市場什么才是合理的價格。對于屢教不改的,也可以依據《公告》精神,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處理。
當然,話說回來,挑戰也不是沒有。比如:法律服務成本怎么算?一個案子,大律師和小律師的成本能一樣嗎?這需要更精細的指引;執行起來,各地尺度能不能統一?別有的地方管得嚴,有的地方睜只眼閉只眼。
但這些僅是技術問題,總比之前“無法可依、無人敢管”的局面強太多了!
是時候告別“內卷”,拼點真本事了!
這份國家文件,相當于吹響了一個號角:“價格戰”該結束了,“價值戰”的時代要來了! 它清晰地告訴所有人:再搞惡意低價,不再是“行業道德”問題,而是“法律風險”問題,是真的要付出真金白銀和信用代價的。
律師這行,說到底賣的是專業、是智慧、是信任。靠低價甚至賠本賺吆喝,根本活不下去,還把整個行業的水攪渾了。現在,國家給了政策,律協有了底氣,監管有了抓手,咱們自己更得爭氣。
以后,大家可以把心思都放在怎么提升業務水平、怎么服務好客戶上。讓市場明白,找律師和看病一樣,得看“醫術”,不能光圖“藥費便宜”。
只有這樣,律師才能真正贏得尊重,行業才能健康地走下去。
正如正義無法打折,專業的價值亦不應被廉價拍賣。當無序競爭的塵埃落定,浮于表面的“價格戰”終將讓位于根植于專業的“價值戰”。這不僅是一場市場秩序的修復,更是律師職業精神與尊嚴的回歸。
鏈接《公告》原文
《關于治理價格無序競爭維護良好市場價格秩序的公告》 2025年第4號
價格競爭是市場競爭的重要方式之一,但無序競爭會對行業發展、產品創新、質量安全等造成負面影響,不利于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為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維護良好市場價格秩序,助力高質量發展,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經營者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以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為基本依據,依法行使自主定價權,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共同營造公平競爭、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對價格無序競爭問題突出的重點行業,行業協會等有關機構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和行業主管部門指導下,可以調研評估行業平均成本,為經營者合理定價提供參考。
三、發展改革、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政策宣貫,提示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提升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對涉嫌價格無序競爭的經營者進行提醒告誡,要求其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嚴守價格競爭底線。
四、發展改革、市場監管部門對提醒告誡后仍未規范價格行為的經營者予以重點關注,必要時開展成本調查、價格監督檢查,發現價格違法違規問題的,依法予以查處。
五、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自覺規范招標投標行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保障產品和服務質量。
六、行業協會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規定,促進行業自律,引導經營者共同維護行業公平競爭秩序。
七、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密切監測市場價格競爭狀況,維護重點領域價格秩序。充分發揮信用監管作用,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
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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