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儀主播”主動添加微信
還可以優惠充值
竟有這種好事?

可“榜一大哥”鄭某
卻在這里摔了大跟頭:
他信了這份“好事”
交出了賬號和驗證碼后
不僅賬號里 56 萬余個抖音幣被轉走打賞
連自己的抖音號都被悄悄轉賣
直接損失數萬元!
![]()
近日,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法院就審結一起涉冒充網紅主播盜竊案,被告人曹某最終因盜竊罪獲刑,為這場“虛假福利”付出了代價。
基本案情
鄭某是某網紅主播的粉絲,長期在其直播間打賞。2023年8月,曹某將自己的抖音號換成與該網紅主播相同的昵稱、頭像,冒充網紅主播主動與“榜一大哥”鄭某搭話,并添加微信。在后續聊天中,曹某以幫忙優惠充值抖音幣的名義騙取了鄭某的抖音賬號及驗證碼進行登錄。后曹某將鄭某賬號內56萬余個抖音幣打賞給其抖音號,并提現2.8萬余元。同年12月,曹某又將鄭某的抖音號以3.5萬元的價格轉賣給某傳媒公司。案發后,曹某向被害人鄭某賠償5.6萬元,并將鄭某抖音賬號購回后退還。
![]()
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后認為,曹某盜竊私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曹某在犯罪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法庭上自愿認罪,愿意接受處罰,積極賠償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確有悔罪表現,對其可以從輕處罰。綜合考慮其犯罪事實、情節、悔罪表現以及社會危險性,新會區法院遂依法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目前,案件已生效。
法官說法
網絡交友需謹慎,警惕“高顏值”“甜言蜜語”等糖衣炮彈,不輕信“優惠充值”“高額回報”等投資理財謊言,不輕易透露自身個人信息、聯系方式,不隨意打賞、轉賬;必要時可通過官方渠道核實其真實身份,一旦發現被騙,要第一時間保存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等相關證據,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
來源:新會區法院
供稿:朱曉燕、羅惠嘉
排版:譚年安
編輯:古慧琳
審校:何奎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