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非馬
Fei's 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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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跑贏輿論場的,通常是那些能講個好故事的人。著名傳播學者沃特·費舍爾于1984年提出的“敘事范式理論(Narrative Paradigm Theory)”含金量還在上升。J.K.羅琳最近對艾瑪·沃特森的壓倒性輿論勝利,再次驗證了這一點。
9月末,“哈利波特魔法世界之母”羅琳,作為世界頂尖的敘事高手,用700字檄文向世人講述了一段昔日情同母女的兩人,如何走向反目的恩怨情仇。這個回應長文的高明之處,不在于邏輯,而在于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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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琳是那個從貧困中走出的“母親”,憑一己之力寫出了享譽世界的《哈利·波特》。然而“母親”卻因言獲罪,并遭遇“兒女”背刺,但“母親”堅貞不屈并隱忍多年,只為了堅守普通女性的安全。而“女兒”靠著“母親”的作品成名了,卻在“母親”遇難時選擇背刺“母親”,在“母親”遭遇生死威脅之際火上澆油。不止如此,這個“女兒”還十分虛偽、偽善,公開批判、私下里卻遞關切小紙條。妥妥既要又要還要。
“母親”更不留情面地指出,想要和解的“女兒”并非是出自真心實意,不過是因為背刺她這個“母親”,不再那么時髦。
最后,她拒絕再認領“母親”這個身份,選擇與那個扮演她“魔法世界中的女兒”的女演員,徹底切割。
這樣的敘事一出,在人群中引發的義憤填膺是可以想象的。兩人分歧的重心,不再是觀點之爭,而變成了“人品之辨”。短短幾日,輿論迅速倒向羅琳,沃特森陷入“虛偽”“背叛”的指責。我在第一時間也是極為憤慨,對艾瑪·沃特森的討厭抵達至頂點。在得悉她未能拿下牛津大學的創意寫作碩士學位,竟生出了一種“果不其然”的念頭:你果然就是一直在表演學霸,其實早已無心學習。
如果我在情緒上頭的第一時間來寫這篇評論,大概也是會帶著強烈的情感,立場態度都會非常愛憎分明。還好,時間給了我思考的空間,我得以讓情緒冷卻,讓其它視角的入場有了可能性。我依然承認羅琳這700字檄文的確很厲害,但也無法忽視其中的bug。這與個人喜好、跨性別立場等等都無關,純屬就事論事。
在我看來,這篇檄文的問題主要在以下兩點。
最大的bug,就是揣測了沃特森的動機
一個人做出一個行為動作,其真實動機只有本人才清楚。羅琳的動機猜測,只是一種可能性,但并不必然等于事實。
比如我也可以這么分析沃特森一連串行為的心理動機:
雖然對羅琳有個人情感,但在強大的輿論場壓力之下,沃特森礙于明星身份、活動家身份,不得不站出來公開表態。
她對某些公共議題的思考,可能也的確未經獨立地、深入地思考,并沒有屬于她自己個人的堅定主張,而是和很多網民一樣,很容易被潮流裹挾。她的發言,未必是因為投機,而只是因為缺少真正的“主見”。畢竟,像羅琳這樣極富主見并有勇氣堅定不移的人,在人群中從來都是少數,甚至極少數。
當然,“假學霸”沃特森最糟糕的表現不是沒有主見,而是在2022年BAFTA頒獎禮上用極為輕佻的方式去表達她對羅琳的批判。即便不是針對羅琳,那種表達方式也十分十分不得體。坦誠講,沃特森在這一點上沒得洗。這也是為何那么多公眾選擇相信羅琳敘事的關鍵原因。

那我們繼續往下分析,如果你我作為普通看客都覺得沃特森當時的表情、表態十分糟糕,讓人極度不適,那么沃特森的父母親朋或者經紀團隊中,會不會也有人在看了頒獎禮后,給她指出了這一點?
于是,沃特森可能自己也會開始后悔,尤其是在看了回放之后,感覺到自己的表現十分不妥、輕佻,超出了正常的“異見”表達。然后她很想向羅琳表達歉意和關心,卻又沒勇氣親自溝通,怕出現自己無法承受的尷尬場景。于是手寫了一張字條,托人輾轉表達。思來想去,也不知道怎么寫才分寸合宜,那看似簡單敷衍的一句問候,其實已經是她左思右想絞盡腦汁才憋出來的。當假學霸遇到真學霸,真學霸無法想象假學霸的“詞窮”其實只是因為她的“頭腦蒼白”,于是便將之理解成了虛偽和偽善。而這真學霸還是個獅子座,轉手就來了個犀利的回懟。
沃特森拿著被遞回的紙條,更加怯懦和后悔,知道自己沒有被原諒。這成了她自己心里的一個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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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隨后的三年里,西方世界也不斷涌現出對“取消文化”的反思,我之前寫過一篇英劇《道格拉斯被取消了》的,就是一部反思取消文化的優秀作品。這部劇是在2024年播出的。所以,有沒有可能沃特森對自己行為的后悔,態度上的轉變,并不是因為出于投機,而是真反思?雖然這反思是由外界推動,但她也的確改變了她的一些態度和觀點。
到今年4月,英國最高院的一份重要裁決,對長期以來關于跨性別議題的爭議,也起到了一個十分重大的影響。裁決書規定,在《平等法案 2010》(Equality Act 2010)框架下,“man / woman / sex(男/女/性別)” 這些術語應被理解為出生時的生物性別(biological sex),而不是以性別認同或性別認可證書為基礎的身份。它在實踐中最重要的影響是:跨性別女性,雖其基本權利依然受到法律保護,不應遭受歧視,但不能在所有情境下都被視為“女性”群體的一部分,這為女性專屬空間(如女子庇護所、女子監獄、女子更衣室等)保留了基于“出生性別”的法律保護依據。
這份裁決,雖依然受到很多挑戰與反對,但很多人也因此重新思考羅琳過往觀點中的合理性。畢竟,這本來就是一個十分復雜而敏感的議題,難以輕率地用“貼標簽”的方式來簡化思維與立場,做非黑即白的公共表達。
那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合理地猜測沃特森在這樣的社會語境之下,進一步對自己過往的言行態度感到后悔,并希望求得諒解。也許那更多就是為了安撫自己的愧疚感,而不是僅僅為了所謂重塑公眾形象?沃特森有了這個想法,但卻因為怯懦、怕尷尬,只敢“婉轉”表達,而沒有直面“獅子”羅琳的勇氣。我想這并不是什么難理解的心理。很多人在這種情境之下都會這樣。
我以上的分析,當然未必是真相,但也絕非完全沒可能。所以,針對同一系列動作,動機解釋其實可以有多種。但羅琳用她自己的“揣測”將敘事限定和壓縮成了一種解釋——背刺和虛偽。
你我皆知“揣測”不具備證據效力。但誠如費舍爾所言:人在本質上是講故事的動物,不是邏輯的動物。人類是通過“故事”來理解世界、指導行動、共享價值觀的。人類的交流與說服,最根本的形式是“敘事”(故事),而不是抽象的邏輯論證。人們判斷一個故事是否“有說服力”,不是看它是否符合邏輯推理,而是看它是否符合“敘事理性”。而敘事理性則由兩個標準決定:
敘事一致性(Coherence):故事是否內部連貫?人物行為是否合理?有沒有矛盾?
敘事忠實性(Fidelity):故事是否與聽眾的經驗、價值觀、社會現實相契合?是否“聽起來真實”?
也就是說,只要故事講得自洽,聽似連貫合理,并符合觀眾的現實經驗與價值觀,大家就會相信這個故事。什么證據效力問題、邏輯論證漏洞等等,并沒那么重要。
費舍爾的“敘事范式理論”雖然并不適用所有場景,但卻極其適用于輿論場。這幾十年來,“講故事”策略,在政治傳播、廣告、公關、媒體報道中被廣泛采用。
羅琳作為一個講故事高手,在這篇700字檄文里提供了一篇教科書級的“范文”,她用自己的“揣測”,串聯起艾瑪的一系列動作,敘述了一個十分絲滑的,關于“背叛和虛偽”的故事鏈:公開背刺-私下關切-風向轉變-尋求和解。
但是,作為一個觀眾,我們卻需要警醒這一點:原本可能有多重解讀空間的“事實(facts)”,是否被單一視角的“敘事(narrative)”所取代了?我們是否被套進了由敘事者所提供的敘事框架,帶了節奏?
從我的角度來看,羅琳的“揣測”對沃特森其實是存在不公的,盡管我也非常能理解羅琳——這篇檄文更像是受傷之后情緒長期壓抑的爆發與反擊。畢竟她前幾年的確是經歷了巨大傷害,而沃特森的行為在客觀上起到了落井下石火上澆油的效果。這不是只言片語就能縫合的傷害。要想真正求得羅琳的諒解,沃特森要能提供出一個“完整的、合情合理的敘事”。
觀點之辯,滑向明星特權指控
至于和沃特森在跨性別議題上的立場和觀點之爭,羅琳則很厲害地構建了一種“身份敘事”策略:沃特森作為一個年少成名、未嘗人間疾苦的特權女明星,無法真正體會普通女性的真實困境——她對人間現實很無知,無知到不知道自己有多無知。
羅琳當然可以批判沃特森的觀點,但刻意提醒公眾沃特森作為女明星的特權身份,并以此進行攻擊,客觀上會讓普通女性僅僅因為彼此的階層不同,就站到沃特森觀點的反面。這是把觀點之爭轉化為class對立,把邏輯討論替換成了身份敘事。在邏輯失效的輿論場,身份敘事最容易成為一柄鋒利的武器。
這樣的贏法,不能算十分磊落。
羅琳為何只字不提自己如今也是億萬身價的女作家,而只提自己過去經歷的貧窮、成名后受到的威脅與恐嚇?要說階層,她和普通女性,也早已不在同一頁上。但階層的變化,不是也沒讓她喪失掉對普通女性的關切和同情嗎?
將觀點之辨轉移、簡化為身份指控,通過指控特權身份來論證其觀點不合理,這顯然不是在動用“邏輯”,而是在“講故事”。但在輿論場上,故事的確比邏輯管用。
好,說完以上兩個主要問題,再聊聊另一個微妙的點——
代言權之爭。
羅琳的另一層批評,就是幾位演員在電影拍攝結束幾年之后,依然還把自己當作她所創造的“哈利波特世界的代言人”。她的表面潛臺詞是:角色屬于作者,不屬于演員。深層潛臺詞則是,她有恩于沃特森,沒有她就沒有沃特森的成功。而背刺有恩的“母親”,這太容易激發群憤與共鳴。事實上,無數觀眾就是順著這個思路來演繹的。
那么,沃特森和丹尼爾等演員是否如羅琳所言:不再有資格代言哈利波特世界?我們又怎么去評價羅琳對沃特森等人的恩情?
眾所周知,原著小說和影視既有聯系,但又是彼此獨立的兩個作品。一旦作品被拍成電影,角色與演員的意義就獨立出來了。比如沃特森也用她的表演為“赫敏”注入了公眾記憶。讀過原著、看過電影的觀眾,記住的“赫敏”,往往既是羅琳的文字,也是銀幕上的角色扮演者沃特森。沒看過原著的觀眾如我,對于”赫敏“的聯想就只能是扮演者艾瑪·沃特森。角色的形象早已與演員同構。假若沒有羅琳和沃特森在現實世界的巨大分歧,恐怕也沒有人要試圖剝離沃特森與赫敏之間的天然聯系。觀眾既會接受“沃特森是赫敏的代言人”,也會理解“羅琳是赫敏的母親”。兩者是并存關系,而非排他。
這就好比,張藝謀將莫言的小說搬上了銀幕,成就了拿下柏林電影節金熊獎的電影《紅高粱》,而鞏俐則演活了莫言筆下的“九兒”,姜文演活了“余占鰲”。你說這《紅高粱》到底該由莫言來“代言”,還是由張藝謀和鞏俐、姜文來“代言”?在公眾記憶里,這能切分得開么?又是否真有必要將其硬性剝離?假設莫言因為和姜文、鞏俐鬧了矛盾,站出來要切割這兩位演員與角色之間的關系,獨占“代言權”,你會怎么看莫言的行為?
如果莫言因為創作了小說,就自居對鞏俐的一炮而紅享有巨大“恩情”,你又會怎么看?
正如鞏俐是張藝謀挑中的女演員,沃特森也是華納兄弟、影片導演和選角導演共同決定使用的女演員。羅琳在售出小說的電影版權后,對影片最終的選角并沒有決定權,只有顧問權。但羅琳通過強化自己“有恩母親”的形象,讓沃特森看上去活脫一個“背刺的女兒”。現在,很多觀眾都在順著羅琳的思路將將沃特森和“赫敏”進行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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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當然不能抹殺羅琳對電影《哈利波特》系列的重要性,沒有她,就沒有電影,也沒有幾位演員的成名得利。但是,試圖徹底抹除幾位反對自己的演員與角色之間的“聯系”,也并不公平。演員們也付出了他們的努力和創造。盡管他們能獲得這樣的機會十分十分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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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總結下我的幾個觀點:
1,沃特森的確有做得非常不得體的地方,而所有的行為都有代價。但她系列行為背后真實的、復雜的心理動機,只有她自己才清楚。揣測,無法成為有效證據。我們不能僅僅因為她的女明星特權身份或對她某些行為的不喜歡,就徹底順著羅琳的思路去揣測、評判她。
2,輿論場上,一個好故事固然更容易勝出,但作為觀眾,卻需要警惕被“敘事”,尤其是單一視角的敘事所裹挾。
3,羅琳的各種優點,我們對羅琳的各種欣賞,她曾經遭遇過的不公和傷害,和她文章里存在的問題,是應該分開看的兩件事兒。
羅琳之所以能在輿論場取得壓倒性的勝利,不是因為無懈可擊的邏輯,而是因為她卓越的“敘事”能力,提供了一個讀起來連貫自洽、符合觀眾樸素價值觀,兼具戲劇沖突和情感張力的“好故事"。
輿論場,到底不是邏輯的競技場,而是講究敘事的“公共劇場”。所以,我也預料到了我這篇文章的下場,受眾寥寥,甚至會招致諸多反駁。但我還是要誠實地寫下自己的思考和觀點。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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