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我是學歷史但從不執于歷史的花鹿不花。
今天是十一假期的第一天,大家都去哪兒玩呀?
我準備下午看看情況,如果路上不堵了就蹭朋友車回家去。
每到假期,神垕都是打卡旅游的熱門景點,今年也不例外。
我聽說今天古鎮已經開始交通管制了。
趁著有時間,和大家聊一個昨天就想聊的話題吧。
那個21歲在埃及失聯的女孩兒吧。
前些天她的家人和朋友在網上發布信息,說她一個人在埃及“突然失聯了”。
一開始看到這個消息的時候,心里真真替她捏了一把汗。
21歲,女孩兒,大學剛畢業,埃及,無親無友,失聯6天……
這些詞匯加在一起,想想都覺得充滿了“危險”。
于是這事兒就引發了很多人的關注,有在埃及的同胞也都想盡辦法去幫忙尋找女孩兒。
很快女孩兒就有了消息,只不過有點尷尬。
人是找到了,只不過是被人家相關機關抓到的——她不但自己沒有危險,而且在做讓別人陷入危險的電信詐騙。
她們一伙8人,是專門從事電子詐騙的犯罪團伙,他們以 “ 在埃及從事電子商務工作 ” 為誘餌,專門誘騙他人赴埃。
一旦受害者抵達埃及,他們便立即實施綁架,并強迫受害者和家人聯系,通過電子平臺索要贖金。
埃及警方現場發現了一些聽起來都令人毛骨悚然的東西:
槍支、白刃武器、電擊槍……還有一名被他們綁架控制的中國人。
說些什么好呢?
恐怕就連替她向大家求助的家人和朋友都不知道該說什么好了吧。
而且在埃及官方的通報里還特意注明了一句話:
主要針對其本國同胞。
這句話看得我心里五味雜陳。
真的沒想到,這個21歲“失聯”女孩兒,如此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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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新聞稱她涉嫌“電詐”,但其實這是一種體面說法—— 她們的行為或許早已超出普通電詐的范圍,涉及更加惡劣的綁架勒索,甚至更多。
她們把自己同胞騙過去,拿著槍支、利刃,還有電擊棍……說是敲詐勒索,但實際上最后怎么處理受害者,我們不得而知。
之前的新聞里提到過,一些境外的電詐犯罪分子,他們不但敲詐勒索,還殺人撕票,又或者把人給當成商品轉賣了。
想想這些,再看看這個只有21歲的女生,本來同情她的心忽然變得不寒而栗。
看著這個 21 歲女生,我腦海里不禁浮現出《舊唐書?魏玄同傳》中的一個故事:
唐武后永昌元年(公元689年)閏九月,魏玄同被酷吏周興誣陷,武則天勒令他在家中自盡。
監刑御史房濟素來欽佩魏玄同的德行,勸他通過告發別人以求自保。
結果,魏玄同直接拒絕了這份“好意”,并說出了流傳后世的一句話:
“人殺鬼殺,有何殊也!豈能為生!”
一句話,展現了一個寧愿去死,也不干缺德事兒害人的真君子形象。
這個故事名字就叫“人殺鬼殺”。
現在再看看這個21歲的失聯女孩兒,她究竟是“人”還是“鬼”呢?
一時之間,還真是說不清楚了。
好了,今天就閑聊這么多吧。
大家出去玩一定要注意安全。
有好吃的、好看的、好玩的,也請評論區分享一下。
身雖不能至,心卻必達之。
祝大家節日快樂!
過幾天要補充一下我的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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