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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武松在景陽岡打死吊頸白額大蟲后,被獵戶們簇擁著去陽谷縣領(lǐng)賞。
縣令見他身材魁梧、談吐爽利,又念及他為民除害的功勞,當即拍板:封你做陽谷縣都頭,掌管地方治安!
圍觀百姓歡呼雀躍,都覺得武松值得這份榮耀,可這都頭到底是多大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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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都頭的分量,得先分清宋代的官和吏。
宋代官員由朝廷任命,比如陽谷縣令是從八品,屬于正式官員,而吏是地方政府雇傭的辦事人員,沒有品級,靠官府發(fā)的俸祿生活。
都頭就屬于吏的范疇,歸縣尉管轄。
宋代每個縣會設(shè)縣尉專門負責治安,相當于現(xiàn)在的縣公安局局長,縣尉手下會配備都頭、副都頭,負責統(tǒng)領(lǐng)弓手。
陽谷縣作為中等縣,弓手人數(shù)通常在50人左右,都頭就是這50人隊伍的頭目。
從職責上看,都頭要管的事很雜,日常巡邏縣城街巷防止小偷小摸,遇到百姓報案要帶人去現(xiàn)場查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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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農(nóng)忙時還要組織弓手護糧,防止土匪搶糧,甚至縣里有廟會、集市,都得去維持秩序。
武松任都頭后,原著里寫他每日帶二三十個弓手,沿街巡察,這正是宋代都頭的日常工作。
再看待遇,都頭的俸祿不算高,宋代中等縣的都頭,月薪約5貫錢,換算成糧食,大概能買3石米,夠養(yǎng)活一家三口。
對比縣令每月20貫的俸祿差了四倍多,而且都頭沒有晉升通道,除非立了大功,才有可能被提拔為縣尉,從吏變成官,但這種情況極少。
縣令選武松當都頭,不只是因為他打死了老虎,宋代選都頭有三個硬要求:
身手好、有威望、本地人,武松剛好全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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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頭要帶弓手抓盜賊,沒點武藝根本鎮(zhèn)不住場面,打死老虎后,獵戶們試過武松的力氣——
他能單手舉起30斤的青石墩,這在當時算神力,足以震懾地方無賴。
景陽岡的老虎害了不少人,連官府派的獵戶都折損了好幾個,武松單槍匹馬打死老虎,百姓早就把他當英雄。
讓這樣的人管治安,百姓愿意配合,盜賊也會忌憚,縣令正是看中了這一點。
還有個隱性原因,武松無牽無掛,適合干風險高的活,都頭要經(jīng)常抓賊容易得罪人。
武松當時剛到陽谷縣,除了后來找到的哥哥武大郎沒其他親戚,不用擔心被人報復(fù)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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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縣里其他弓手,多是本地有家室的,做事難免畏首畏尾,武松的孤身在縣反倒成了優(yōu)勢。
不過,武松能當上都頭也有運氣成分,宋代都頭通常從弓手里提拔,很少直接任命外人。
但陽谷縣當時剛好缺都頭——之前的都頭因抓賊時被砍傷,武松的出現(xiàn)剛好填補了空缺,要是早幾個月,武松未必能直接當都頭。
若把宋代都頭的職權(quán)對應(yīng)到現(xiàn)在,最接近的是縣公安局大隊隊長。
都頭管整個縣城及周邊鄉(xiāng)村的治安,現(xiàn)在治安大隊要巡邏、處理治安案件,宋代都頭也要管這些事。
現(xiàn)在治安大隊要配合刑警抓逃犯,宋代都頭遇到大盜也要帶人圍捕,甚至協(xié)助州里的捕快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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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手下人數(shù)看,宋代都頭管50個左右的弓手,現(xiàn)在縣治安大隊的民警加上輔警,也差不多是這個規(guī)模。
而且兩者都要受上級管轄——都頭歸縣尉管,治安大隊隊長歸縣公安局局長管,層級對應(yīng)很清晰。
不過有個關(guān)鍵區(qū)別,現(xiàn)在的治安大隊屬于正式編制,而宋代都頭不算,想晉升為官難度極大。
武松后來殺了西門慶、潘金蓮,之所以只能逃亡,也和都頭的吏身份有關(guān)——他沒有官員的豁免權(quán),一旦犯事官府不會留情面。
對武松來說,都頭這個職位雖不算高,卻是他人生的重要轉(zhuǎn)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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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他因誤以為傷人致死,從清河縣逃出來過得很落魄,冬天穿單薄衣裳,還因感冒挖炭取暖。
當上都頭后,武松的生活徹底變了,他有了固定俸祿,不用再靠別人接濟,出門帶弓手,百姓見了都喊武都頭,再也沒人敢輕視他。
更重要的是他有了合法身份,不用再躲躲藏藏。
武松也很珍惜這個職位,他把治安管得不錯,原著里沒寫他有懈怠或貪贓枉法的事。
后來武大郎被害死,他先找縣官報案,也是想通過都頭的身份走合法途徑解決,直到縣官包庇西門慶,他才選擇死刑。
這從側(cè)面說明他對這個職位是有歸屬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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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縣令給武松這個職位,既兌現(xiàn)了賞英雄的承諾,又找了個能鎮(zhèn)住地方的人,算是雙贏。
而武松能從逃亡者變成都頭,也讓這個職位多了層傳奇色彩,成了《水滸傳》里讓人印象深刻的小人物逆襲片段。
參考資料:
[元] 脫脫等:《宋史?職官志》,中華書局 1977 年版
《宋會要輯稿?職官二十七》(記載宋代縣尉與都頭職責),中華書局 1957 年版
關(guān)履權(quán):《宋代政治制度研究》,中華書局 1990 年版
朱瑞熙:《宋代社會生活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8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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