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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敏的車泡在水里(何敏供圖)
今年夏天,深圳在7月底至8月初連續迎來兩次 「 紅色暴雨 」 ,不少車輛在此次暴雨中受損。公開數據顯示,由于持續降雨引發嚴重洪澇災害,截至今年8月上旬,廣東保險業累計接到4萬筆車險報案,多為水淹車導致車輛受損。
何敏、李海遲的車輛都在“ 731暴雨 ”中遭遇水淹。過去一個月里,他們為理賠經歷過焦灼的等待,李海遲更是與4S店、保險公司進行過數輪爭執和博弈。好在,他們最終與保險公司達成了理賠協議,車輛將交由保險公司進行殘值拍賣。
(備注:車輛 殘值拍賣 通常是在車輛發生保險事故,被 保險公司 定為全損或推定全損后,對車輛殘余價值的一種處理方式)
這些泡過水的車輛,可能會經過維修翻新,進入二手車市場,也可能被拆解后,進入零部件流通市場。而在裁判文書網上,還有一大部分訴訟是車主購買二手車時,商家刻意隱瞞車輛泡水事故而引發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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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來襲
7月31日凌晨兩點鐘,窗外雷雨交加,何敏還醒著。她站在窗戶邊,雨夜中她看不太清, 但還是能看見樓下沙灣河的水,正從河道里漫出來,路面上的水位還在一點點升高。
前一晚何敏回家太晚,小區里找不到停車位,她的紅色MINI就停在龍崗沙灣河邊。兩點多鐘,她擔心得厲害,她下樓走到車輛附近,看到水已經淹到了輪胎一半的位置,她不敢挪動,只能先回家。這個夜晚打亂了很多人的夢,她看見一樓商戶進進出出地忙著排澇,嘴里大喊著“堵住、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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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凌晨,何敏從樓上拍攝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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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退去后,淤泥留在何敏車內(何敏供圖)
暴雨一直持續到凌晨4點多,何敏睡不著,在窗戶邊眼看水漫過她的車車頂,再一點點消退,沿河路面上的車輛浮在水面上來回漂移。一直到4點半,水位才降到路面以下。
何敏下樓時將近凌晨5點,交警已經趕了過來。路面上一片狼藉,河道里的淤泥、泥沙倒灌在路面上,一群中年人在路面上搜尋河鮮,有人撿到魚,也有人撿到烏龜。她的紅色MINI在一眾車輛中格外顯眼,因為車窗、后備廂全打開了,這是車輛自救系統的功勞。相比原本停的位置,車輛漂移了一米距離,一側的車燈全被撞壞了,后備箱里的露營設備都漂到了不遠處。車廂里的筆記本電腦和剛買的云臺相機,倒是都卡在座位上,但都被水浸泡過了。
一部電動汽車漂到了路中央,她在夜里留意過,這臺車是從附近地勢高的位置漂下來的。交警正給車主打電話,要求他下來挪車。車主很快趕到了,啟動車子,停在了何敏的車子附近。
“泡水后再啟動車子,保險不是不賠嗎?”何敏問電動車主。
“我用電池啟動的,沒有用發動機,發動機二次啟動就沒法理賠了”,車主說。
李海遲也住在沙灣河附近,7月30日晚上他回去也晚,附近路面上車位緊張,他找到一個地勢最低的位置,把車停了進去,這個位置跟河道只隔一條馬路。
7月31日李海遲休假,當晚他睡得很實,一夜的雷雨閃電沒有驚醒他。一覺睡到上午9點多,他打開手機看到朋友的提醒——“你車子后備廂打開了”,他覺得奇怪,后備箱怎么打開了,接著刷手機他才知道,夜里附近淹水了。
李海遲趕到停車地已是上午10點,路面上依然狼藉一片,到處都是淤泥。他檢查車子后發現,水淹到了接近儀表盤的位置。后來他通過政府熱線了解到,那天的雨量超過了歷史極值,才導致了附近的洪澇。
通過氣象新聞,李海遲了解到,那天凌晨深圳發布了暴雨紅色預警,后半夜的大暴雨主要分布在龍崗、龍華和光明。何敏住處隔壁的丹竹頭統建樓小區,地下車庫入口正對著河道,那天夜里河水和雨水倒灌進車庫,水位一度超過2.3米,一名居民被困在車庫里,救援人員趕到現場才將其救出。何敏聽說,丹竹頭統建樓小區地下車庫里,車輛受損情況更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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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淹車的理賠博弈
按照車險定損的規則,水一旦淹過儀表盤,車輛即可定為全損,保險公司需要按照合同約定保額進行理賠。
何敏的車,被水淹過車頂,在保險理賠上,定為全損無可爭議。李海遲的車,水位線接近儀表盤,在過去一個月,就車險理賠問題,他跟保險公司進行了數輪博弈。
李海遲的車購買于去年1月份,一共花了將近19萬元。7月31日上午,他將車拖進去年購車的4S店,店員粗看后表示“車是油車,修車費應該花不了幾萬”。維修不是李海遲期望的理賠方案,他做銷售工作,經常長途開車,對車況更加在意,“車已經淹成這樣了,修了我也不敢開”,他希望保險公司能以現金形式理賠。這家4S店承諾幫他申請全損理賠,條件是收取理賠金額的一成作為手續費。
第一輪溝通結果不理想,保險公司回復,車輛殘值只有3.6萬,算上維修費用,保險公司只能賠付9萬元,車輛拍賣后的出售金額,算是另一筆賠付費用。李海遲覺得這個賠付結果,與自己的預期相差太大,他請 4S店再想想辦法,店員拒絕了。
李海遲只能咨詢其他4S店,其他店只收取2000元的手續費,他決定去另外一家4S店試試。結果,這家4S店要求李海遲支付1.1萬手續費后,才能將車拖走。李海遲報警,最終他支付了4S店6500元,才把自己的車運走。
“這是我踩的第一個坑”,李海遲無暇跟4S店糾纏,定損要緊,他決定跟保險公司談妥后,再找這家4S店維權。
車子拖到第二家4S店后,李海遲要求店員把泡過水的電子件全部登記在理賠申請單上。這份材料交出去時,已經接近7月中旬,剩下的三周,他一直在跟保險公司拉扯。
保險公司先是回復,李海遲已在上家4S店做過定損,不必再次定損。李海遲不同意,僵持一周后定損員問他有什么訴求,他回復要么按全損賠償,要么維修,定損員回復“全損不可能”。李海遲要求,維修的話,需要把車內所有泡過水的零件都換掉。
李海遲與保險公司開始就維修方案爭論。保險公司表示,他們無法更換所有的泡水零件,李海遲提出新的要求,保險公司要出具保證書,保證未更換的零件,維修后不會因水泡產生隱患,保險公司拒絕了這個要求。
又過去兩天,保險公司要求先拆車,再定損。李海遲咨詢熟人,大家都不能理解,水泡車與事故車不同,事故車產生了碰撞,需要拆車檢查零件是否受損,但對于水泡車來說,水位線以下的零件都存在安全隱患,又有什么拆車的必要呢。為了避免再次被坑,李海遲在網上購買了車險理賠的付費咨詢,這個咨詢幫了他不少忙,后來他了解到,一旦車子被拆開,“就定不了全損,也定不了推定全損。”
雙方又僵持了幾天,時間來到八月中下旬,保險公司交給李海遲一份定損清單,這張清單上只列了內飾、座椅等無關緊要的東西,所有的電子器件都未列入其中。
這樣的定損清單,在李海遲看來堪稱離譜。就這份清單和雙方在維修上爭議,李海遲撥打了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投訴電話 12378,此后一周他每天都在撥打12378。 李海遲聽說,12378也一直在催促保險公司,但保險公司一直未聯系他。
一直等到8月底,保險公司才聯系李海遲,在電話里一番拉扯后,雙方約定以保額八折的賠付額度走推定全損。八折是李海遲在網上查詢相關理賠案例后,得出的一個數字,這樣算下來,車輛的理賠金額超過15萬元,這是一個符合他預期的額度,一切總算塵埃落定。為這件事情,李海遲近一個月幾乎沒睡過好覺。
( 推定全損,指當被保險車輛發生事故時,其預估損失與該車輛實際價值比達到或超過一定比例時(50%),保險公司和車主可以協商,由保險公司按照車輛的實際價值全部或部分賠償給被保險人,車輛殘值權益歸屬保險公司 )
即便全損毫無異議,何敏過去一個月的理賠過程也算不上順利。7月31日下午,她的車被保險公司派來的拖車拖走后再無后續,對接的工作人員“發信息不回,打電話不接”,她撥打了保險公司的投訴電話,但并無效用。一直等到8月中旬,她打通銀保監的投訴電話后,保險公司主動聯系她,告知車輛全損,保險司會按照合同約定的保額賠付。
相比之下,何敏購買的隨車意外險賠付堪稱神速,她車內的筆記本被水浸泡后已無法使用,31日早上6點多,她打電話申請理賠,8點鐘意外險賠付的8000元已經劃入銀行卡。她的云臺相機購買了隨心換服務,該相機品牌的服務也超出她的期待,她聯系客服之后,對方馬上安排更換新機器。這兩項理賠,讓她那天原本低落的心情舒懷了不少。
731暴雨過后,8月4日,深圳又迎來繼2018年臺風“山竹”后首個全市暴雨紅色預警。持續兩天的降雨引發災害損失,據統計,截至8月5日17時,深圳保險業累計接到報案3178件,估損金額6798.5萬元。廣東保險業公開數據顯示,由于持續降雨引發嚴重洪澇災害,截至今年8月上旬,廣東保險業累計接到4萬筆車險報案,多為水淹車導致車輛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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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水車的去向
這臺紅色MINI何敏開了6年多,自從7月31日被保險公司派來的拖車運走后,她猜測自己再無可能看到它。通常來說,保險公司定為全損的車輛,一般會交由拍賣公司進行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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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東莞鳳崗的保險行業車輛保全中心
在東莞鳳崗,事故車拍賣平臺博車網的保全場地,距離深圳觀瀾只有五六公里,場地也掛著深圳保險行業車輛保全中心的牌子。場地內,三分之一的位置停發著水淹車,這些車輛來自深圳、東莞各個保險公司,其中三四十臺掛著粵B車牌。拖車在泡水車停放區進進出出,不停地轉運車輛。
據保全場地 工作人員介紹,該公司在廣東共有4個車輛停放場地,其他場地的車輛庫存更大,近日廣東地區大概還有一千余臺泡水車輛等待拍賣,該公司受保險公司委托對這些車輛進行拍賣,拍賣全部在網上進行,競拍者一次最多可競拍12輛車。這些掛在網上的泡水車,競拍起步價大都在一兩萬,工作人員告訴我,車輛競拍的溢價很少,一般比起拍價高出數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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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東莞鳳崗的保險行業車輛保全中心內,拖車正在運送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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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鳳崗的保全車場內,一臺粵B牌照的水淹車,后窗被撞碎。
這些被拍賣的泡水車將流往何處呢?中國汽車報曾在公開報道中介紹,修理廠是競買者的主要構成,一部分車輛經維修翻新后進入二手車市場,一部分車輛通過拆解進入零部件流通市場。
根據央視財經2023年10月報道,泡水車流入二手市場,售價一般為同類車輛的70%,該報道中也提到,為了節省成本,很多二手車商不會對泡水車進行全面徹底維修。南方周末在2023年一篇關于泡水車的報道中提及,泡水車的受損部位,比大部分事故車輛更為分散隱蔽,不僅排查困難,修理費用也更加高昂,重度水浸車的維修費占車輛原價的50%以上。一部分不法車商將泡水車簡單翻新后出售,這些車輛上路后,可能存在電路短路、起火、安全氣囊無法彈出等諸多安全隱患。
截至目前,國家與行業都沒有對泡水車入場流通作出限制。我國現行的《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并未對泡水車提出強制禁售或強制報廢等規定,也未形成具體的分級標準,這導致泡水車流通市場形成了灰色空間。
相關法律也規定,在二手車流通過程中,二手車商銷售方有義務告知消費者購買和使用商品的真實情況,但 隱瞞泡水事故、以次充好的二手車交易并不鮮見,打開中國裁判文書網,很大一部分訴訟案件都與此類糾紛有關。
來自龍崗法院的一份判決書顯示,2023年11月14日,二手車銷售杜某某向周某某出售一臺 豐田汽車,購買協議中寫明車輛無事故、無火燒,無泡水。2023年11月20日,周某某將車輛送修,3天后,該車輛的檢測評估報告顯示該車輛為泡水車。
裁判文書網的不少判例中,二手車商出具的第三方機構車輛檢測報告,通常也不可信。不少購買者在購車后,再次檢修或檢測發現,檢測報告中顯示的“無事故、無火燒,無泡水”車輛,事實上為事故車輛或泡水車。宣傳“有259項檢測”的某專業二手車平臺,也曾被央視財經點名“259項檢測形同虛設”。
(為保護個人隱私,文中人物何敏、李海遲為化名)
文丨黃小邪
本文由深圳微時光原創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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