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輸了,二審咋也改不了判?”不少人打二審官司,還是盯著“自己多有理、對方多沒理”說,結果還是維持原判,就覺得“二審改判太難”。其實不是難,是沒找對竅門——政訊通·全國法制調研中心提醒大家二審的關鍵不是“說案子”,是“挑一審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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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明白:二審是“監督一審”,不是“重審案子”
《民事訴訟法》明確,二審法院要對一審判決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程序合法性”進行審查——簡單說,二審法官不光看案子本身,更要查一審法官判得對不對、合不合法。
要是你還像一審那樣,只說“我沒做錯,對方錯了”,沒指出一審法官的問題,二審法官大概率會沿用一審的說法,自然改不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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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學招:二審要“挑錯”,像列菜單一樣擺清楚
想讓二審改判,就得盯著一審法官的“判決思路、審判動作、程序問題”挑錯,而且要挑得明明白白:
挑事實認定錯:比如一審法官沒采納你的關鍵證據(像合同、錄音),要寫清“一審未審查XX證據,導致認定‘我違約’的事實錯誤,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77條,應改判”;
挑程序錯:比如一審沒通知你開庭就缺席判,要指出“一審違反《民事訴訟法》第144條,缺席判決程序違法,應發回重審”;
挑法律適用錯:比如一審用錯了法條,要說明“本案該用《民法典》第XX條,一審用了第YY條,法律適用錯誤”。
把這些錯處按“錯處類型 + 法條依據 + 具體情況”列成表,像菜單一樣清晰,二審法官一看就懂,一審錯處根本藏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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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說:一審錯處擺上臺,改判才有可能
要是你能把一審法官的錯“點名道姓、標注出處”指出來,比如“一審法官XX在(202X)XX號判決中,未采納我方提交的XX證據,違反《民事訴訟法》第64條”,二審法官就沒法回避——畢竟法官也不能一錯再錯,放任違法判決。
二審改判不是碰運氣,找對竅門——盯著一審挑錯,比反復說自己有理管用多了。你打二審時,有沒有挑過一審的錯?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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