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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張無忌。
關于黃楊鈿甜,我已不記得昨晚的通報是第幾次了,反正昨晚又出了通報,又炸了。
昨晚腦殼有點亂,一腦子的問號噴薄而出,一時竟無從下筆,本覺應該放棄該話題,但不知為何,今天我決定放下所有事情,一定要讓本文成文。
我們先來分析檢測報告里的核心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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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均質體——說明是晶體中的立方晶系的礦物,或者是非晶體(玻璃、塑料等等)。
2、折射率1.505——立方晶系的礦物只有這些立方氧化鋯2.15~2.18,石榴石(鎂鋁榴石) 1.74,尖晶石1.71~1.73,螢石~1.434,鉆石2.42。
3、紅外光譜的特征。
從上面這幾條就能看出來,被“送檢”的珠寶上面所鑲嵌的,肯定不是祖母綠,也肯定不是鉆石,而是玻璃這類仿制品。
那從時間上來看,送檢的時間是5月29日,事情曝光的時間是5月15號,而到5月22號義烏就有同款的首飾在售了。
所以這里面的時間差,從22號到29號,時間完全是足夠在義烏下單,快遞到家,等幾天之后再拿著義烏貨去送檢的。
而驗證這個情況的,也是報道上的“編號問題”。
7月11日晚,封面新聞記者走訪了該品牌成都門店。門店銷售人員告訴記者,該品牌首飾上均有編號。但是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司某霞展示的送檢耳環上,沒有品牌logo與獨立編號。
如果是品牌官方門店,品牌為了自己的銷售有檔案有記錄留存,當然也是為了服務后續的維修、清潔,以及這種大客戶關系的維護,在品牌正品上有獨立編號是非常正常,也是相當應當的事情。但是送檢的首飾上并沒有!
那疑惑就來了,到底黃楊鈿甜佩戴的,本身就是假貨,還是說送檢的東西是假貨呢?
無從可知。
我真的從未陰陽怪氣,從未無端猜疑,但是:
1. 一個在日薪208W的娛樂圈剛冒頭的小童星,會在成人禮戴一副多年前、價值一百多元的玻璃耳環、且各種角度拍照拍視頻發社交媒體?她媽媽有一柜子的奢華精美首飾,唯獨這一件是假的?畢竟只有耳環才能被查,那么我們反推,假設那一柜子金銀珠寶全是假的,那更不合邏輯了,這樣有實力的家庭買的全是假貨?還精心用柜子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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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這副耳環來自深圳一個首飾市場,但全國好像就她媽媽的朋友買到了。然后,正好就入了她媽媽的眼,精心保存多年,在女兒成人禮的時候拿出來?
我反正是想不通的。原因大概就兩個:
成人禮戴的耳環價格很高,高到不能公布;
不能公布為任何品牌,不然以后娛樂圈接代言不好辦。
通報了一個很完整的故事,但我實在無法相信。
“工作組通過實地走訪核實,網傳黃楊某甜佩戴的“天價耳環”系司某霞朋友2016年所贈,為仿制某大牌飾品。5月29日,應楊某夫婦請求,工作組陪同楊某夫婦將該耳環送往國家珠寶玉石首飾檢驗集團有限公司委托檢測,檢測結果為玻璃耳飾。工作組進一步了解到,楊某夫婦及其親屬在國內該品牌專柜無消費記錄。”
通報重點:未在國內該品牌門店查到消費記錄。如果人家是在歐洲買回來的高定呢?畢竟格拉芙本就是英國老品牌。國內無消費記錄,如果真的是仿品,請提供完整仿品購買信息、記錄。
這里要展開一個細節說說,也是事件核心點之一:輿論焦點中提到的耳環來自GRAFF經典蝴蝶系列,它的歷史可追溯到1975年。當時品牌首次推出了一款精致簡約的蝴蝶鉆石吊墜,這一設計靈感來源于蝴蝶的靈動與優雅。自1975年誕生以來,蝴蝶系列逐漸豐富多樣,從最初的簡單吊飾發展到涵蓋項鏈、手鏈、手鐲、耳環、戒指等多種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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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恰逢該系列50周年,期間推出過多款作品。重點來了:黃楊鈿甜佩戴的是18年高定紅毯限定款,司某霞的朋友2016年就拿到手了???請問即使是劉慈欣,寫的出來這種科幻情節嗎?
建議該朋友跨國去告格拉夫盜版侵權,維護知識產權。
“楊某在雅安的公司注冊資本32萬元(實繳8萬元),楊某通過妻子持股25%,公司經營與會務、展覽、食品銷售相關業務,存續期間總營收82.98萬元,利潤12萬元。 楊某等人利用職務之便為公司承攬業務,楊某個人分得利潤3萬,目前違紀所得已經全額收繳。”
4個人,開公司開了兩年半,總共利潤12萬,其中有3萬還是違反紀律得來的……
“那楊某注冊資本1000萬的影視公司呢?”
“名下其他公司,如深圳影視、化妝品企業,未在雅安開展經營活動。”
“嗯?我問那個影視公司怎么回事,錢又是怎么來的?”
“該公司未在雅安從事商業經營活動。”
“所以說雅安查完了深圳接著查,還說這事就結束了?”
不得而知。
一開始,甜甜媽:耳環是借的。
然后,甜甜:耳環是媽媽的。
再然后,甜甜爸:都不對,耳環是假的。
最終通報:是的,耳環是玻璃制品。
網友:億萬富豪送女兒的生日禮物居然是一副假耳環,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媒體:友情提醒,不要編造、傳播謠言,要被查處的喲!
她媽媽不說價格我真有可能信,畢竟各種替她狡辯的水軍。
但是,她媽媽說耳環是朋友送的幾百元的假貨。
我想問一下各位,有人給自己的親生女兒在成人禮的時候送幾百元的二手假貨嗎?
有女明星給幾百元的二手假貨拍特寫發小紅薯炫耀嗎?
成人禮送二手假貨,還專門特寫發帖子炫耀,鬼信啊!
這不就好比,我成人禮的時候我爸送我他朋友送他的假勞力士嗎?
你這不是罵人嗎?罵的真臟,我家是買不起真勞力士,我家也沒窮到戴二手假勞力士吧?還是拼夕夕五百塊買的勞力士?你看不起誰呢?
別逼我在這個高興的日子里扇你,表情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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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手指別墅不是你的,是因為當時路過看到很喜歡,所以拍照留念。行吧,我信了,畢竟我小時候去北京路過天安門也喜歡,也指了,也拍照留念了,故宮至今也不是我的。這邏輯,行,沒毛病。
鈿頭銀篦擊節碎,血色羅裙翻酒污。
今年歡笑復明年,秋月春風等閑度。
還有很多,你知道我想寫的,我也知道的我想寫的,你也知道我知道你想要我寫的,我也知道你知道我想寫的點,懶得寫了。
就這樣,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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