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思如
前言:不能讓“未成年人保護法”變成“未成年人渣保護法”!
無期、十二年、不予刑事追究——這是“河北邯鄲初中生遭殺害埋尸案”對3個惡魔的宣判結果。
很多人對此判決“不服”,“哎!判太輕了”,“應該死刑!”,“留著惡魔以后繼續出來作惡?”
殺人成本太低了吧!這么殘忍的手段將別人殺害,他們三個卻能好好活著
應該兩個無期,另外一個也參與了啊,為什么不判?他不是魔鬼嗎?
這樣的判罰,難以服眾
這結果父母怎么面對死去的孩子
這么小的年紀已經如此狠辣,多少成年人都無法干出的殘忍事,留著干什么?以后出來繼續危害其他人嗎
無期徒刑正常可以減到20年,這樣一算,一個33歲出獄,一個25歲出獄,改過自新還是重新為惡,尚不可知,但是王某某一條年輕的生命沒有了。
參與犯罪,知情不報,情節雖然輕,但是也不能不處罰吧???以后犯罪分子只要花錢給未成年人,讓他們知情不報,最后導致犯罪分子逃跑呢???是不是也不處罰??
作為中學教師,強烈支持司法部門對惡度較高的中學生進行審判,不僅僅是懲惡,更重要的是警示。有的孩子接受能力很強,很會利用司法的漏洞去作惡,必須要通過司法部門的嚴懲來制止這種態勢的發展。
一聲嘆息,啥也不敢說,我只想表達我的憤慨!!!
犯故意殺人罪情節特別嚴重居然一個都沒死,而且還得保護起來,受害者家人想報仇也無望!憑啥都是孩子,他的兒子就殘忍被殺,故意殺人者就能活過一生?
未成年人保護法只強調對嫌疑人公平,卻從來沒想過受害人及家人才是最需要公平和公道的一方,完全是在慷受害人之慨!
建議小惡魔無期徒刑終身不得減刑
哎,還是判輕了……
散了吧,也就這樣了,14歲以下,無敵
對于這種惡性案件就應該取消未成年這一說法,未成年都能這么殘忍應該罪加一等
惡魔出獄后再當惡魔。
此外,這3個惡魔的父母/監護人,為何沒有受到處罰,這也是大家很困惑,以及不能接受的。
包庇犯罪分子的家長呢???
什么樣的家庭能培養出如此狠毒的孩子呢?子之過,是父母之過,也是教育之過。
我覺得有必要把監護人也一并刑罰,現在很多家長仗著自己有錢有勢,就不停灌輸孩子不道德而且違法的思想,孩子出事家長必須負相應的刑罰!以儆效尤!
這些孩子是基因有問題嗎?不然為什么這么殘忍。
除了刑事責任,還應該判罪犯的父母賠償受害人父母經濟責任
這個案件不是普通的學生打架互毆,而是有預謀的故意殺人,還埋尸,第一時間沒有報警,家長也沒說實話;三個惡魔冷酷無情,沒有一點懼怕,毫無人性可言。
這是很多人不能接受這個判決結果的原因,也更是死者家屬無法接受的。
雖然,三個惡魔是未成年人,他們已經有了能判斷好壞的思想,甚至比成年人的思維還要強。
尤其是主犯張某某,他有完全的殺人謀劃能力,而且以“滅絕人性”的方式殺人并埋尸。說明,他的心智已然等同于成年人,而且還干出了超出成年人的事。
不能讓“未成年人保護法”變成“未成年人渣保護法”!否則將縱容更多的未成年人,鉆法律的漏洞,在“成年之前”干出滅絕人性的事。
再小的惡魔也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這才是法治社會應具備的進步性。
法律是讓壞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讓好人的出手代價更大。對惡魔不嚴懲,只會讓更多的人受到傷害!
思如哲思
關注普通人的「生存處境」,思考更好的「人生出路」。作者思如,V:mao35117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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