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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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駐安哥拉大使館微信公眾號消息,據當地媒體報道,安哥拉近期發生數起外國公民所購土地糾紛案件,有的產權證齊全,卻被法院判決(有時是缺席判決)存在使用權爭議,強制執行遭無端侵占,財物毀損。在安買賣土地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土地糾紛因涉及多方利益易陷入久拖不決,為此,中國駐安哥拉大使館提醒中國投資經商者謹防陷入土地糾紛。
一、安哥拉土地法規定,土地歸國家所有,按用途分為城市、農牧業和礦業用地。企業可根據土地使用規劃申請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最長為60年。土地使用權可出售或轉讓,但如在規定期限內(最長6年)未進行開發利用,政府有權利收回土地。
二、在當地注冊的外資企業可向省級政府申請用于特定目的的臨時用地,也可申請使用期限最長為 60年的商業(建筑)用地。如果是商業(建筑)用地,還須申請施工許可證,方可辦理建筑產權證。
三、如購買土地使用權,應確保來源合法、手續完備,要核實使用權證、地面建筑產權證,確認土地用途、已完稅并依法完成登記手續。建議聘請律師提早介入,進行權屬調查,排除可能風險。對所有人身份不明或使用權多次轉讓的土地尤要當心。
四、簽訂正式買賣合同,列明交易條款,包括買賣雙方身份、土地位置、付款方式,明確雙方權責、使用期限、違約責任及其他關鍵細節,確保支付相關稅費,并對合同進行公證。及時向有關部門變更使用權登記。注意留存賣方身份證件、付款憑證等證據。
五、安土地、房產登記制度不健全,部分土地使用權仍依照“習慣法”而擁有,產權不明晰、證件不齊全情況較為普遍。切勿相信口頭承諾,防止上當受騙。如發生土地糾紛,應通過協商、調解、仲裁或法院等途徑解決。
原標題:《中領館提醒:在安哥拉投資謹防土地糾紛》
欄目主編:施薇 文字編輯:孔韜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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