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二十五中學原副校長方建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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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中共莆田市秀嶼區委批準,莆田市秀嶼區紀委監委對莆田第二十五中學原副校長方建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方建明身為黨員干部,喪失理想信念,紀法意識淡薄,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方建明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莆田市秀嶼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秀嶼區委批準,決定給予方建明開除黨籍處分;由秀嶼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秀嶼區紀委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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