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xié)公布了中超第29輪成都蓉城對河南的比賽中,兩次爭議判罰的評議,評議結果為:裁判錯誤、結果無法更改、內(nèi)部處罰裁判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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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球迷在看到足協(xié)這份“遲來的認錯”時,不同地區(qū)不同球隊的球迷心情肯定也不一樣。對于蓉城球迷來說,這更像是在其傷口上撒鹽!當比賽結束后,現(xiàn)場球迷崩潰了,球員挨訓了,這一切即將過去,原來大家都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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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錯上錯”的荒謬感:錯誤無法挽回,承認徒增憤怒
第一次“錯”:裁判在比賽關鍵時刻的誤判,直接改變了比賽進程。這對于拼搏了90分鐘的球員和投入了巨大情感的球迷來說,是第一次,也是最根本的傷害。
第二次“錯”:這種“無法改變結果的認錯”,在球迷看來更像是一種敷衍的程序,它唯一的作用就是再次提醒大家:“看,我們確實搞砸了。” 這正是“撒鹽”的感覺——讓本已結痂的傷口再次暴露并感到刺痛。
2. 系統(tǒng)性問題的“擋箭牌”:個體擔責,體系無恙
每次出現(xiàn)重大錯漏判,最終的落點幾乎都是一個“當值裁判團隊”。足協(xié)的通報會表示將進行“內(nèi)部處理”,但處理結果通常不對外公布。這給公眾的感受是:總有個別裁判在“背鍋”,而孕育錯誤判罰的系統(tǒng)性根源——如裁判整體業(yè)務水平、選拔考核機制、VAR使用規(guī)范、乃至整個裁判圈子的文化和壓力——卻從未被真正觸及和改革。
當同樣的錯誤以不同的面貌在不同輪次、不同場次反復出現(xiàn)時,這種“認錯-處理-再犯”的循環(huán),就讓“承認錯誤”本身變得廉價且毫無誠意。它從一個“糾錯機制”淪為了一個“公關流程”。
3. 對聯(lián)賽品牌和球迷情感的持續(xù)性傷害
中超聯(lián)賽正處在復蘇階段,每一個爭議判罰都是對聯(lián)賽品牌價值的透支。球迷是聯(lián)賽的根基,他們的信任和熱情是最寶貴的資產(chǎn)。當球迷覺得自己的熱愛和投入,被一個無法被尊重和信任的裁判體系所踐踏時,他們的失望是雙重的:既對比賽結果,更對管理者的無能。
足協(xié)的“事后認錯”,在球迷看來,無法保護他們的主隊在下一次不被同樣的方式傷害。這種不安全感和無力感,是憤怒的核心來源。
4.中超球隊在亞冠中淪為送分童子
亞冠精英賽四輪過后,中超三隊齊刷刷位列后三名。申花更是遭到西亞裁判明著黑的判罰。此時此刻,中國足球和球迷,就像是孤兒一般沒人疼沒人愛,而足協(xié)則持續(xù)著其“撒鹽”的操作。兩個不恰當?shù)睦铀徒o足協(xié):
a.大明王朝1566中,海瑞硬剛嘉靖道:我大明兩京一十三省,皆為饑寒待斃之嬰兒 刀俎待割之魚肉 君父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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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河南隊球員更衣室喊話:我們的球迷在外面被欺負著,我們要幫他們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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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迷和輿論期待的,從來不是一句輕飄飄的“我們錯了”,而是一套看得見的、能帶來希望的改革行動:
透明化:公開裁判評議的標準和過程,讓判罰依據(jù)不再神秘。
專業(yè)化:真正下大力氣提升裁判隊伍的整體水平,包括引入更多職業(yè)裁判、加強培訓、甚至開放外籍裁判常態(tài)化執(zhí)法。
問責制:建立更清晰的裁判考核和升降級制度,并向公眾傳遞出“犯錯必有代價”的信號。
溝通性:建立更有效的賽后溝通機制,而不僅僅是內(nèi)部通報。
足協(xié)目前的“認錯”行為,因其滯后性、無效性和缺乏系統(tǒng)性改革支撐,從原本應該是重建公信力的第一步,異化成了對球迷情感的二次傷害。這背后,是積重難返的體系性問題與公眾日益增長的對公平競賽的渴望之間,日益尖銳的矛盾。
只有當認錯伴隨著真正刮骨療毒般的改革時,這句話才會有重量。否則,它就只能是無用的鹽,一遍遍地撒在從未愈合的中國足球的傷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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