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曉穎 通訊員劉婷)寒風漸起,氣溫驟降,和好友圍坐一起吃火鍋再開心不過,誰能想到火鍋里的“肥牛卷”“肥羊卷”竟是鴨肉做的。近日,江西省樂平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銷售偽劣產品案,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2萬余元,承擔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賠償金128萬余元。
據了解,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間,張某某購入冷凍鴨肉板,在出租屋內加工成“牛肉卷”“羊肉卷”后,銷售給多個超市、批發店,銷售金額共計12萬余元。為將加工后的“牛、羊肉卷”銷售出去,張某某還偽造了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及授權書。
2024年1月16日,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公安局檢查時,現場查獲并扣押成品“牛肉卷”和“羊肉卷”429箱、原材料812箱。不久,張某某主動投案自首。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明知進的貨是含有牛脂肪、羊脂肪的冷凍鴨肉板,仍假冒稱“羊肉卷”“牛肉卷”進行銷售,經檢測,被查獲的“牛肉卷”“羊肉卷”均檢出99.75%以上的鴨源性成分,以假充真,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考慮到張某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罪行、退繳違法所得近7萬元、自愿認罪認罰等情節,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提示,誠信是經營之本,商家切莫被利益蒙蔽雙眼,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不僅會失去消費者的信任,還將面臨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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