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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的通報像一片落在天平上的銀杏葉,輕,卻帶著季節更迭的質地。
作者 | 磊叔
編輯 | 磊叔
題圖 | AI制
四個案子,三刑事一民事,被冠以“典型案例”之名,仿佛博物館里新展出的四件青銅器,銹跡斑斑的卷宗深處,卻藏著幾個企業家被碾碎的小半生。宣告無罪,聽起來像給溺水者遞上一份遲到的氧氣——他們中的一些人,早已在法律的深水里停止了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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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某的罪名虛報注冊資本,誕生于那個需要驗資報告的年代。2014年《公司法》把實繳制改為認繳制,就像突然拆掉了跑道上的跨欄,可已經摔倒的人,膝蓋上的淤青該如何計算?法律變了,時代的口令換了,可那些因舊規而崩塌的人生,像被遺忘在舊劇本里的臺詞,無聲地風化。遼寧高院的改判,像一束追光,打在了錯誤的舞臺上,臺下觀眾散去多年,只剩空椅子吱呀作響。
葉某某的合同詐騙案更接近一幅微型浮世繪。他偽造了收條,但租戶實實在在地用著商鋪,市場經濟的河流照常流淌。四川高院說,這缺乏“非法占有目的”——原來犯罪的邊界,有時比一張收條的紙張還薄。刑法這把手術刀,終于避開了本可以用創可貼解決的擦傷。我們擅長把經濟糾紛裝進刑事犯罪的沉重陶罐,仿佛不如此不足以顯示威嚴,卻忘了陶罐落地時,碎片會扎傷所有靠近的手。
最耐人尋味的是竇某某。個人財產與公司資產混同,像一杯被反復攪動的咖啡,奶沫與棕褐液體再也分不清彼此。這何嘗不是無數中小民營企業的生存實況?家在店堂后面,錢包在收銀臺里,生活與生意共用同一根血管。安慶中院的判決,終于承認了這種混沌的真實,而不是用一把理想主義的尺子,去丈量一片原生叢林。
而史某某對陣國企的勝利,像一則現代寓言。穿透式審查、連帶責任,這些法律術語背后,是一場力量懸殊的拔河終于被裁判叫停。平等保護,這四個字在判決書上是宋體加粗,在現實里卻常常墨跡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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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歡呼這是“定心丸”,律師贊嘆“刀刃向內”。可我想起那些沒有被選入典型案例的角落:甘肅岷縣,特許經營權像一張被隨意撕毀的舊契約;問詢室里,仍有企業家在回憶刑訊逼供的夜晚。糾錯是文明的體征,但防錯才是文明的標高。當我們在新聞里讀到“還企業家清白”時,那些已經垮塌的企業,像被臺風吹散的鳥巢,再精致的修復,也召不回死去的雛鳥。
糾錯能否彌補企業垮塌、家庭破碎的代價?這個問題懸在半空,像一片不會落地的雪花。司法進步的價值,在于為未來豎起路標,可那些已經開下懸崖的車,后視鏡里最后的光景,又是誰的故鄉?
改判的意義,類似于在雨停后遞來一把傘。傘是嶄新的,桐油味很足,可濕透的衣服粘在皮膚上的寒意,只有穿的人知道。這個秋天,法院在卷宗上蓋下清白的印章,像為一個時代輕輕撕下舊的日歷。而明天的太陽升起時,我們仍需面對那個永恒的課題:如何讓法律不像間歇性的噴泉,而像一條平穩流動的河,清澈見底,照得見每一張面孔的倒影。
清白應是氣候,不是一場雷雨。它應當如平原上的風,自然而然,無需等待一場盛大的昭雪才能呼吸。當法律的土壤足夠肥沃,清白的種子自會發芽,不必每一株幼苗都長成紀念碑。
來源/綜合最高法網站、紅星資本局、長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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