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十四年正月,洛陽城破,一個300斤的胖子躲在寺廟里瑟瑟發抖。
他是大明福王,坐擁的財富超過皇宮,此刻,他只想活命。
城外,餓死的百姓尸體還沒人收,這個矛盾,撕裂了大明最后的臉面。
30萬兩的婚禮
1601年,萬歷皇帝終于妥協了,他用了十五年,和整個朝廷對抗,就為了一件事,讓第三子朱常洵當太子,結果還是輸了,長子朱常洛成為太子,朱常洵只能當福王。
但萬歷不甘心,他給了朱常洵一場史無前例的婚禮。
賬單很清楚:30萬兩白銀,這個數字什么概念?萬歷自己結婚,7萬兩,潞王結婚,8萬兩,太子朱常洛結婚,10萬兩,朱常洵的婚禮,是太子的三倍。
戶部急了,錢不夠,萬歷一句話:"從通州糧廳撥2.4萬兩,不夠再從宮中借5萬兩。"
沒人敢說不,婚禮辦完,該建王府了,選址洛陽,圖紙一改再改,規模一擴再擴,最終花費:28萬兩,這是普通藩王的十倍,朝臣上書反對。
萬歷不看,從1601年到1614年,朱常洵在京城待了13年。
祖制規定,藩王成年就該離京,但萬歷舍不得,每次催促,他就找借口拖延,首輔葉向高上疏力爭,萬歷答應次年春天就藩。
到了時間,又不提了。
1614年2月17日,朱常洵終于離開北京,護送的船只超過1200艘,路過的州縣,百姓看著這支隊伍,眼神復雜,5月15日,他到了洛陽。
真正的掠奪,才剛開始,朱常洵要田。
萬歷最初答應給4萬頃,朝臣炸了鍋,經過討價還價,最終確定:1.9萬頃良田,這是什么概念?明朝一頃等于100畝,1.9萬頃就是190萬畝。
還不夠,他要鹽,鹽在明朝是國家專營。
普通人私販鹽,要殺頭,但朱常洵可以,他拿到大量鹽引,在河南開店鋪,強行用淮鹽替代河東鹽,每年進賬,無法計算,還不夠,他要稅。
江都到太平,沿江各州縣的雜稅,歸他。
四川的鹽井、茶稅,也歸他,連張居正被抄的家產,他都要了一份,洛陽城里,福王府差官四處丈量土地,租金標準自己定,直接提到50%。
有官員受不了,上奏萬歷。
萬歷的批復:"早上遞的奏折,下午就批。"內容只有一個意思,照辦,萬歷30年不上朝,大臣的奏折可以壓幾個月不看。
唯獨福王府的要求,從不耽擱。
崇禎年間,過境的軍隊經過洛陽,士兵們憤怒地說:"洛陽比皇宮還富。皇上讓我們空著肚子打仗,卻讓福王吃得腦滿腸肥。"這不是夸張。
史書記載:"民間藉藉,謂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陽富于大內。"
普通話翻譯就是:老百姓都在傳,先皇把國庫掏空養肥了福王,洛陽的財富超過了紫禁城。
300斤的冷血
1620年,萬歷去世,天啟皇帝上臺,崇禎繼位,兩任皇帝對這位長輩都很客氣,朱常洵繼續他的奢華生活,《明史》四個字描述他的日常:"日閉閣飲醇酒。"
喝酒,玩女人,聽戲,天天如此。
他不管政事,不見官員,不理外界,唯一的愛好,就是吃,他把自己吃到了300多斤,在現代,300斤的胖子不算稀奇。
但在明朝末年,在一個饑荒遍地的時代,這個體重本身就是罪證。
崇禎十三年,河南大旱,緊接著,蝗災,莊稼顆粒無收,洛陽街頭,餓死的人隨處可見,有人開始吃人,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回鄉養老,看不下去了。
他找到朱常洵,說得很直白:"王爺,就算為了自己,也該開倉放糧。民心散了,城就守不住。"
朱常洵不聽,呂維祺再勸,朱常洵還是不聽,他不僅不開倉,還哄抬糧價,災年發國難財,這是他的生意經,百姓餓死,與他無關。
他繼續喝酒,繼續吃肉,體重繼續增加。
這時候,李自成的農民軍已經逼近了,1641年正月,李自成大軍圍城,洛陽守將王紹禹本該拼死抵抗,但他打開了北城門,他選擇了投降。
為什么?因為軍餉被拖欠了太久。
福王府里堆滿金銀,軍營里卻連飯都吃不飽,這筆賬,每個士兵心里都算得清楚,正月十九日,外城破,正月二十日,府城破,朱常洵慌了。
他命人用繩子從城墻上把他吊下去。
這是古代逃跑的常用手段,但有個前提:你不能太重,300斤,繩子能不能承受這個重量,他心里應該有數,結果可想而知,他沒能逃遠。
兒子朱由崧扶著母親跑了,把父親丟在了城里。
朱常洵躲進城東的迎恩寺,這是他最后的避難所,第二天,農民軍找到了他,《洛陽縣志》記載他當時的樣子:"悚怖顫栗,苦苦向農民軍乞求饒命。"
沒有骨氣,沒有尊嚴,一個被寵愛了55年的王爺,此刻只想活命。
李自成看著這個胖子,眼神很復雜,然后下令殺了他。
"福祿酒"的真相
關于朱常洵的死法,史書有多種記載,《明史》說:"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意思是,李自成把他的血和鹿肉混在一起,讓部下喝了。
《流寇志》更詳細:"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
把他切成肉塊,和鹿肉一起下酒,但朱常洵的墓志銘又說:"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說他寧死不屈,大罵李自成。
哪個是真的?墓志銘是他兒子朱由崧寫的。
兒子給父親寫悼詞,能寫他跪地求饒嗎?而《明史》是清朝人修的,清朝需要抹黑李自成,來證明自己入主中原的正當性。
最可信的反而是《洛陽縣志》,地方志向來實錄,沒必要美化誰。
真相可能是這樣:朱常洵被俘后跪地求饒,李自成讓人割下他身上的肉,和鹿肉混在一起,在他面前吃掉,然后殺了他,尸體還在,后來被人收殮下葬。
所謂"福祿酒會",是一場羞辱,而不是真的把他煮了吃了。
但這個故事流傳太廣,因為它符合人們對復仇的想象,朱常洵死后,李自成命人搬運福王府的財物,史書記載:"數千士兵人拉車載,數日不絕。"
這些錢財成為農民軍接下來幾年的軍費來源。
一個藩王,養活了一支軍隊,這個事實本身,就是最大的諷刺,崇禎聽到福王被殺的消息,"長嘆泣下",他下令輟朝三日,厚葬朱常洵。
1643年正月初八,朱常洵葬于邙山。
1644年,崇禎在煤山上吊,同年,朱常洵的兒子朱由崧在南京被擁立為皇帝,史稱弘光帝,他追封父親為皇帝,謚號一大串,但這些虛名有什么用?
1924年,朱常洵的墓被盜,盜墓賊挖出了墓志銘。
上面寫滿了美化的詞句,但數字不會說謊,30萬兩的婚禮,28萬兩的王府,1.9萬頃的良田,還有那些說不清的鹽稅、雜稅、鋪面收入。
這些錢,本該用來養兵,用來賑災,用來維持一個王朝的運轉,但它們都進了一個人的口袋。
一個制度的崩塌
朱常洵不是個案,明朝開國時,朱元璋定下規矩:所有朱姓子孫,無論能力,無論人數,都能領取俸祿,最開始,宗室不多,國庫還撐得住。
但到了明朝中后期,宗室人口暴增。
萬歷年間,宗室人數超過20萬,這20萬人,都不用工作,都要國家養,更要命的是,他們占據的土地不納稅,福王1.9萬頃,其他藩王也各有封地。
這些土地加起來,占全國耕地的多少?沒人算過。
國家的稅基被蠶食,財政收入銳減,與此同時,邊防需要錢,賑災需要錢,官員俸祿需要錢,錢從哪來?只能加稅,加稅加到百姓身上,百姓活不下去了,就造反。
這就是明朝的死循環。
朱常洵只是這個循環中最肥的那個蛀蟲,但他不是唯一的蛀蟲,整個宗室制度,從設計之初就埋下了隱患,朱元璋想讓子孫后代永享富貴。
卻沒想到這些子孫會像蝗蟲一樣,把國家吃空。
當一個制度只講恩惠不講責任,只講索取不講付出,崩塌只是時間問題,1641年3月2日,朱常洵死于亂軍之中,他的墓志銘上寫著"剛腸浩氣"。
但洛陽的百姓記住的,是他300斤的體重。
是他緊閉的糧倉,是他面對饑民時的冷漠,那些曾經支持藩王們的大臣,那些曾經維護宗室特權的官員,最終也沒有好下場。
崩塌的巨廈下,沒有人能獨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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