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右側通行”是交通參與者都知道的常識,但是有些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卻常常以“轉個彎就到”“就在前面”“不方便”等理由選擇逆行,這不僅會影響其他車輛的正常通行,更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博山區大隊在轄區內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過程中,就查處了多名逆行的駕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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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博山交警在轄區內開展電動二三四輪車集中整治。民警發現,很多電動自行車駕駛員為了圖一時方便,與順行車輛背道而馳選擇“逆流而上”,特別是早高峰時段,不戴安全頭盔駕駛電動自行車逆行,給本來就車多人多的交通環境添加了不小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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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爺,你這樣走不對啊,你看你和其他的車都是對頭走,你這樣是逆行,很危險的!”民警在一處路口處對一輛逆行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勸解道。“我前面轉個彎就到了,我家住這邊,嫌過公路太麻煩,還要等紅綠燈,就圖省事走這邊了,不好意思啊警察同志。”駕駛人解釋道。
很明顯,大部分駕乘人員也都知道逆行不對,可是就是為了圖個“方便”而忘記了“安全”,這樣是得不償失的。根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相關規定,非機動車違反右側通行原則,違法駕駛人被處以20元罰款。交警提醒,順向行駛、各行其道確保安全是平安出行的保障,不能一時圖方便而心存僥幸置安全于不顧。
(大眾新聞·魯中晨報記者 賈亮 通訊員 尚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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