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衛報》10月30日文章,原題:我在青少年時期誤入歧途走上了網絡犯罪的道路2016年,當時19歲的丹尼爾·凱利被一家英國電信公司的重大數據泄露事件牽連,因計算機黑客、敲詐勒索和欺詐行為被起訴。他被判處4年監禁。獲釋后,他與超過35家網絡安全公司合作,就數字威脅的現實情況開展宣傳活動并撰寫文章。下文為凱利的自述。
在我十幾歲的時候,游戲完全占據了我的生活。我每天會玩12個小時甚至更久,它是我唯一想做的事情。我不喜歡學校,線下社交生活也不多,電子游戲給了我一種不同的社交方式。游戲世界成了我的全部環境、我的避風港、我的社群。
事情大約在2011年或2012年開始出問題。當時我正在玩一款在線多人競技游戲,而我的網絡在比賽開始前斷線了。后來我發現是對手玩家獲取了我的電腦IP地址,并對我發起網絡攻擊。我開始研究他們是如何做到的,并偶然發現了一個在線黑客論壇。
我開始學習網絡應用程序黑客技術,向一些互聯網公司報告漏洞。然而,讓我偏離道路的原因,是感覺不到回報。
事情在2012年至2015年間升級了。我在黑客論壇上與一些人建立了關系,慢慢地談話內容變了。起初的好奇心變成了更陰暗的東西,我滑入了網絡犯罪的深淵,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偏離正軌有多遠。
在我被捕之后,是無休止的法律辯論,我在警方保釋下度過了4年。我到的第一所監獄是位于倫敦的貝爾馬什監獄。那里的一切都是喧鬧的,且令人難以預測。隨著時間的推移,我適應了監獄生活的節奏,也開始思考和面對我過去的作為。
我的判決中包含一項嚴重犯罪預防令,10多年后的今天我仍然受其約束。它影響了我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在技術和在線活動方面受到限制。
獲釋后,我將自己最熟悉的兩件事聯系起來:網絡安全和網絡威脅。我意識到,網絡安全領域的許多營銷團隊缺乏技術洞察力,而許多技術人員難以用公眾理解的方式解釋他們的工作。我在這些領域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那些曾經給我帶來麻煩的知識,如今構成了我事業的基礎。
當你有才華卻孤僻時,很容易被那些讓你感到被認可卻將你引入歧途的社群所吸引。十幾歲的時候,我確實有一段時間試圖用自己的技能做好事。我并非傳統意義上被教唆犯罪,更多是因為我被縱容。沒有人阻止我,也沒有人向我展示合法運用技能會是什么樣子。這種組合是危險的:有才華而無規范引導。
一些組織正在幫助改變這種情況,將黑客行為從純粹犯罪轉變為在正確引導下具有建設性和有益的行為,幫助年輕人將他們的數字技能運用到合乎道德的職業中。我也是其中一員,因為我想引導下一代避免我犯過的錯誤,并用他們的技能來保護社會。
?我會告訴年輕時的自己,不要越過某些界限。我還會告訴自己更仔細地考慮后果,并意識到當你作出魯莽的決定時,有多少人會受到影響。好奇心本身并沒有錯,錯在運用它的方式。(作者艾梅·格蘭特·康伯巴奇,余楓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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