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黨的武裝力量一直都有著“人民軍隊”的稱謂,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我軍自創立開始,就明確了要為人民服務的目標,為此制定了非常嚴明的紀律。
如果軍中有人侵犯了群眾的利益,那么等待著他的將會是極為嚴重的后果。戰爭年代,有少數人就忘記過初心以身試法,最終他們都成了警示后人的案例。
像鄧公在領導部隊時,曾三次不顧大家求情,堅決要處置違法亂紀之人,哪怕心中再不忍,也要用血來重申組織紀律。這樣的作風,才能贏得人民的擁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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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是在1938年1月,當時八路軍129師駐于山西遼縣(現在的左權縣),隊伍里有一位基層干部欺負當地的女子,別人家里把狀搞到了師部。
鄧公聽聞消息后非常憤怒,當即把苦主和干部叫到一起,詢問究竟是怎么回事。那名干部也是一時沖動,對于錯誤不敢隱瞞,立即承認罪行。師部研究過后,決定執行槍決。
此事傳開后所有人都很驚訝,那名干部是走過長征的老紅軍,一直以來待人處事都非常不錯,大家以為處罰可能會是撤職或其他的,沒想到如此嚴重。
那名女子的家人聽說后也趕來求情,說既然錯誤已經鑄成,槍斃也改變不了原先的苦果,不如讓那人上前線打鬼子,戴罪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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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鄧公卻嚴詞拒絕,并且還專門召開宣判大會,當著數萬人的面說出自己的理由:
“同志們,無論誰來求情、怎么求情,我們都是不能寬容這個戰士的。共產黨領導的軍隊,和軍閥隊伍最大的區別,就是紀律嚴明,決不允許侵犯群眾的利益。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得到群眾擁護,才能在敵后生存。從古至今老百姓都害怕當兵的,山西過去一直在向群眾灌輸共產黨有多可怕,我們要用行動來證明清白,而不是抹黑。
129師自出征抗日以來,紀律是好的,已經初步得到了群眾的信任,但絕不能因此懈怠,那會造成很壞的影響。
所以,盡管有群眾來求情,我們也絕不心軟,一定要嚴肅處理這件事!”說完,部隊就執行了紀律,此事讓八路軍的名聲徹底打開,此后發展得更好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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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是在1947年10月,劉鄧大軍挺進大別山,抵達黃岡總路嘴鎮,由于國民黨和反動地主的妖魔化宣傳及驅趕,鎮上的百姓都跑光了。
這對我軍來說是非常危險的,本就屬于孤軍深入,如果無法獲得當地民眾的支持,那絕對難以生存。如何獲取百姓的信任,是鄧公急需解決的難題。
13日這天,鄧公跟政治部保衛科長張之軒一起到街上視察情況,走到一個十字路口,突然鄧公就變了臉色。
只見一名軍人一手扛著一捆粉條,一只胳膊肘夾著布匹,手里還拿著白紙和毛筆,匆匆從一個店鋪走出,掩上門飛快地走了。
早前部隊里才宣布了極為嚴厲的約法三章:“槍擊老百姓者,死刑!搶奪百姓財物者,死刑!奸污婦女者,死刑!”眼下卻有人違反,鄧公立即讓張之軒過去看看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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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之軒跑到那人身邊后愣住了,對方名叫趙桂良,是直屬警衛團四連的副連長,跟野戰軍司令部的劉鄧等首長都很熟,該如何處理?
張之軒自己拿不到主意,就先把趙桂良關禁閉,然后將情況上報。鄧公、劉帥、張際春、李達等領導商議過后,認為越是身邊的人,越要嚴肅處理,這樣才能服眾。
趙桂良在隊伍里其實一直非常出色,否則也無法給首長當警衛,那他為何要這么做呢?張之軒想搞清楚這個問題,特意去了趟禁閉室。
結果他剛到門口,一名小戰士就沖了過來,哭著要替副連長去死。通過小戰士的描述,張之軒才明白事情的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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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趙桂良拿的那些東西,沒有一件是為自己的。那塊布,是趙桂良見小戰士被凍得生了病,心疼之下就想買來做件衣裳;紙和筆是準備給連隊出板報用;
那粉條,是趙桂良發現劉伯承最近消瘦,他聽說劉司令員愛吃粉條,正好店里也有,就拿了一捆。本來他是帶著錢去的,可店里沒人,他就想拿走應急,到時再來付款。
張之軒把這些事情匯報上去,鄧公聽后沉默了良久,半晌過后還是堅定道:要處決一個好同志,我也非常心痛,但是法紀如山,誰也不能以身試法!
這天下午,公判大會在鎮上舉行,參謀長李達宣讀處決命令后,店鋪老板連忙阻止,他懊悔自己不該跑到山里,東西也不值幾個錢,希望能給趙桂良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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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個情也沒能求得下來,鄧公仍說:事雖不大,但軍紀如山,動搖不得!紀律不是豆腐渣,不能一碰就碎!不能讓人們說我們是虛張聲勢,他已經觸犯了紀律,一定要執行。
這件事后,越來越多的百姓回來生活,他們回到家,發現物品基本都原封不動,先前國民黨那些虛假宣傳,不攻自破,劉鄧大軍的群眾基礎就逐漸打牢了。
而部隊上下也從心里意識到紀律的重要性,此后一直遵守謹記,接連打了好幾個勝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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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是在1949年1月,前面兩件事都處于比較困難的時期,而這次卻不同,是在淮海戰役后,不過這也更能體現我軍始終牢記遵守紀律這一點。
淮海戰役取得勝利后,許多戰士將壓抑在心里的情緒發出,造成的影響不太好。鄧公在發給中央的《關于殲滅黃維兵團作戰初步總結報告》里就提及:
“殲滅敵人后,十五日夜及十六日整日,戰場極為混亂,搶繳武器、汽車、大炮,亂放槍炮的現象,極為嚴重,為以往歷次作戰所未有。
我們高級指揮機關,未作預防處置,實為主要原因。但也暴露各部存在著極嚴重的無政府、無紀律狀態,應引起最大警惕,予以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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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中野政治部編寫《人民軍隊要做遵守紀律執行政策的模范》,迅速下發到各作戰單位手里。沒想到的是,如此三令五申,仍是出了問題。
一位名叫王道士的老紅軍,時任中野6縱16旅46團下的偵察排長,他資歷老,但是脾氣大、愛打人,所以這么多年下來職務撤了升,升了扯,到最后都只是排長。
淮海戰役后審問俘虜時,他手下有一名戰士,偷偷順走了國民黨軍官的一塊手表被發現了。
新來的連指導員吳永安是個年輕人,眼里容不得沙子,因此將這名戰士狠狠批評一頓后并處罰關禁閉。
有錯就罰,這本來是一件極為正常的事,但王道士此人極為護短,他找到吳永安求情,說批評后就可以了,不要關禁閉。吳永安堅持己見,被王道士記恨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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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大軍在休整,王道士就每天蹲在禁閉室外,有一天連隊比較忙,通訊員中午忘記把飯送過來,被關的戰士就餓了一頓。
王道士頓時感覺找到了機會,立即跑去質問吳永安:解放軍里有沒有餓罪?這個說法吳永安聞所未聞,不知王道士什么意思,只能回答沒有。
結果王道士立即爆粗口:X的,既然沒餓罪,那你為什么讓我的戰士餓上大半天?罵完他還上前抓住吳永安的領口然后直接扇了兩巴掌。
做完這一切后王道士絲毫沒有感覺半分不妥,回到排里后大肆宣揚,副排長聽后連連稱贊打得好,還說自己也要去打。于是他們二人再次返回連部對吳永安進行毆打。
如此公然違紀,瞬間引起軒然大波,本來就有屢犯錯誤的歷史問題,眼下又撞在了槍口上,縱隊黨委上報到野戰軍司令部后,鄧公不理別人的求情,批復:同意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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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顆人頭,一顆是立足生存,一顆是壯大發展,一顆是勝利后的警示。
鄧公的做法,就是在不斷重申,人民軍隊為人民這一宗旨,任何人不得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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