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明年度總預算因縣議會要求縣府補正資料再送進議會審議,但縣府至10月底縣議會定期大會一讀會仍未送入議會,造成定期會已經開跑議員卻沒有收到總預算書的狀況。國民黨議員韓林梅今天(4日)批評議會程序委員會無權決定是否把總預算案納入審議,事后也沒有主動告知非成員的議員,認為審查權利被抹滅,形同變相被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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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委員會成員、民進黨議員胡仁順表示,縣府明年度的總預算并沒有進到這次定期會的程序委員會,預算進來前議長希望縣府能考量這次光復洪災的災后重建調整做調整,上月27日程序委員會當天也并沒有審到總預算,各小組的召集人包含藍、綠、白、無黨籍等都沒有意見,顯然大家都很重視洪災沒有編列相關預算,希望縣府盡快調整。
花蓮縣政府主計處今天在縣議會定期大會工作報告意見交換時,被韓林梅問及為何至今還未收到縣府明年度的總預算,這樣議員們該如何審查預算?主計處長楊姿宜回應說,總預算10月14日已送到議會,韓林梅接著大罵“鬼扯”,質疑縣府說已送出為何現在都還沒看到總預算,要求對方給說法。
議事主席、副議長徐雪玉見狀便請議會主任潭進成說明,他說,議會10月22日曾發文請縣府對明年度總預算里的部分內容修正并補充,同月30日又再發文請他們補充。
他說,程序會當天縣府共送27件提案,針對財政2號案也就是總預算部分,有請他們修正、補充,其他26案在程序會有逐條審議及朗誦且經程序委員同意,不過財政2號案沒有經程序委員會同意送大會,這件案子必須等到縣府把要求修正提案的意見送到大會再來續審后面程序。
韓林梅認為,程序委員會不能決定是否把縣府總預算納入預算案,總預算的編列跟審議是根據預算法規定,主計處匯編經縣府會議通過送議會審議,程序委員只是負責審查送進議會的法案跟預算,屬常設委員會,無權決定是否能把總預算納入審議。
她接著還說,議員跟議會議事組要預算書遭拒,程序委員會或議會也沒有告知非委會員成員的議員,以致自己的審查權利被抹滅,等同變相被霸凌,感受非常不好。
徐雪玉也說,這是首次遇到定期會開始,議員卻沒有收到預算書的狀況,希望未來議會法制室能主動告知程序委員會的權限,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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