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心歡喜去提新車,卻在車輛前備箱里發現一張與自己車架號完全一致的維修單,維修日期正是7月14日提車當天——這是小米SUV車型YU7首批車主王先生(化名)的真實遭遇。在支付近36萬元、苦等數小時后,他疑心自己提到了一輛“維修過的新車”。津云新聞記者聯系到了王先生,他向記者講述了提車當天的情況。
提車當天意外發現維修單
王先生是“小米YU7”的首批訂車用戶。據他回憶,2025年6月26日,小米首款SUV車型“小米YU7”正式發布,發布會當晚22時開放定金支付,王先生在22時01分便支付了2萬元車輛定金。“當時特別期待這款車,也很認可小米這個品牌,所以第一時間下了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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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的購車記錄
7月13日,王先生接到小米工作人員通知,稱次日可到店提車。7月14日早上,交付群內工作人員進一步確認“車已到店,可隨時提車”。由于急于提車,王先生于當天中午1點左右在小米汽車App中結清了337400元尾款,并完成了發票開具與保險投保手續。“從法律意義上講,發票和保險辦妥后,車輛產權就應屬于我。”王先生強調。
王先生告訴記者,他原定于7月14日下午3點到北京亦莊的小米汽車北京超級工廠交付中心提車,但到達后卻被告知“車輛正在系統升級,需等待約40分鐘”。然而直到下午5點,王先生仍未能提車,只得在交付群中催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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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在交付群中催促
聊天記錄顯示,工作人員解釋稱“車機在升級,需升級完畢并檢查完成后才能交付”,并提到“今天下午的車輛均需進行交付前升級”。
王先生稱,傍晚6點左右,現場工作人員通知他可以提車,但對方帶他來到交付大廳后,卻怎么也找不到他訂購的車輛。“工作人員又去打電話確認,可電話那邊也說不清楚。”直到晚上7點,王先生在交付中心等待了4個小時后,才見到自己的車。“當時店里已接近下班時間,我檢查了車輛外觀沒有問題,就把車開走了。”
回家后,王先生吃過晚飯便前去查看車輛功能,卻有意外發現。“我讓‘小愛同學’打開前備箱,結果發現前備箱里有一張單子,本以為是出廠的檢測單,仔細一看是張維修單,車架號和我的車完全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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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在車內發現的維修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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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的汽車合格證
王先生提供的維修單照片顯示,維修日期正是7月14日他提車當天,內容包含“拆前機艙左右前部飾板”、“更換總成”等多個問題缺陷的維修,單據上有維修人員的簽字及蓋章。
王先生對此表示不解,“車輛合格證顯示生產日期是7月11日,7月14日早上通知車已到店,為何當天還會進行維修?”
為弄清情況,他立即將維修單和車架號等信息發至交付群中。截圖顯示,王先生詢問“買的不是新車嗎?為何今天在修?”小米汽車工作人員隨即回復,“會立刻向領導確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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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發現維修單后發至交付群中詢問
據王先生透露,事后工作人員曾提出“積分補償”,7月底又提出“小比例現金補償”,但均被他拒絕。8月雙方僅溝通一次,9月份工作人員稱將協調領導與他溝通,后又以領導出差為由推遲。
“我無法接受的是,他們始終沒有給我一個合理解釋。這輛車在交給我之前到底有沒有維修?為什么維修?維修單真偽可以做筆跡鑒定,車輛是否更換過前杠也可以檢測。”王先生說,“這些問題沒搞清楚,談補償不是正常解決思路。”
王先生強調,其訴求并非僅為賠償,更希望品牌方能正視問題、公開事實,并反思內部管理流程。“北京亦莊交付中心是總部工廠直屬,一輛車能從交付流程轉入工廠維修,涉及多個環節的授權與操作,這不是個人行為能完成的。”王先生指出,這不僅關乎單次交付的誠信,更反映出供應鏈、交付與售后體系存在的潛在漏洞。
“如有問題應提前告知,讓消費者有權選擇接受補償或更換車輛,而非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收維修過的‘新車’。”王先生稱,“消費者選擇一個品牌,是基于對品牌的喜愛與認可。但小米在整個事件中的解決態度和對消費者的尊重,我認為是有所欠缺的。”王先生說。
采訪期間,記者多次致電小米汽車客服了解情況并試圖聯系小米汽車北京超級工廠交付中心,但截至發稿,記者未收到回復。記者又撥打了該門店的公開銷售電話,截至發稿未聯系到相關負責人。
10月31日凌晨,王先生向記者確認,他已與小米汽車達成“基本和解”。但具體和解方式,王先生并未透露。
律師:若維修單屬實,王先生有權要求三倍賠償
北京中同律師事務所郝喜紅律師告訴津云新聞記者,如果維修單屬實,小米汽車交付中心在這一過程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的規定,小米汽車交付中心未如實告知車輛維修情況,違反了誠信原則和合同義務。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情權,有權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小米汽車交付中心在交付車輛時,未告知王先生車輛曾進行維修的事實,侵犯了王先生的知情權。根據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若小米汽車交付中心故意隱瞞維修事實,可構成欺詐,王先生有權要求三倍賠償。
郝律師認為,王先生可以嘗試與小米汽車交付中心或其上級部門進行溝通,要求其對車輛維修情況作出合理解釋,并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如退換車輛、給予相應補償等。若協商不成,王先生可以向當地的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請求消協介入調解,維護其合法權益。如果通過協商和調解無法解決問題,王先生可以根據與小米汽車交付中心簽訂的購買協議中的仲裁條款,向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若沒有仲裁條款,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小米汽車交付中心或者購車合同上蓋章主體(即合同相對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來源: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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