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聽過“谷正文親手破獲吳石案”的說法,甚至覺得他跟吳石有過多次交鋒,可真翻起當年的檔案,這話漏洞大得嚇人——谷正文連跟吳石見面的資格都沒有,何來“調查”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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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清楚兩個人當年的身份差距,這才是關鍵。吳石可不是普通軍官,1949年到臺灣后,他是國民黨東南軍政長官公署副長官,陸軍中將軍銜,直接輔佐長官陳誠,管著臺灣的軍政要務,日常接觸的都是蔣經國、桂永清這種級別的人物。開會坐主桌,簽字能調動部隊,這種層級的官員,在國民黨體系里屬于“高層核心圈”,不是誰都能隨便見的。后來整理出的吳石1949年11月到1950年2月的工作日記,里面記滿了和陳誠、毛人鳳等人的工作往來,比如“與毛人鳳談防務部署”“徐志道來商情報傳遞事”,這些日記后來由家人捐贈給福建博物院,2015年還編入了《吳石烈士史料集》,字里行間根本沒提過“谷正文”三個字——對吳石來說,谷正文這種級別的人,連進入他視野的資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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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谷正文,那時候他是什么職位?保密局臺灣站下屬的第三行動組組長,軍銜是實打實的陸軍少校,說白了就是干具體臟活的——抓人防諜、盯梢跟蹤,屬于情報系統里的“基層執行人員”。國民黨當年的等級制度嚴得很,校級軍官想見中將副長官,得先寫申請,經副官登記、參謀長審批,層層遞話,沒特殊命令根本連人家辦公室的門都摸不到。更別說吳石當時還兼著“國防部參謀次長”,辦公地點在戒備森嚴的“國防部”大樓,進門要刷專屬通行證,谷正文連大樓的訪客登記冊都沒資格上,怎么可能跟吳石“面談調查”?
真正的“吳石案”,從頭到尾就沒谷正文什么核心參與的份。最先暴露吳石的是叛徒蔡孝乾,他是中共臺灣工委書記,1950年2月被捕后,沒扛住酷刑,把地下組織的名單全供了出來,其中就明確提到了“吳石提供軍事情報”。那時候負責對接這個案子的,是保密局局長毛人鳳(陸軍中將),還有副局長徐志道(陸軍少將),只有他們這個級別的人,才有資格向蔣介石匯報案情,也只有他們能調動資源去查吳石——畢竟吳石的軍銜和職位擺在那,基層人員根本動不了他。
后來實施抓捕的時候,谷正文確實去了,但只是跟著一群行動隊員打雜。解密的《保密局第三行動組任務報告》(1950年3月1日)里寫得清清楚楚:“捕獲吳石當日,行動組負責后門布控,防止目標逃脫,現場指揮為徐志道副局長,逮捕令由其副官宣讀”。也就是說,谷正文連進吳石住宅客廳的資格都沒有,更別說跟吳石對話了。抓捕后第一次審訊吳石,是毛人鳳親自去的,后來換成“國防部軍法局”的少將法官劉光煜、上校檢察官張鴻基,臺灣“國史館”藏的《吳石案審訊記錄》(1950年5月)里,審訊人員簽名只有這兩個人,從頭到尾沒出現過“谷正文”三個字——一個少校行動組長,哪有資格審中將副長官?
可谷正文后來為什么敢吹牛說“跟吳石多次見面”“親手審出線索”?說白了就是為了往上爬,還選了個好時機。臺灣白色恐怖時期,保密局內部斗得厲害,誰手里有“破大案”的功績,誰就能升官。但他一開始沒敢亂吹,直到1975年,毛人鳳、徐志道這些當年的核心人物都去世了,沒了直接證人反駁,他才在臺灣《聯合報》的專訪里,第一次說自己“主導破獲吳石案”,后來還寫回憶錄添油加醋,說自己“早就盯上吳石,跟他周旋半年”。這些話連他當年的同事都看不下去,老特務沈之岳1990年接受《中國時報》訪談時,直接戳穿他:“吳石的案子,谷正文就是個看后門的,他見沒見過吳石都難說,還談什么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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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再看那些吹谷正文“破獲吳石案”的文章,其實挺讓人難受的——一邊是把烈士吳石的犧牲,變成別人邀功的墊腳石;一邊是讓真正的史實被謊言蓋過。下次再聽到有人說“谷正文查吳石”,不妨多問一句:一個陸軍少校,真能跟陸軍中將平起平坐、當面調查嗎?檔案里沒記錄,同事不認可,這種說法,信它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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