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大師榮格說:人類一切痛苦的根源,都源于不會劃清界限。
邊界,原意是領土單位或國家地區之間的界線。
國家與國家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需要界線,同樣,人與人的交往中,也需要有界線。
心理學有一個名詞叫“邊界感”。邊界感是指一個人對自己與他人之間界限的感知。
簡單來說,就是知道自己可以在什么范圍內做事,知道別人在什么范圍內做事。
缺乏邊界感的人,不僅很難和別人保持長久穩定的關系,甚至會發生意想不到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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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看到一則新聞,因為沒有邊界感,由“故事”而演發成了“事故”。
江蘇淮安強奸案:
陳某和小菲是藍顏知己小菲將陳某視為男閨蜜,二人無話不談。
一日,陳某與小菲一同旅游,酒后兩人入住一間房,在房間里,聊到紋身時,小菲應陳某要求兩次脫掉褲子,展示大腿內側和私處的紋身。
法律后果:第二次展示時,由于過于暴露,陳某未能經住誘惑,借機對小菲動手動腳,小菲反抗,被強行發生了性關系。
過程中小菲心臟病復發,陳某誤以為她撒謊,還扇了她幾巴掌,愈發來勁。
小菲果斷報警,最終陳某因涉嫌強奸罪被逮捕。
陳某將面臨最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從心理角度來說,新聞中的當事人陳某和小菲之所以會發生“事故”,和倆人之間邊界感缺失有很大的關系。
“男閨蜜”,這種介于情人與朋友之間的關系,就是邊界感模糊的關系。
男閨蜜指的是女生比較親密的男性朋友,兩人可以無話不談,開心時可以分享喜悅,傷心時有人傾聽和疏導。
對于女生來講,男閨蜜和自己的關系非常親密,是非常好的朋友,但是卻不是情侶。
男閨蜜也可以叫做藍顏知己,這種不是友情,也不是愛情,更不是親情的關系,邊界感非常模糊。
不同的關系,人際交往的安全距離也是不一樣的。
美國人類學家愛德華·霍爾提出:
人際交往的親密距離是0-0.45米,這個距離通常用于父母與子女之間、情人或戀人之間,在此距離上雙方均可感受到對方的氣味、呼吸、體溫等私密性刺激。
雖然我們現在已不是“男女授受不親”的年代了,但作為一個成年人,“男女有別”,這是最基本的常識。
陳某與小菲一同旅游,酒后兩人入住一間房,本質上模糊了男女之間的界限。
保持適當的邊界感是非常重要的,它能讓我們明確自己的責任和權利。
從個體角度來說,邊界指的是客觀物理現實上的內部和外部之分。
簡單來說,就是:身體以內稱之為我,身體以外稱之為外部。
作為女孩子,背心和小褲衩遮住的地方,包括胸部、臀部和生殖器等都是隱私部位。
這些部位是私密的,只有在特定情況下,如嬰兒期父母幫洗澡、醫生檢查身體時才可以被看到或觸碰。
同時,女孩子一定要明白,自己的身體只屬于自己,有權拒絕他人對自己隱私部位的不當觸碰和侵犯,即使是熟悉的人也不例外。
從新聞中可以看到,小菲兩次脫掉褲子,展示大腿內側和私處的紋身,并不是主動的,而是應陳某要求去做的。
如果小菲是一個擁有健康個人邊界的人,對陳某提出侵犯自己隱私的要求時,小菲就可以啟動自我保護機制,把自己的感受傳達給對方,堅決并且直接拒絕對方的要求。
因為當我們的邊界被侵犯時,人會本能的感到不適和不安。
而一個不清楚自己邊界的人,就會很難有拒絕別人的勇氣,即使拒絕了別人,自己也容易產生內疚情緒。
換句話說就是:當別人提出的要求,明明已經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圍,自己卻還是會答應別人的要求,最后如果自己沒有成功“幫助”到別人,反而會對自己開始自責。
所以,了解自己的“心理邊界”,擁有了健康的個人邊界,我們才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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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的個人邊界,它是清晰的、保護性的、堅固但靈活的、為自我建立的。
健康的個人邊界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背后暗含著一個大家都懂的道理,就是:“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健康的個人邊界,是需要我們對自己的行為和情緒負責,是需要我們能夠承受自己的選擇所帶來的后果。
而且,健康的個人邊界還可以確保我們,讓別人也能為他們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越界侵犯我們。
當我們擁有健康個人邊界時,我們知道拒絕對方是出于對自己負責,拒絕的原因是因為對方越界了。
同時,也能告知對方自己的邊界在哪里,防止對方以后再次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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