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歷史,一定要有一個客觀的態度,一定要基于當時的歷史環境分析當時的歷史人物、歷史事件。研究歷史的最大忌諱就是用現代的價值觀往古人身上生搬硬套、用基于當今現實狀況的利益分析來硬給古人“加戲”。
還是拿最近很有話題度的康熙帝派施瑯率軍攻取臺灣這件事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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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在康熙帝眼里,臺灣鄭氏集團就是“前明余孽”。臺灣鄭氏集團存在一天,就會成為剛剛被滿清統治不久的廣大漢人心目中的精神寄托,不利于清廷的統治。所以,康熙帝有消滅臺灣鄭氏集團、消除大清統治隱患的迫切動機。
但當時的康熙可以認為臺灣鄭氏集團是“前明余孽”,我們今天的人卻不能“把自己代入康熙帝的立場”也這樣認為臺灣“明鄭集團”是“前明余孽”。
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在臺灣鄭氏集團眼里,大清占領全國就是“華夏陸沉”,大清的“剃發易服”就是讓漢人“衣冠泯滅”。鄭氏集團在臺灣立足,就是保存了華夏的文明火種,是文明人對野蠻人進攻的抗拒。
今天,滿族和漢族都是我們這個多民族國家的重要組成部分,滿漢兩族都為我們這個多民族國家的發展包括制度建設、領土開拓等方面做出過重大貢獻。包括滿漢兩族在內的56個民族都是平等的。所以在分析康熙帝攻下臺灣這件事的時候,今天的我們必須要持有一個中立的立場,我們必須得承認當時的歷史現實,就是“康熙帝認為他出兵攻下臺灣是合理的,臺灣鄭氏集團認為他們應該抗拒大清的進攻也是合理的”,單方面把自己代入康熙帝的立場也稱臺灣“明鄭集團”是“前明余孽”是不妥的。
清朝當然是我國古代的正統王朝。我寫過很多關于清朝的文章。在清朝與俄羅斯、與緬甸、與越南發生沖突的時候,我的立場都是站在清朝這邊。但清朝正統王朝地位的確立是有一個過程的。在施瑯攻打臺灣的時候,至少臺灣的鄭氏集團不會承認清朝的正統地位。在施瑯進攻臺灣之前,剛剛結束不久的“三藩之亂”中,“三藩”曾經打下了半個中國。當時的漢人如果不認為大清一定就能坐穩江山,心中不認大清為“正統”,有什么奇怪的嗎?用現代人的眼光看當時的歷史,相當于開了上帝視角,然后強制要求當時的漢人認大清為正統,并以此衡量他們的道德人格,這不很荒謬嗎?
不光臺灣的“明鄭”集團抗拒大清是合理的,在大陸的明朝遺民哪怕已經身處清朝,他們對清廷的抵觸抗拒也是值得稱贊的。因為他們的行為代表著一種對民族身份和民族文化的堅持,代表著一種對民族身份和民族文化的忠誠,更代表著一種面對強大的暴力而不屈的反抗精神。
這些寶貴的品質甚至是超越國家和種族、超越階級的。比如抗日戰爭中,張自忠將軍奮勇殺敵,以身殉國,寧死不降,連日本人都佩服他的精神,日軍第五師團軍醫對將軍遺體進行檢查后,由村上啟作下令全師官兵向將軍遺體脫帽敬禮。
所以,岳飛、文天祥才是值得人尊敬的民族英雄。在面對武力強大的外敵入侵的時候,他們奮斗不屈、抗戰到底。文天祥哪怕在宋朝已經滅亡的情況下,仍然堅持心中的那份信念,不屈而死。
大元朝最后也統一了天下,也是正統王朝。那如果按照有的人把臺灣鄭氏集團抗拒清朝看作“前明余孽”、看作“抗拒統一”的歷史罪人,文天祥豈不更是“前宋余孽”,也是“抗拒統一”的罪人?這種人哪里值得稱頌?應該把他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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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康熙攻下臺灣,目的就是為了消滅對清朝有威脅的明朝殘余勢力而絕不是為了得到臺灣這塊土地。清朝曾經同荷蘭人達成協議以割讓臺灣給荷蘭為代價,雙方聯手消滅鄭氏集團,這都是對康熙皇帝攻取臺灣的“真實動機”的確鑿證據。如果非要按照當前的現實強行給康熙“加戲”,認為他攻取臺灣的動機是為了“給天下人一個圓滿”,維護國土完整的“金甌無缺”,那是對歷史的不尊重。歪曲歷史事實的敘事甚至不會起到想要的宣傳效果,還可能產生讓人抵觸的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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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是歷史,現實是現實。在歷史當時的環境下做的“好事”可能對現在來講其實是“壞事”、在歷史當時的環境下做的“壞事”可能到今天反而變成了“好事”。“有心栽花花不發,無心插柳柳成蔭”,這樣的案例其實比比皆是。
其實我們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承認,康熙帝進攻臺灣的目的就是為了消滅明朝殘余力量,但客觀上確實起到了讓臺灣納入中央政府統治的這么一個對中國領土的擴展和鞏固來講算是積極的后果。
就像洪承疇,我們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承認他就是個“貳臣”、就是個“叛明附清”的漢奸。但客觀上洪承疇促進了大清統一全國并在清朝建立制度、維持有效治理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如果大清沒有統一全國,當時的中華大地很有可能陷入四分五裂的割據狀態:江南有南明,四川有張獻忠,北方還有李自成。當時是西方殖民者四處開疆拓土的時代,如果沒有大清的統一,四分五裂的中國可能會被西方殖民者個個擊破。中國內地18省的基本盤都可能保不住,更不可能恢復新疆地區的“漢唐故土”,將西藏、蒙古地區納入中央政府的統治之下更是不可能。按照現在的國際法,這些土地失去了以后就永遠拿不回來的。從客觀事實對中華民族生死存亡的因果關系上來說,洪承疇降清帶來了一個非常積極的后果。但這個后果是洪承疇主觀上想要造成的嗎?
那么,應該怎么評價洪承疇?還是“歷史是歷史,現實是現實,主觀是主觀,客觀是客觀”。我們承認洪承疇的選擇客觀上對促成中國統一、避免分裂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這不是他主觀追求的結果,洪承疇主觀上的選擇是被人鄙視的“貳臣”行為,洪承疇就是個漢奸。因為洪承疇是漢奸就鄙薄他的歷史功績是不對的;反過來,因為他的歷史功績就來洗白他的漢奸罪名也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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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案例不光在中國歷史上存在,在西方歷史上也存在。公元1215年,英國國王約翰與貴族簽署《大憲章》,這是歷史上第一份限制王權、規定“王在法下”的法律文件,其重要性怎么說都不過分。但簽署《大憲章》并非約翰王的本意,也并非他主動要放棄王權。歷史上沒有哪個君主愿意放棄或者削弱自己的君權,約翰王當然也不例外。約翰王人品很差。他出生的時候,他的父親已經把所有的土地分封了出去,再也沒有封地分給約翰,約翰因此被稱為“無地王”。老爹憐惜這個兒子沒有土地,準備從已經分得土地的兒子們那里奪來一些土地分給約翰,兒子們當然不愿意,就跟老爹打了起來。老爹是為了給約翰爭土地而打仗,但眼看老爹占了下風,約翰立即站到了哥哥們那邊去,聯手哥哥們對付老爹,給了父親重重的打擊。父親死后,約翰的哥哥“獅心王”理查登上了英國王位。約翰陰謀奪權篡位。哥哥挫敗其陰謀后寬容了他,還立他為王位繼承人。“獅心王”理查御駕親征被射死在戰場上,約翰繼位以后做的事可不仁義,他殺死了侄子,囚禁了侄女,加強君主專制,連年對外用兵。但約翰打仗水平不行,連吃敗仗,損兵折將,最后將嫡系兵力打光,無法鞏固權力。這種情況下,當他想繼續加稅持續戰爭,就遭到了貴族們的反對。實力虛弱的約翰再也壓不住貴族,貴族們逼迫他簽署了開啟“王在法下”的人類歷史新紀元的《大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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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大憲章》讓人類歷史進入一個新時代,約翰王確實做了一件“利在千秋”的大事,但你能因此說簽署《大憲章》的約翰王是一個開明的君主嗎?顯然不能。事實上,約翰王的人品很受鄙視,連英國王室都不再用約翰這個名字。英國國王的世系中,有很多個亨利,很多個愛德華,很多個查理,很多個威廉,但沒有人再叫約翰。
歷史是一回事,歷史對現實的影響又是另一回事。分析歷史人物、歷史事件和分析歷史對現實的影響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范疇。不弄明白這一點,就會鬧笑話,就會出現“篡改歷史”、強行給古人“加戲”等可笑的做法,導致歷史虛無主義,產生很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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