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烏魯木齊天山國際機場凈空區域管理,堅決避免鴿類撞擊航空器造成民航不安全事件發生,10月24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烏魯木齊市關于進一步管控放飛信鴿等影響航空安全鳥類的通告》。
《通告》明確,以烏魯木齊天山國際機場三條跑道的中心點(N43°54′26″ E87°28′27″)為基準,向北方向延伸5公里至崇五路與五一街交會口—前進路—安屯東街—河西一路—安米西街—安米東街與長春北路交會口,向東方向延伸5公里至安米東街與長春北路交會口—長春北路與喀什東路交會口,向南方向延伸3公里至長春北路與喀什東路交會口—喀什西路—烏昌路—北站東路—北站西路—北站五路—祥云中街—烏魯木齊市國際陸港客運站,向西方向延伸5公里至烏魯木齊市國際陸港客運站—砂河子路—北站公路—西坪路—銀環街—銀苑街—崇五路—崇五路與五一街交會口的近似矩形空間區域,劃設禁馴放鳥類活動區。區域內禁止馴養、放飛家鴿、信鴿、觀賞鴿及其他影響航空安全的鳥類。烏魯木齊市所有組織馴放、競翔比賽路線不得穿越該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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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天山國際機場禁馴放鳥類活動區域圖。圖/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網站
《通告》要求,自通告之日起,禁馴放鳥類活動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對違規養殖和馴放的信鴿等鳥類進行清理。各相關區政府組織街道(鄉鎮)對禁馴放鳥類活動區域進行全面排查,并同步開展宣傳教育。對發現的違規馴放鴿類行為,責令立即整改,并由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理;對涉及違法養殖鴿類,違法設置鴿棚、鴿舍的,由轄區街道(鄉鎮)及區農業農村、住建及城管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對發生的鴿類撞擊航空器事件,機場管理部門將對撞擊鴿類進行溯源調查。對相關責任者,依據《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第七十九條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告》自2025年11月23日起開始施行,有效期5年。
內容來源 / 石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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