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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60萬彩禮悔婚案”登上熱搜,引發輿論廣泛關注。據報道,一對男女經媒人介紹相識后迅速訂婚,男方支付彩禮、見面禮、親屬紅包及金銀首飾等總計60余萬元。然而訂婚后雙方僅同居4天便因矛盾分手,未辦理結婚登記。協商退婚失敗后,男方訴至法院,最終判決女方返還90%彩禮,實際保留5.42萬元。
該判決在網絡上掀起激烈討論:“4天‘獲利’5萬多,是不是穩賺不賠?”“天價彩禮到底該不該退?”“法律到底保護誰?”
針對這一熱點事件,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品宣部專訪了本所主任朱現領律師,請他從法律角度深入解讀彩禮返還的合法性、司法實踐中的爭議焦點,以及公眾應如何理性看待婚姻中的財產問題。
4天同居引發60萬彩禮糾紛
據相關報道,本案中男女雙方于2025年2月經媒人介紹相識,3月5日訂婚。男方支付現金彩禮38.8萬元、見面禮6萬元、親屬紅包5.7萬元,以及價值7.32萬元的金條與戒指,總計支出60余萬元。訂婚后男方赴外地務工,女方于4月25日前往男方工作地同居,4月29日因矛盾返回,實際共同生活僅4天,未辦理結婚登記。協商退婚失敗后,男方起訴女方及其父母,要求返還彩禮。某地法院經審理認定彩禮總額為54.12萬元,剔除部分人情費用及共同生活開銷,以“未辦理結婚登記+同居時間極短”為由,判決女方返還90%即48.7萬元,女方實際保留5.42萬元。
“這起案件表面上看是一起普通的婚約財產糾紛,實則觸及了天價彩禮、婚姻誠信、司法干預等多個敏感社會議題。”朱現領主任在采訪中表示,“許多人對彩禮的法律性質存在誤解,甚至將彩禮視為‘婚姻保證金’,但法律對此有明確界定。”
朱現領主任分析指出,我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本案中,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共同生活時間極短,完全符合法定返還條件。”朱現領解釋道,“法院在確定具體返還比例時,會綜合考慮共同生活時間、彩禮實際用途、雙方過錯程度等因素。本案中法院認定同居僅4天,未形成穩定婚姻關系,故支持90%的高比例返還,這在司法實踐中已屬較高水平。”
是“婚姻欺詐”還是“性格不合”?
本案中,雙方對退婚原因各執一詞。女方主張退婚系因男方隱瞞真實收入(承諾月入1萬元實際僅7000元)、未披露外債,以及男方家庭干涉(要求婚前挪用彩禮開店)等原因,認為自己無過錯,僅同意返還50%彩禮。而輿論則質疑女方“借婚斂財”,4天“獲利”5.4萬元被戲稱為“日均收入1.35萬”。
對此,朱現領主任分析道:“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需要區分‘婚姻欺詐’與‘正常婚戀矛盾’的界限。本案中,法院經審查認為女方主動同居、購置生活用品等行為顯示其確有結婚意愿,因此未認定構成詐騙。這意味著,法律上要認定‘騙婚’需要充分證據證明當事人主觀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客觀上虛構事實、隱瞞真相。”
“另一方面,男方的行為也確實存在瑕疵。”朱現領補充道,“虛報收入、隱瞞債務等行為雖不必然構成欺詐,但確實損害了婚姻誠信基礎。法院在裁量返還比例時,可能會酌情考慮這些因素,這也是為什么本案中女方最終保留了部分彩禮的原因。”
朱現領強調,司法實踐中對“騙婚”的認定十分謹慎:“法律既要防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也要保護正常的婚戀自由。如果僅因婚后矛盾就輕易認定為詐騙,將嚴重損害婚姻制度的穩定性。”
法律實踐難點:返還比例依賴法官裁量,地區差異明顯
朱現領主任坦言,彩禮返還案件在司法實踐中面臨諸多難點:“最大的挑戰在于返還比例的確定很大程度上依賴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導致不同地區判決差異較大。有的地方可能判決全額返還,有的則可能僅支持部分返還。”
他舉例說明:“如廣西曾有案例,男女雙方結婚僅4天便離異,法院判決全額返還彩禮;而另一些案件中,即使共同生活時間不長,法院也可能考慮當地習俗、雙方實際支出等因素判決部分返還。這種差異雖然體現了司法對個案情況的充分考慮,但也給公眾預期帶來了不確定性。”
“更為棘手的是,有律師指出‘職業騙婚者’可能利用這種裁判差異,通過短期婚姻獲取高額彩禮。”朱現領補充道,“這就要求司法機關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既要尊重傳統習俗,也要警惕權利濫用,通過個案裁判向社會傳遞正確的價值導向。”
風險防范與行動建議:如何避免“人財兩空”?
面對日益增多的彩禮糾紛,朱現領主任從專業角度提出了具體建議:
“首先是強化證據意識。”朱現領強調,“彩禮支付應盡量通過銀行轉賬并注明用途,保留好轉賬記錄;共同生活開支如租房費用、日常消費等也應保留憑證。本案中法院能夠精準計算彩禮總額,正是依靠完整的消費記錄和轉賬證據。”
“其次是考慮婚前協議。”他建議,“對于大額財物贈與,可書面約定‘以登記結婚為條件’,明確如未結成婚姻的返還方式和比例。這種約定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通常會被法院認可。”
朱現領還特別提醒公眾注意婚姻觀念的革新:“物質與情感的平衡至關重要。若將彩禮標價為婚姻‘門檻’,人財兩空往往成為常態。父母也應減少對子女婚姻的經濟干涉,避免將‘完成婚約’等同于家庭責任的終結。”
法律權威在于精準適用,婚姻本質在于情感基礎
朱現領主任在采訪最后表示,“彩禮返還糾紛的審理,需要法官在法律規定與民間習俗之間找到平衡點。既不能對天價彩禮現象視而不見,也不能簡單粗暴地‘一刀切’。”
“每一則熱點事件的背后,都是法律與現實的碰撞;每一次權利邊界的厘清,都是法治進步的階梯。”朱現領說,“本案的真正警示在于——再昂貴的彩禮也買不到真心,再周全的判決也補不回破碎的信任。遏制此類糾紛,需從淡化彩禮功利性、強化婚前理性溝通開始。”
通過典型案例的解析,我們旨在幫助公眾增強法律意識,明晰權利義務。在復雜的婚姻家事糾紛中,既要謹慎評估自身行為,也要勇于依法維權。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將繼續關注熱點法律事件,為公眾提供專業的法律解讀和維權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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