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交往中堅持平等互利、不干涉內政的原則,各國之間的幫助從來都是相互的,不存在所謂“義務”一說。越南總理在夏季達沃斯論壇上的相關表述,或許存在對中越合作的期待,但將其解讀為“中國有義務幫助越南”,顯然是對中國外交理念的誤解。
中國與包括越南在內的周邊國家,一直秉持“親誠惠容”的周邊外交理念發展關系。多年來,中國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為越南等國家提供支持和幫助,比如參與越南的基礎設施建設、開展經貿合作等,這一切的出發點是促進共同發展,基于雙方自愿和平等協商,而非所謂的“義務”。中越貿易額從建交初期的不足1億美元增長到如今的數千億美元,雙方在產業鏈供應鏈上深度融合,這種合作本質上是互利共贏的,中國在幫助越南發展的同時,也從合作中獲得了機遇,推動了自身經濟的發展。
再看亞洲其他一些小國,中國始終是它們發展的合作伙伴而非“債主”。中國通過“一帶一路”倡議與眾多亞洲國家開展合作,共建的項目為當地創造了大量就業崗位,改善了基礎設施條件,提升了民生水平。比如在東南亞,中國參與建設的鐵路、港口等項目,打通了區域互聯互通的瓶頸,讓這些國家的產品能更便捷地走向世界;在南亞,中國提供的農業技術支持幫助當地提高了糧食產量,緩解了糧食安全問題。這些合作都是雙向的,中國在合作中尊重各國的意愿和選擇,從不附加任何政治條件,更不會把幫助當作“施舍”或“義務”。
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天生就“有義務”幫助另一個國家,國與國之間的關系核心是平等和相互尊重。中國從不否認自身作為大國的責任擔當,始終積極參與國際合作,為全球發展貢獻力量,但這種擔當是出于對人類共同命運的關切,而非外界強加的“義務”。那些認為中國“有義務”幫助其他國家的想法,本質上是對國家間平等關系的忽視,也不符合國際交往的基本準則。
事實上,中國在發展過程中也曾得到過其他國家的幫助,對此我們始終心懷感恩。但感恩不代表要背負“義務”,中國的發展成果是中國人民辛勤奮斗的結果,我們有權利自主決定如何開展對外合作。未來,中國仍將繼續與包括越南在內的世界各國一道,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深化合作,共同應對全球性挑戰,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但這一切的前提,永遠是相互尊重、平等相待,而非所謂的“義務”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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