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時光的長河中,有些故事如沉重的巨石,壓在人們的心頭,久久難以釋懷。汪康夫,一位曾在江西省蓮花縣琴水小學任教的語文老師,他的人生,就被一場突如其來的災難徹底改寫,而這一改寫,便是長達 56 年的痛苦申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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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 1966 年,年僅 24 歲的汪康夫,正站在講臺上,懷揣著對教育事業的熱愛,悉心教導著學生。他或許從未想過,命運的黑手會悄然伸向他。當年 5 月的一個夜晚,當地社教工作組人員如幽靈般出現,將他從安穩的生活中拽出,連夜帶走。
而等待他的,是一項令人震驚的指控 —— 強奸、猥褻女學生共 12 名。
根據當年的材料,公安起初認定,汪康夫利用教師職權,以找學生 “談話”、幫學生 “治病”、教學生 “游泳” 為名,實施了各種流氓行為。從被捕到一審判決書下達,僅僅過去了 5 個月,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在 1966 年的卷宗里,定罪證據材料少得可憐,僅有 3 份。其中包括 2 名教師通過與學生談話所寫的調查匯報,以及琴水小學社教工作組出具的調查報告。令人詫異的是,這里面既沒有被害人的檢舉控告或者陳述筆錄,也沒有其他客觀證據。
在那兩份教師的《調查匯報》中,充滿了諸多疑點。有學生起先不承認與汪康夫發生關系,經過所謂的 “啟發、動員” 才承認;有些學生更是經過幾次談話,才 “談出來” 汪康夫奸污女學生的事;還有學生檢舉后又否認,或面露為難情緒。
而在賀恩蓮所寫的《調查報告》中,僅僅依據同學們的檢舉以及談話中表現出的憤恨,就 “認為汪所犯的罪行是事實”。如此草率的判定,實在難以服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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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康夫自然不認罪,他堅稱自己從未做過那些傷天害理之事。他提起上訴,滿心期待著能在二審中洗清冤屈。然而,吉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卻駁回了他的上訴,一句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如同一把重錘,狠狠地砸在他的心上。此時的汪康夫,心中充滿了絕望,卻又不甘就此沉淪。
1975 年,在獄中度過了漫長 9 年時光的汪康夫,提前一年結束服刑。出獄后的他,生活陷入了無盡的黑暗。頭頂著 “強奸犯教師” 的帽子,他在村子里備受唾棄,周圍人的目光如刀一般刺向他。但他心中的信念從未熄滅,那就是為自己討回清白。
1978 年,全國各地掀起了平反冤假錯案的浪潮,汪康夫看到了一絲曙光,他覺得為自己清洗罪名的機會來了,便開始埋頭撰寫申訴材料。
為了申訴,汪康夫付出了太多。申訴需要時間和金錢,而他當時的家庭條件極為艱苦,還有嗷嗷待哺的孩子。幸運的是,曾經的一位老同學,彼時已是小學校長,得知他的遭遇后,于 1979 年給了他一份小學代課老師的工作。雖然代課老師工作辛苦,工資僅有 30 元一個月,但這對于汪康夫來說,無疑是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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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之余,汪康夫沒有忘記自己的使命,他開始四處聯系當年涉案的女學生。在那個通訊并不發達的年代,這談何容易。但他憑借著堅定的意志,歷經一番努力,終于聯系到了一些當年控訴他的女學生。
令他震驚的是,這些學生告訴他,當年她們是被人以 “不簽字按手指印就不能升學” 為由,被迫陷害了老師。
得知真相的汪康夫,心中五味雜陳。而那些學生在知道老師因自己的 “檢舉” 而遭受牢獄之災后,也感到無比內疚,她們紛紛表示愿意作證證明老師的清白,并寫下了證明材料。汪康夫拿著這些證明書,仿佛看到了黎明的曙光,他滿心歡喜地以為,自己的冤屈即將得到昭雪。
然而,現實卻給了他沉重一擊。1980 年,蓮花縣法院復查后,依然駁回了汪康夫的申訴,哪怕他手中已經有了學生們的證明材料。汪康夫沒有放棄,他決定向更高一級的江西省吉安地區中級法院申訴。1986 年,中院對此案展開復查。汪康夫滿懷期待,日夜盼望著能有一個公正的結果。
但 1987 年,中院的答復卻如同一盆冷水,將他的希望徹底澆滅。中院竟然稱那些學生的證明材料是串供所得,汪康夫的申訴再次被駁回。此時的汪康夫,內心的痛苦可想而知,可他骨子里那股不服輸的勁兒,讓他決定戰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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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的歲月里,汪康夫不斷向江西各級檢察院、法院等單位申訴。1999 年,蓮花縣劃歸萍鄉市管轄,江西省高院通過信訪轉辦函將本案轉給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年,萍鄉中院以和 1987 年吉安地區中院相同的理由駁回申訴。
2004 年,萍鄉中院稱其不是終審法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將案件轉回吉安中院,吉安中院則告知汪康夫需向省高院申訴,而省高院卻并未回復。
多年來,汪康夫在申訴的道路上孤獨前行,嘗盡了人間冷暖。他的家庭也因此受到了極大的影響,一家人過得無比拮據。為了申訴,他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金錢,全靠妻子周三英賣菜支撐著家庭生活。
孩子們的前途也因貧困的家庭條件而大受影響,大女兒金鳳成績優異,卻為了弟弟妹妹能繼續學業,高一便主動退學去打工。
即便如此,汪康夫依然沒有放棄申訴。2013 年 8 月,在山村里,汪康夫遇到了一個來此出差的年輕人,得知對方是江西臺的記者后,他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怯生生地詢問年輕人能否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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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劉記者在朋友圈寫下了與汪康夫的見面:他用溫和沉靜的目光看著我…… 怯怯地小聲問我…… 或許就是這一眼,讓劉記者記住了這個執著的老人。
2016 年,劉記者帶著江西電臺的一位攝影師,與汪康夫一起踏上了尋找當年 “受害者” 與相關人物的征程。他們找到了第一名女生尹福貞,尹福貞握著老師的手,熱淚盈眶:“那些話都是污蔑!”
汪康夫寬慰她:“我都知道。” 第二名女生洪仔妹也找到了,她說出了當年有老師拿著一張紙逼她按手印,如果不按就不能升學,至于紙上寫了什么,她根本就不知道,因為看不懂。
當年帶人抓汪康夫的老師曹靜安也已 81 歲,她承認汪康夫并沒有做那些事情,然而當記者再想問檢舉材料相關問題時,曹靜安女兒沖進房里拉走了母親,采訪被迫終止。
媒體的報道讓汪康夫的冤案逐漸進入大眾視線,很多律師認為當年案件的取證以及審判程序上都存在嚴重問題,雖然過去已久,但刑事申訴并無時限,可以再審。2020 年 5 月,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接受申訴,可 7 月底,卻以 “無法調閱原案案卷材料” 為由中止審查。
2021 年 4 月,江西省人民檢察院認為 “原一、二審判決認定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充分,處理適當”,駁回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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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樣的結果,汪康夫沒有被打倒,他繼續向最高檢寄申訴材料。2021 年 9 月 26 日,最高人民檢察院 12309 向其發送短信:符合受理條件,我院依法受理申訴。此后,最高檢分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與 2022 年 1 月 5 日兩次回復 “正在辦理,耐心等待” 的消息。
在此期間,汪康夫的身體每況愈下,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 月 3 日,他兩次住院,均出現呼吸困難,醫生甚至下達了病危通知書。
即便在病床上,汪康夫依然掛念著自己的案子。2022 年 1 月 18 日,在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他讓小女兒汪珍珍與兩位代理律師前往江西省高院,就自己的案子再次提起申訴。
江西省高院工作人員收下了申訴材料,并表示會進一步審查。汪康夫得知這個消息后,精神狀態明顯好了很多,那天晚上,他難得睡了一個好覺。
只是,命運似乎總愛捉弄汪康夫。2022 年 10 月 24 日,這位在申訴路上堅持了 56 年的老人,帶著遺憾離開了人世。他到死都沒能等到法律還他清白的那一天。他的妻子周三英淚流滿面,曾經他們約定,等汪康夫被還以清白,夫妻就去好好旅游一番,補償以前的苦難歲月,如今這個愿望徹底落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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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女兒金鳳覺得,爸爸教會了她們幾個子女為人要誠實善良,她們從來沒有因為爸爸的事而抬不起頭過,只是爸爸很少有開心的時候。在金鳳心中,爸爸是一個正直的人,雖然申訴之路無比艱辛,但他從未放棄過對正義的追求。
回顧汪康夫的一生,這 56 年的申訴歷程,是他對正義的執著堅守,是他對清白的不懈追求。他的故事,如同一面鏡子,映照出司法公正的重要性。雖然他最終沒能在有生之年等到正義的降臨,但他的堅持,讓人們看到了一個人對真相的渴望,對尊嚴的捍衛。希望這樣的悲劇,在未來的日子里,不再重演。
本文系社會新聞/真實案件改編,本文圖/選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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