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項先生婚禮上戴的CRD克徠帝婚戒,次日竟發現內壁刻著“文&靜”,1760元買的新戒指疑似二手報廢品。本文從事件經過、法律層面拆解、網友爭議三方面,用大白話講清消費者該維權的點,普及購物避坑知識,最后聊聊這事該怎么了結才合理。
一、婚禮剛過,婚戒里藏著“別人的愛情”?
家人們誰懂啊!結婚這么大的事,竟然被婚戒給膈應到了!廣東的項先生最近就遭遇了這種糟心事,好好的婚禮回憶,全被一枚刻著陌生名字的戒指毀了。
10月初,項先生為了婚禮,在CRD克徠帝某平臺官方旗艦店花1760元買了一款男士素金婚戒。10月16日婚禮當天,他和妻子開開心心交換戒指,當時只覺得戒指好看又有意義,完全沒多想。結果婚禮第二天,項先生覺得戒圈有點緊,取下來想擦擦松松,這一擦直接傻眼了——戒指內壁居然刻著“文&靜”兩個字!
這可不是小事啊!婚戒象征的是自己的婚姻承諾,現在里面刻著別人的名字,難不成是別人戴過的二手婚戒?項先生越想越生氣,好好的新婚喜悅瞬間沒了,換成了滿肚子的憋屈。
直到10月23日,他實在忍不住聯系了記者曝光這事。克徠帝售后一開始還說可能是“發錯貨”,說臨近雙十一訂單多,人工操作有錯誤率,要調監控核實是不是把別人的定制戒指發錯了。后來核實完才說實話,承認這是把報廢品發錯了,中間流程出了問題,答應給項先生退換貨,再送一份禮品。
更讓人不解的是,克徠帝工作人員還說,定制戒指不能隨便退換,售后的定制商品也得回倉重鑄,絕對不能二次售賣。那問題來了,這枚刻著別人名字的報廢品,怎么就從倉庫流出來,當成新戒指賣給項先生了?工作人員嘴上說“不允許報廢品流入市場”,可事實就擺在這,這流程漏洞也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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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不瞎!商家這波操作違法又缺德
可能有人覺得,不就是發錯貨了嗎?退換了就行唄。但這事真沒這么簡單!從法律角度來講,克徠帝的操作已經踩了好幾個坑,項先生可別只滿足于退換貨。
首先,商家涉嫌欺詐消費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項先生買的是“新婚戒”,商家卻給了“報廢品”,這明顯是用有問題的商品冒充合格新商品,妥妥的欺詐啊!不是說退了貨就完事了,項先生完全可以要求三倍賠償,也就是1760元×3=5280元。
其次,商家違反了產品質量義務。《產品質量法》規定,銷售者應當采取措施,保持銷售產品的質量,不得銷售失效、變質的產品。這枚刻著別人名字的戒指,已經是商家承認的“報廢品”,根本不符合新商品的質量標準,商家把它當成正常商品賣,本身就是違法的。就算是雙十一訂單多,也不能成為把報廢品流入市場的借口,人工操作有誤差,但把報廢品拿出來賣,更多是流程管控不到位,責任心缺失。
還有,平臺也得擔責任。平臺方已經明確說了“商家是做錯的一方,毋庸置疑”,那根據《電子商務法》,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雖然現在平臺表態了,但如果后續不督促商家好好解決,項先生也可以把平臺一起告上法庭。
簡單說,項先生的維權底線絕不是“退換貨+小禮品”,法律給了他要求三倍賠償的權利,該爭取的就得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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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網友炸鍋:這不是發錯貨,是不尊重婚姻!
這事一曝光,網友們的評論直接炸了,大家的觀點出奇地一致——克徠帝太離譜了!
有網友說:“婚戒是一輩子的紀念啊!刻著別人的名字,這婚禮回憶都變味了,換誰誰能忍?”還有網友吐槽:“報廢品回倉重鑄是基本操作吧?這都能流出來,說明品控就是個擺設,雙十一訂單多不是借口,流程亂就別開門做生意!”
也有網友替項先生支招:“別要什么禮品!直接按法律要三倍賠償,這是欺詐,不能慣著商家!”還有人分享類似經歷:“我之前買定制首飾,商家發錯貨還想敷衍,后來我提了三倍賠償,立馬就老實解決了,消費者就得懂法維權!”
不過也有少數網友覺得:“商家已經答應退換了,再要賠償是不是太較真?”但馬上就被反駁:“較真的不是錢,是態度!婚姻這么神圣的事,被商家的失誤毀了體驗,法律給的權利憑什么不爭取?而且這次不較真,下次還會有更多人買到報廢品!”
結論:退換貨就夠了嗎?你覺得項先生該要三倍賠償嗎?
克徠帝發錯報廢婚戒這事,絕不是“小事一樁”。對項先生來說,這枚戒指承載著婚姻的意義,被刻著陌生名字的報廢品替代,精神損失遠比物質損失更讓人難受;對其他消費者來說,這暴露了品牌品控和流程的巨大漏洞,誰能保證下一個買到報廢品的不是自己?
目前商家只答應退換貨加贈禮品,顯然沒意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和對消費者的傷害。項先生有權要求三倍賠償,這不僅是為自己維權,也是在提醒商家:不能把消費者的信任當兒戲,更不能把法律當擺設。
最后想問問大家:你覺得項先生應該接受退換貨+禮品,還是堅持要三倍賠償?如果是你遇到這種事,會怎么處理?歡迎在評論區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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