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投訴說:鄒城市民泰路和王蘭路十字路口東南,有商鋪占用公共停車位長期扎棚擺攤吃飯,為什么城管部門不管?其他商鋪在自家門口擺點商品,都沒下臺階,城管就說不行,來一堆城管嘿唬人,說只要出了店就不行,就會處罰。請解釋這家為什么不僅能出店還能占用停車位扎帳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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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復:您好,關于您關注的問題,處理部門:鄒城市政府 [2025-10-23 14:33:49]回復如下:尊敬的網友,您好!感謝您的信任和支持。您的問政由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受理回復:經調查,反映位置為物業內部管理區域,執法人員配合社區及物業管理工作人員對店鋪進行告知,對亂擺亂放的桌椅進行清理,未發現扎棚擺攤現象。經了解,為商戶臨時擺放的移動四角傘,目前已撤除,不存在選擇性執法。感謝您的問政,順祝生活愉快。
編輯:鄒城網、文字:濟寧市網絡問政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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