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盡心下》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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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原 文
孟子之滕,館于上宮(1)。有業屨(2)于牖上,館人求之弗得。或問之曰:“若是乎從者之廋(3)也?”
曰:“子以是為竊屨來與?”
曰:“殆非也。”
“夫予(4)之設科也,往者不追,來者不拒。茍以是心至,斯受之而已矣。”
02
譯 文
孟子到了滕國,住在上宮。旅館的人把一雙沒有織好的草鞋放在窗臺上,結果找不到了。便問孟子說:“這是您的隨從把它藏起來了吧?”
孟子說:“你以為這些人是為了偷草鞋而來的嗎?”
那人說:“恐怕不是的。”
孟子說:“我開設課程,對于學生離去的不追問,來的不拒絕。只要是抱著學習的心而來,我都接納他們。”
03
注 釋
(1)上宮:樓館。
(2)業屨(jù):沒有編織好的草鞋。業:次序。朱熹《集注》:“織之有次業而未成者。”
(3)廋(sōu):藏匿。
(4)夫予:一作“夫子”,則此段以下為旅館人的話,亦通。
04
本期解讀
本章是孟子在滕國時的言論,反映了他對學生兼容并包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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