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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啟動全國檢察機關第五季“新時代檢察故事匯——檢察官講述辦案故事”活動。活動以報送檢察官講述辦案故事的視頻等方式,展現檢察機關一體抓實“三個管理”,以“三個善于”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生動實踐。
安徽檢察新媒體特開設“辦案故事第五季”專欄,陸續展播全省各地檢察機關辦案故事。今日播出第五期,講述蚌埠市懷遠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危險駕駛罪和偽證罪交織的刑事案件。
辦案檢察官/講述人:
蚌埠市懷遠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助理王光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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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簡介
彭某某因醉酒駕駛被交警查獲,其血樣乙醇含量達175mg\100ml,遠超醉駕標準。案件審查起訴時,他自愿認罪認罰,檢察機關遂提起公訴。然而庭審中,彭某某突然翻供,稱因陌生人李某打電話說自己的車堵住對方車輛,才挪車,并提供了李某的相關證言。依據相關司法解釋,短距離挪車可不以犯罪論處,若此事屬實,彭某某則無罪。但該說法存疑:他此前為何認罪且未提挪車事由?代駕又為何將車停在阻礙通行之處?
帶著疑問,檢察官實地走訪查明,涉事小區車位充足、道路寬敞,李某所述停車位置絕無堵車可能。為厘清真相,檢察官補充偵查調取通話記錄,顯示當晚系彭某某主叫李某,直接推翻了李某主動打電話要求挪車的證言,“挪車”謊言不攻自破。
檢察機關將李某涉嫌偽證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李某最終承認作偽證幫彭某某編造謊言,并隱瞞了二人朋友關系。最終,彭某某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十五天,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7500元;李某因偽證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
往季回顧
第9387期
安徽檢察新媒體出品
終審丨任小玲 二審 丨吳熒
來源丨蚌埠市懷遠縣檢察院
編輯丨李昂
投稿郵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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