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日,以原“沈陽、北京、蘭州、濟南、南京、廣州、成都”7個大軍區機關的相關職能、機構為基礎,同時大幅充實軍種指揮和保障要素,新調整組建了5個戰區機關,即東部戰區、南部戰區、西部戰區、北部戰區和中部戰區。五大戰區的規格級別均對標正大軍區級(而后稱作“正戰區級”),且直接歸中央軍委建制領導。五大戰區成立后,七大軍區正式退出歷史舞臺,相關工作由相應的軍區善后辦承接妥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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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根據官方介紹,五大戰區作為各自戰略方向的唯一最高聯合作戰指揮機構,按照“平戰一體、常態運行、專司主營、精干高效”的要求,在軍委授權下履行聯合作戰指揮職能,主要擔負應對本戰略方向安全威脅、維護和平、遏制戰爭、打贏戰爭的使命。
從根本上來說,組建五大戰區是黨中央、中央軍委著眼國防和軍隊現代化改革、立足國防形勢需求變化、全面實施改革強軍戰略的一個核心舉措,也是落實“軍委管總、戰區主戰、軍種主建”的關鍵一環,對于構建我軍聯合作戰體系、確保能打必勝、維護國家安全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解放軍全體指戰員對此是衷心擁護、堅決服從。
不過,五大戰區成立至今已經將近10年時間,仍有許多人對于“戰區”和“大軍區”的區別不是特別清楚。那么,今天小圣就展開介紹一下“戰區”和“大軍區”都有哪些不同、“戰區”又有什么特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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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介紹一下“戰區”和“大軍區”都有哪些不同:
一是體制不同:大軍區是以陸軍為主體的編制體制(系大陸軍體制的產物),軍區領導機關基本都是陸軍人員,如軍區司令員、政委都是陸軍上將;而戰區則是實行集多軍種力量編成的聯合作戰指揮體制,戰區機關由各軍兵種單位人員構成,戰區司令員、政委可以來自任一一個軍種。
二是職能任務不同:以往的大軍區同時擔負著“指揮作戰”和“部隊建設管理”的雙重職能;而戰區則是主要擔負某一戰略方向聯合作戰指揮職能,“戰”的職能更加突出,但沒有“建”的職能。這就是非常清晰的“戰區主戰、軍種主建”。
三是權限不同:原先的大軍區在平時主要負責管理、指揮區域內的陸軍部隊和省軍區系統單位,對于海軍和空軍力量的指揮不夠深不夠細;但戰區作為中央軍委派出的戰略方向指揮機構,有權對本戰區的一切武裝力量實施指揮調度(包括武警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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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工作要求不同:大軍區擔負的“戰斗”和“建設”的任務比較廣泛;戰區則要求要一門心思、聚精會神的專司主營作戰和指揮問題。
五是指揮體系不同:在七大軍區時期,大軍區需要同時接受軍委和解放軍四總部的領導指揮;而軍改后,戰區直接歸中央軍委建制領導、接受中央軍委指揮,并且聽令于軍委來指揮戰區部隊的作戰行動。
六是訓練關注點不同:在軍改前,大軍區要按照軍事訓練大綱負責從基層士兵一直到師級旅級團級部隊的日常軍事訓練;而戰區則主要負責戰役指揮機構按照實戰化要求檢驗聯合體系作戰能力的訓練,戰區的戰役指揮訓練要特別強調增加訓練的頻度、強度和力度。
七是防區范圍和劃設依據不同:五大戰區是在七大軍區基礎上劃設調整的,因此五大戰區的防區范圍和七大軍區的防區范圍必然是不同的。相比于原先的大軍區,戰區的防區范圍更廣泛、戰略縱深拉大。此外,大軍區都是按照“相連地域”來劃分的,而戰區劃設更多的是考慮某一戰略方向的最大應對能量,所以山東哪怕和北部戰區之間隔著一個中部戰區,但照樣劃入北部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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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再介紹一下“戰區”有什么鮮明特點?
戰區的特點是由其所處的定位來確定的,那就是“戰區主戰”這一核心要求,具體而言:戰區存在的價值和作用就是要積極構建“聯合作戰能力和體系作戰能力”,履行聯合作戰指揮職能,所以戰區必須始終保持一種高度的戰備狀態/臨戰狀態,確保將戰區內的軍事力量“統起來、建起來、用起來”。
綜上所述,戰區的幾個最鮮明特點是牢牢聚焦聯合作戰指揮(聚焦“怎么打仗、如何打勝仗、如何實施體系化作戰”),高度戰備/節奏緊張(戰區聯合作戰指揮中心365天、24小時都在高效運轉,實時處理一切防務特情并下達指令),可指揮的力量多而全(既有傳統的陸軍部隊、省軍區系統還有海軍、空軍、火箭軍、武警部隊、聯勤保障部隊等),充實了各軍種指揮和保障要素(例如戰區軍種司令員同時擔任所在戰區副司令員、戰區軍種政委同時擔任所在戰區副政委,戰區聯合作戰指揮中心進駐有各軍兵種的指揮/保障力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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