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文內容均引用權威資料結合個人觀點進行撰寫,文末已標注文獻來源,請知悉。
根據央視新聞報道,上海徐匯區3000多名孤寡老人中,丁克老人因無子女、沒做財產規劃,離世后遺產無人繼承的情況格外突出。
僅2024年,徐匯區就有十幾起相關案件,區民政局已依法擔任8名離世老人的遺產管理人。那么,這些首批丁克夫妻積累的財產,最終應該歸誰所有?
![]()
首批丁克一族步入離世高峰期
上世紀 80 年代,“丁克” 這概念從國外傳到中國,一批想追求精神自由的年輕人成了首批實踐者。
像著名社會學家李銀河和作家王小波,婚前就約定過丁克生活,靠彼此的精神共鳴過日子,不用傳統的養孩子來維系感情。國家一級演員宋春麗和丈夫也秉持這想法,即便后來收養了孩子,人生核心階段還是按丁克模式過的。
如今40年過去,這批人已步入老年。根據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2025年報告,全國60歲及以上的丁克家庭約有192萬戶,中國社會科學院的數據則顯示這一群體約187萬戶,占同齡家庭的2.3%。比例雖然不大,但絕對數量相當可觀。
![]()
這些老人面臨著,沒有子女養老送終,財產處置的大難題。徐匯區的葛老伯就是典型案例,他離世后留下300萬元存款和一套房產,因沒有第一、二順序繼承人且未立遺囑,最終大部分財產被收歸國有,僅其堂弟因平時照顧較多分到130萬元。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全國每年遺產繼承糾紛案件達180萬件,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公報指出,繼承糾紛案件同比增長38.92%,其中丁克老人因"無直系繼承人"引發的糾紛占比顯著上升。
![]()
法律下的遺產分配邏輯
按照《民法典》第1127條規定,遺產繼承有嚴格順序:第一順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所有法定繼承人都不存在,根據第1160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
徐匯區處理的另一起案件中,獨居老人許老太太離世后,遠房親戚突然出現爭奪遺產,聲稱自己有繼承權。經法院認定,這些遠房親戚不符合法定繼承條件,遺產仍收歸國有,但整個過程耗時近兩年。
![]()
更復雜的情況是,《民法典》第1128條將代位繼承擴大到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侄女也可能有繼承權。無錫的唐全案就是典型例子,他去世后民政局申請擔任遺產管理人被法院駁回,理由是其侄子侄女具有代位繼承權。
還有一種情況值得關注,非法定繼承人的遺產分配。根據《民法典》第1131條,繼承人以外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分得適當遺產。北京趙女士案中,9名旁系親屬因部分履行扶養義務,共同分割了110萬元存款,而房產仍歸國家。
![]()
個人規劃成為關鍵突破口
對于法定繼承的局限,不少丁克夫妻早早就主動規劃遺產,遺囑繼承因為效力比法定繼承高,成了他們的首選。
上海的包爺爺和魏奶奶,早年就立了共同遺囑,把財產指定給慈善機構。雖有部分親戚質疑,但遺囑符合法定形式要求,最后被法院認定有效。不過立遺囑有講究:自己寫的得親筆簽名、注日期。別人代寫的,得有兩個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格式不規范可能導致遺囑無效。
![]()
遺贈扶養協議也是個好辦法。江蘇歐陽先生和照顧他的小芹簽了協議,小芹負責他的養老送終,他去世后房產歸小芹。協議做了公證,執行得很順利。這種模式既解決了養老問題,又明確了財產歸屬,越來越受丁克夫妻青睞。
而且丁克夫妻不用局限于親戚,能直接指定朋友、慈善機構當繼承人。比如李銀河和王小波若生前立遺囑,完全可把財產捐給學術機構;宋春麗雖收養了子女,也能通過遺囑調整遺產分配比例。
![]()
現在還有丁克夫妻探索 “抱團養老”,上海有些社區的 “丁克互助小組”,成員間簽遺贈協議,由健在者照料失能老人,之后繼承其財產。這種模式需要完善的法律文書,建議在專業律師指導下操作。
制度創新與現實困境
2021 年實行的遺產管理人制度,總算給沒繼承人的遺產找了條規范處理的路子。像上海徐匯區已經用這制度辦了 8 起案子,都是民政局當 “管理人”,幫忙清點遺產、處理債務。
但實際操作里麻煩不少:民政局想查死者的財產信息,權限沒說清;有些銀行、房產部門不配合,案子拖好久才能辦完。
![]()
而且處理遺產特需要專業能力,要核實債權債務、給財產估價、辦房產過戶,這些活兒不簡單,可民政局現有的人手和專業水平跟不上。有些地方找第三方機構幫忙,又沒統一規矩和流程。
更深的問題是公共資源用得好不好。沒人繼承的遺產收歸國有后,不少都閑著,比如北京趙女士的房子就空著,生前照顧她的親屬覺得該優先分給盡孝的人。專家建議試試 “遺產信托”,既能保證公益用途,也能讓死者提前指定用法。
![]()
社會觀念轉變勢在必行
根據中華遺囑庫的數據,2024 年問遺囑的人超 57 萬,但丁克群體占比還不到 3%。這說明大部分丁克夫妻沒太把遺產規劃當回事,還是抱著 “到時候再說” 的想法。
廣東格厚律師事務所的盧衛國律師說:“丁克老人最大的麻煩是‘沒直系親屬幫著銜接事兒’,得靠‘自己提前規劃 + 法律兜底’一起解決。” 他建議 40 歲以上的丁克夫妻,早點立遺囑,以后生活有變化了還得定期改。
另外,專業服務也得跟上。律所、公證處、金融機構得針對丁克的特殊需求,弄點對應的產品和服務。保險公司也能出專門的養老 + 遺產管理保險,給丁克夫妻搞個 “一站式解決” 的方案。
![]()
現在老人越來越多,丁克群體也在擴大,這事只會越來越顯眼。丁克老人 “一個人走完最后路” 已經夠遺憾了,要是連財產都陷入沒完沒了的糾紛,那不就是對他們這種生活選擇的雙重不認可嗎?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