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交通運輸局發布《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新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這是南京自2017年首版網約車管理辦法施行以來,首次對該辦法進行修訂,篇幅也從首版的4000余字擴充至萬余字。從內容上來看,新政積極回應了網約車行業近十年發展中的新情況、新矛盾,更以突出的“精細化監管”“權益保障優先”等舉措,為南京網約車行業規范健康發展劃定新框架。
相比舊版的車 輛與駕駛員準入條件,新政多處降“門檻”:車輛方面,將準入條件從“新車”放寬至“距初次注冊登記不超過3年”,同時取消“車身電子穩定控制系統”等額外加裝要求;駕駛員方面,刪除“本市戶籍或居住證”條款,新增了“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條款,總體對從業駕駛員年齡進行了放寬、從業資格證申請壓縮了審批時間。
針對行業詬病的“抽成不透明”“低價競爭”問題,新政提出多項硬核要求:網約車平臺須公開抽成比例上限,并在每筆訂單完成后,在駕駛員端清晰展示“乘客支付總金額、駕駛員實際收入、抽成比例”,若抽成超上限,司機可直接投訴。
新政明確了聚合平臺與入駐網約車平臺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與平臺內經營者”關系,要求聚合平臺不得接入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須在APP顯著位置展示入駐平臺的名稱、經營許可、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不得干預入駐平臺的價格設定,也不得直接參與車輛調度及駕駛員管理。但如因未盡到對平臺、車輛、駕駛員的資質審核義務,導致乘客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聚合平臺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此外,新政還要求平臺應建立“算法合規審查機制”,定期對優惠活動、收費規則進行合規自查并及時整改。平臺不得強制駕駛員接單,不得將駕駛員有正當理由的拒絕接單行為與駕駛員日常考核、計分等掛鉤。若存在向未取得相應許可的駕駛員、車輛派單,低價傾銷、欺詐、在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差別待遇等,可直接暫停區域內經營服務或下架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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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新政將“駕駛員小時收入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寫入條款,明確要求平臺確保司機提供正常服務時長內的收入與分成。對于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司機,平臺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對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督促平臺與駕駛員簽訂書面協議,合理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鼓勵平臺組織開展駕駛員心理評測、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這是全國首個明確司機時薪保障的地方政策文件。”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松指出,當前網約車市場競爭激烈,網約車司機更多承受價格下行壓力,不利于其報酬、健康等勞動權益的保障,新政明確寫入最低收入要求,是為網約車市場競爭樹立法律底線的及時之舉。
此外,新政還在場站管理方面,要求機場、火車站設置網約車專用停車場,通過系統指定車位候客,既解決了通道擁堵問題,也為數字化場站改造提供政策支持;針對平臺退出機制,明確“180天未運營即注銷許可”,避免“僵尸平臺”占用市場資源。
據悉,修訂草案目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社會各界可通過指定渠道反饋意見。待意見征集結束后,相關部門將結合反饋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為南京網約車行業發展提供更堅實的制度保障。
來源:現代快報 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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