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0月15日訊 近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彩虹星球起訴王海名譽侵權一案作出終審判決,彩虹星球勝訴,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對王海的責任判定:王海需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刪除所有涉案平臺上的侵權內容;在微博、抖音等原發布平臺,以公開可見形式連續三日發布賠禮道歉聲明,消除對彩虹星球的商業聲譽及產品聲譽影響;賠償彩虹星球因名譽受損產生的經濟損失、公證費、律師費等共計 9.78 萬元。
2024年12月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就彩虹星球起訴王海侵權責任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當時已判處王海敗訴,后雙方均提起上訴。法院判決書指出,經陜西、河南、貴州等 20 余個省份市場監管部門全面調查,彩虹星球相關產品“無一例被認定為假有機”。該情況與企業公開的有機認證報告、批次檢測記錄完全一致。
此次終審判決書中明確認定王海在涉案視頻中對于彩虹星球產品質量的言論并無確鑿事實依據,屬于歪曲事實,其行為造成彩虹公司所銷售產品聲譽受到損害。結合王海對彩虹公司商業聲譽和產品聲譽造成損害,故而構成對彩虹公司名譽的侵害。
判決書中特別強調,即便基于為公眾利益實施的輿論監督行為,任何主體的言論表達均需遵循“事實依據”原則。尤其針對王海作為公眾人物,其發布的言論對企業名譽影響遠超普通消費者,更應確保信息來源合法、證據合規。
彩虹星球創始人王來庫表示,企業在兩年多的維權中經歷了很多“至暗時刻”,發展幾乎停滯,這次勝訴不僅還了公司清白,也讓團隊終于可以把精力回歸到“企業該做的事情”——繼續扎根有機農業,為消費者提供高品質、可信賴的產品。
(責任編輯:譚夢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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