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術領域中,有很多師生協作研究,共同取得優異成果的例子。但在研究期間,使用在先前課題組研究中獲取的科研數據時,如何定性,侵犯知識產權嗎?這不,廣州一名導師為此和此前帶的博士生對簿公堂。
近日,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
以調解方式化解了
原本劍拔弩張的師生關系,
引導科研活動在合法有序的軌道上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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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AI生成
五年前,李某結束了七年的攻讀博士研究生之路,如愿獲得博士學位。讀博的七年時間里,李某前四年的導師是王教授,后三年的導師是張教授,張教授擔任李某的最終的博士論文指導老師。
李某畢業后,王教授認為,李某在完成博士畢業論文期間,使用了大量在自己實驗室期間產生的數據以及相關領域的成果。經多次協商無果后,王教授于今年3月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將李某和張教授告上法庭,要求李某將博士論文中涉及在王教授實驗室產生的科研數據全部刪除,確認兩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其課題組成員對科研資料的署名權,并要求兩被告向其賠償精神損失費1元和公開賠禮道歉。
立案后,經辦法官在翻閱卷宗材料時,發現雙方矛盾糾紛自李某讀博期間已經開始,至今已近十年,一紙判決下來,不僅事關兩位教授的學術聲譽,更可能會影響李某才剛剛起步的事業前途。于是法官決定先嘗試請他們來到法庭進行先行調解。
調解期間,王教授語氣激動:“法官,在李某申請換導師的時候,我就已經明確跟他說過,沒有經過我的允許,他不能使用任何我們課題組的實驗數據及相關領域的科研成果。結果呢,他卻照搬了在實驗室科研中產生的數據包括圖、表及照片等,這就是侵權。而他的博士論文指導老師沒有盡到審核和監督的責任,難辭其咎!”
李某對此表示,當年其確實在王教授的指導下完成了博士論文課題研究所需材料的再制備和純化,但實驗數據和實驗成果都是其親手采集和分析的,也參與了相關監測體系的重建過程,李某認為其有權使用自己產生的數據進行后續研究。
張教授則認為,作為博士論文指導老師,其更關注學生研究方向的創新性和方法論,數據來源的合法性應由學生負責確認,如果數據本身的使用存在授權瑕疵,這已超出了其日常指導的審查范圍。且李某在王教授處攻讀博士四年,因故更換導師后,如果不能使用這四年期間的學習成果,實在可惜。
對于博士論文實驗數據的來源,王教授表示涉案論文中第一章至第三章都是在其實驗室完成的,但李某的畢業論文中根本沒有提及。
李某回應稱該部分確實是在王教授的實驗室完成的,雖然在論文正文沒有提及,但其在論文致謝中也明確寫明了。對此,王教授表示并沒看到。
見狀,法官當場朗讀論文中致謝部分內容:“感謝王教授給了我攻讀博士學位的機會,感謝您對我的悉心指導和諄諄教誨,課題的部分內容在王老師的實驗室由其指導開展……同時,導師嚴謹的治學態度、敏銳的科研思維等將會成為我今后人生路上的標桿和明燈……”
聽到這些致謝話語,王教授表情動容,法官趁熱打鐵勸道:“王教授,李博士一直未能忘卻您的教導之恩。一紙訴狀,固然能主張權利,但更深的裂痕是對學術合作精神的損傷,不利于學術和科研的延續。”
同時,法官又轉向李某和張教授:“使用自己參與研究的科研成果可以理解,但也不要忘記給數據來源進行注釋。對新學生前期成果的權屬審查,是導師責任的一部分,這也是對學生和團隊的保護。”
原本“火藥味”十足的調解現場安靜了下來。法官適時拋出了調解方案的核心,詢問是否可以就相關知識產權的權屬進行登報聲明,讓三方紛爭全部解決,不再有任何爭議。
王教授表示,其也不想學生的博士論文被撤銷,只是希望更好地保護自己以及課題組成員的研究成果,同意了該方案,并對李某在論文里的創新性使用與研究表示贊許。這份認可,讓李某紅了眼眶,他主動提出會及時登報澄清權屬問題,并為自身的疏忽道歉,感謝王教授的教導。張教授也表態同意方案,并表示后續會完善流程,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調解結束后,李某深深地向兩位導師鞠躬致謝,隨后,三人一起走出法庭。至此,近十年的學術糾紛迎來終點,取而代之的是相互尊重和規范合作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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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探索從來不是孤立的征程,既離不開科研個體的智慧閃光,也依賴于團隊協作的聚力攻堅。白云區法院經辦法官鄒宇婷指出,在許多研究成果的背后,都蘊含了團隊和個人的付出與智慧,法律作為守護這份價值的重要屏障,為科研成果的知識產權與智慧結晶提供堅實保護。
該案涉及的不僅是保護創新科研成果的法律問題,還關乎學術倫理、師生信任。法院從三方切身利益出發,在法律框架內進行調解,有效保護了涉案各方的合法權益,讓科研成果得以更好地流轉、傳承。該案的成功調解,是一場科研成果爭奪的落幕,更是一次關于學術傳承、知識產權邊界與實驗成果轉換中規則意識的重建,是以司法力量切實保障科研智力成果及學者合法權益的生動實踐。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通訊員:云法宣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莫偉濃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席樂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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