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的一個清晨,天剛蒙蒙亮,侯亮平帶領調查小組悄然抵達歐陽菁住所。此時,歐陽菁已經打包好行李,幾小時后將前往機場,一旦她踏出國門,案件調查將陷入僵局。時間緊迫,侯亮平做出了一個關鍵決定——立即搜查。
![]()
這個《人民的名義》中的經典場景,引發了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為什么侯亮平非要卡在最后一刻才采取行動?程序正義與辦案效率之間,到底該如何平衡?
2019年,南方某市發生過一起真實案例。經偵民警王浩負責偵辦一起重大金融詐騙案,已經掌握了主犯李某的部分犯罪證據,但還不夠充分。周五下午,王浩接到線索:李某已經訂了周一飛往加拿大的機票。
擺在王浩面前有兩個選擇:立即申請逮捕令,但證據不夠扎實,可能被駁回;或者繼續搜集證據,但風險是李某可能提前逃逸。
王浩選擇了第三條路:他帶領團隊連續工作48小時,終于在周日晚上收集到足夠證據,成功在李某前往機場前實施了逮捕。事后同事問他為什么冒這個險,王浩回答:“如果我們提前行動,案件可能因證據不足而流產;如果放任他離開,國家將損失數億資金。我們只能賭一把。”
這種“賭一把”的執法困境,在現實生活中并不少見。
程序正義,簡單來說就是“按規矩辦事”。它要求每一步調查、取證、逮捕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不能因為追求結果而不擇手段。這就像體育比賽中的規則,裁判不能因為一方快要輸了就修改規則。
而辦案效率,則常常體現在與時間的賽跑上。證據會消失,嫌疑人會逃跑,資產會被轉移——執法機關必須在有限時間內采取行動。
那么問題來了:當程序變得復雜緩慢,而犯罪分子卻在快速行動時,我們該怎么辦?
某地檢察院曾分享過一個案例:他們在調查一起腐敗案件時,明知嫌疑人正在快速銷毀證據,卻因必須走完一系列審批程序,只能眼睜睜看著關鍵證據被銷毀。一位檢察官私下感嘆:“有時候,程序成了犯罪分子的保護傘。”
但反過來看,如果為了效率而跳過程序,也可能釀成冤假錯案。2005年,湖北余祥林案就是血的教訓——辦案人員因破案心切,忽視了程序要求,導致無辜者被錯誤關押11年。
現實生活中,這種平衡藝術無處不在。
想象一下,你所在的公司要解雇一名涉嫌泄露商業機密的高管。人力資源部門面臨兩難:立即解雇,可能因證據不足面臨法律訴訟;等待充分證據,公司機密可能繼續外泄。聰明的公司會怎么做?他們會在這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也許是在確保不違法的前提下,先調整該高管的崗位,限制其接觸核心信息,同時加速調查。
再看侯亮平的做法,他的行動看似冒險,實則深思熟慮。他之所以選擇在最后一刻搜查,是因為太早行動可能打草驚蛇,太晚則錯失良機。他的每一個步驟都嚴格遵守法律程序,只是在時機選擇上做了最優判斷。
這種平衡之道,其實有三條實用原則:
第一,程序不能跳過,但可以加速。 就像高鐵雖然必須沿著軌道行駛,但可以通過提速縮短行程。在緊急情況下,法律允許某些程序的加速處理。
第二,在程序框架內尋找靈活空間。 侯亮平沒有創造新的程序,而是在現有程序內選擇了最佳行動時機。
第三,永遠記得為什么要遵守程序。 程序正義的終極目的,是保障每個人的權利不受任意侵犯。這不僅是保護嫌疑人,也是在保護我們每一個人。
回到文章開頭的問題——我們既不能讓程序正義成為低效執法的借口,也不能讓辦案效率成為突破程序底線的理由。在這個充滿不確定性的時代,我們需要的不是非此即彼的選擇,而是在規則與效率之間尋找最佳平衡點的智慧。
下次當你面臨類似困境時,不妨問問自己:我的決定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嗎?五年、十年后回頭看,我會為這個決定感到自豪嗎?
畢竟,真正的智慧不在于知道規則是什么,而在于知道如何在正確的時刻、以正確的方式應用這些規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