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難的鳳凰不如雞,離婚的女人沒有家”
9月29號,一位江西女子正在網上吐槽著,自己離婚帶著娃回家后,感覺被娘家的父母看不起,弟弟和弟媳也都很嫌棄,好像她就不應該回來一樣,連吃飯都不去喊下她。
不過發到網上卻被網友們嘲諷,她是對落難的鳳凰有誤解。
我也看了她的情況,說實話也是自作自受,跟離不離婚沒有關系,就算她不離婚也是一樣,在家里待著也照樣被嫌棄,無非就是身份不一樣,所以她心里就想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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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女子是已經39歲了,嫁給前夫也好多年了,兩人有兒也有女的。
在一次和前夫的爭吵中,她是主動提出要離婚,前夫也是沒有扯后腿耍賴,直接同意和她去辦離婚,在經過一個月的冷靜期后,她是如愿的拿到離婚證了。
兩人也沒什么財產糾紛,因為前夫也沒有錢,一月幾千元都花光了。
離婚后,兒子跟著前夫過,女兒就跟著她過,互相不用給撫養費。
不過她也沒有自己的房子,身上更是沒有什么錢,同樣也沒有工作收入,在離婚后只能帶娃回到娘家住,不過回去后沒多久,她就感覺處處都被人嫌棄了。
不僅是弟媳挺嫌棄她的,連父母都挺看不起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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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生活的細節也能看得出來,全家人就沒1個待見她的。
比如在吃午飯的時候,她就在房間里面待著,母親和弟媳在家里面,在把飯做好就自己吃上了,根本就沒想著來喊她一下,等到她出來時都快吃飽了。
她也就只能吃兩人剩下的飯菜,也讓她在這個家里待得挺憋屈。
在網上發出自己的委屈后,她也想著去找份工作了,等到發工資以后,她就準備出門去租個房子,不在這個家里看別人臉色,9月30號早上也去找過了。
她的要求也是很簡單,可以兼顧到孩子上學,一月有個四五千元就行。
結果也是可想而知了,工作似乎沒有那么好找,一個早上都沒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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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出自己的要求后,中介都說沒法安排,只能選擇其中之一。
想要1月四五千的收入,那就要全職去做才行,反之想要能兼顧到孩子的,只能白天時間才上班的,1天也就做幾小時,算是臨時工性質,不可能拿到四五千。
這也不是第一次找了,現實比她所想的殘酷。
本來離婚前都考慮得挺好,離婚后自己帶娃加工作,隨便都能比離婚前強。
畢竟丈夫就是普通打工族,每月也就給她四五千元,她隨便打工都不比這差,還只要養1個孩子,日子怎么都比離婚前好,結果她怎么都找不到理想的工作。
所以她不是好吃懶做待在家里,而是在等待一個好的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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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挺多不上班的人的簡單想法。
長期和社會脫離了軌跡,在家里待著刷著短視頻,總覺得視頻里說的是真的,隨便出去都能找個四五千的工作,認真去工作翻倍也是很簡單的。
現實里,1月四五千也是很普遍,不過那得全職去做才行。
想要兼顧到自己的孩子,一天就上幾小時的班,別說是四五千的工資了,光是符合條件的工作都難找,特別是在小城市里能兼職的就更少了。
她也已經39歲的年齡了,很多吃年輕飯的工作不招,比如前臺之類的輕松活,基本都是招那些小姑娘,再加上要兼顧孩子,能選擇的工作范圍更窄。
要是不想湊合找份工作,還得接著被娘家嫌棄,這也和離婚與否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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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已經39歲的老姑娘,在家里是什么都不干,身上也一分錢都沒有。
再看她所舉的例子,中午吃飯沒人喊她,等到她出來都吃好了,這話也意味著她睡到太陽曬屁股,煮飯炒菜什么的都沒幫忙,全都是母親和弟媳在做的。
估計出來吃完飯以后,她又會心安理得回房間,洗碗擦桌也什么都不做。
就算她還沒有嫁出去,父母同樣也會很嫌棄,更別說是外來的弟媳了,更加不會慣著她,只會覺得她很礙眼,在家就跟殘廢一樣,也就她的丈夫能忍受。
估計父母也都勸說她復婚,更會覺得她是高攀前夫,而不是前夫高攀了她。
不過,外人說什么都沒用,還是要她自己想通才行,如今她可能也放不下面子,相信等再過段時間,她肯定能認清現實的,認清復婚才是最好的選擇。
大家對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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