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眾人謀生者,不可使其葬于人心。
為大眾謀福利者,不可使其孤軍奮戰。
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于風雪……”
甘肅慶陽的鄧建國怎么也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因為孩子的校服進局子。
2023年,他發現兒子新發的校服標簽上標注“100%聚酯纖維”,但摸起來不對勁,送去檢測后發現,實際成分是94.9%聚酯纖維加5.1%氨綸,夏季校服的棉含量也低于國家標準。
這年頭,連校服都玩“虛假宣傳”,鄧建國氣不過,拍了條視頻發到網上,質問“校服質量安全和監管漏洞”,兩條視頻加起來點擊量超過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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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呢?校服廠家沒被查,反倒是鄧建國被寧縣公安局以“尋釁滋事”關了7天。
警方說他“發布不實信息,引發公共秩序混亂”,可搞笑的是,法院后來認定校服確實有問題,鄧建國的質疑“有一定事實基礎”。
更魔幻的是,拘留期間,他老婆跟他離了婚,單位把他開了,他自己抑郁到半夜游蕩街頭,整個人徹底垮了。
折騰兩年,法院終于還他清白,判警方違法,賠他3237.08元——7天自由,折合每天462塊,比五星級酒店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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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劇情是不是很眼熟?
湖南湘陰的肖新良,2023年在一條消防救援視頻下評論“還在搞豆腐渣工程,統一招牌?”,12個字,換來5天拘留。
警方說他“散布不實言論”,可法院最終認定這話既沒捏造事實,也沒引發社會混亂,純屬公民正常監督,撤銷處罰并賠了2377.6元。
兩起案子如出一轍:老百姓說句真話,先被扣帽子關進去,等法院平反時,人生早已天翻地覆。以后還有人敢說真話嗎?前車之鑒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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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無論2000還是3000,都是“國家賠償標準”,依法辦事。
可問題是,執法的成本誰來付?鄧建國丟了工作、離了婚、患上抑郁癥,這些損失誰來賠?肖新良打了兩年官司,精神折磨誰補償?
更諷刺的是,當初錯誤拘留他們的警察、胡亂報案的校服廠家,至今安然無恙。罰酒三杯式的追責,本質上是在鼓勵“先抓了再說”——反正錯了也就賠點錢,又不用丟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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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捂嘴的成本太低了,不過是罰酒三杯。
西安游客和漢服店糾紛,警方通報里寫得很清楚:商家動手該罰,但游客夸大事實、造謠“民警勾結商家”,同樣被拘。
可到了鄧建國和肖新良這兒,他們既沒造謠也沒鬧事,只是說了真話,怎么就成了“尋釁滋事”?難道“公共秩序”的底線,是容不得半點批評?
一個健康的社會,不該只有一種聲音。
校服質量、豆腐渣工程,這些本就是該被監督的公共事務。如果連質疑都要蹲局子,那以后誰還敢說話?
鄧建國和肖新良的幸運在于,他們堅持到了法院還清白的那天。可還有多少人,在被拘留的那一刻就認慫了、閉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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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塊的賠償,買不回7天自由,更治不好妻離子散的創傷。
但至少,這兩起案子給所有人提了個醒:
法律不該是權力的橡皮圖章,而該是普通人說真話的盾牌。下次再有人想用“尋釁滋事”堵嘴時,但愿他們記得——互聯網有記憶,法院也會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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