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2月5日春節,祖籍成都市龍泉驛區龍泉鎮青年王建明從香港“衣錦榮歸”,一度成了當地的頭號新聞。他隨身帶回來的大包小包里的那些印著英文字母的“洋貨”讓他的親朋好友們羨慕不已,都覺得香港是人間天堂,而王建明則是從“天堂下凡”的人。
但是,王建明回老家后飄忽不定的行蹤以及總是神秘兮兮地打聽“上面下沒下什么重要指示精神”引起了一些群眾的懷疑,“這個王建明會不會是特務”的風言風語也開始在龍泉鎮中悄悄流傳開來——
那這個王建明到底是不是特務呢?
答案是肯定的,他如何會成為特務,那要把時間撥回到1979年深秋的香港的一天夜晚——
在一家燈光昏暗的餐廳中,跟著父親來香港投親戚一年有余且混得有上頓沒下頓的王建明穿著非常不合身的西裝,局促地坐在餐桌的一側,面對滿桌子的珍饈美味不知道該如何下筷子,這頓飯局做東的人坐在餐桌的另一側,王建明只知道稱他叫“A先生”,這是兩人的第一次見面,是“A先生”主動邀約的他。在“A先生”邊上坐著一個打扮妖艷、穿著性感的女子,是她親手將“A先生”的請柬送到王建明在香港新界的窩棚里的,尚未嘗過女人滋味的王建明已經不止一次偷瞄這個女人,并不住地往肚子里咽口水。
酒過三巡后,“A先生”一一副長者的口吻用濃重的閩南口音的普通話對王建明說道:“小老弟,香港這個地方人情薄得跟紙一樣,難得遇到一個知心朋友,你我雖然是初次見面,但卻一見如故,今后老弟你要是有為難的事情,盡管招呼鄙人,鄙人一定盡力相助。”
一個星期后,“A先生”又在“新五月花”酒樓宴請王建明,身邊還是那個豐滿性感的美女作陪,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后,“A先生”開啟了話匣子:“老弟啊,我是從臺灣來香港辦報紙的,希望你能提供些稿件,支持一下鄙人的事業。”
王建明一臉吃驚:“我連家信都寫不利索,哪能做文章啊?”
“A先生”并不以為忤,伸手拍了拍王建明的肩頭:“這有何難?我出錢讓你回鄉探親,你回來的時候給我帶些地方報紙,順便打聽點馬路新聞,就是對鄙人的事業的最大支持了。”
王建明一聽事情如此簡單,于是就拍胸脯地答應了下來。
然后,那個豐滿性感的美女從身邊的小提包里取出了一疊港幣放在桌上推到王建明面前,還特意把自己領口里的“事業線”露給王建明看:“小老弟,這是預支給你的一點稿酬。”
又過了三天,王建明應“A先生”的邀約來到一座茶餐廳,待侍者送完茶點離開后,“A先生”一改之前的和藹可親的長者樣,以一副嚴肅和命令式的口吻對王建明說:“你做好回去的準備,主要任務是聯絡你一切可以聯絡的關系,想盡一切辦法搞點紅頭字的中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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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 香港茶餐廳
“這——”王建明一時語塞。
見王建明猶豫不決,“A先生”陰笑著說道:“當然,你不干也可以,但你領用活動經費的事情我已經上報臺灣總部了。在香港像你這樣的混法,拿錢不干事的可不厚道,別說繼續立足下去,怕是連你的小命也——”
王建明回成都后,不去名勝古跡游玩,也不去鬧市區逛街,整天就在小小的龍泉鎮和龍泉鎮毗鄰的山區鉆進鉆出,在不斷聯絡昔日的同窗故舊維系情感的同時還積極通過這些同窗故舊結交新的朋友,雖然吃了一連串的閉門羹,但在“鈔能力”的加持下,也終于“打開了一部分局面”。
1981年3月2日,成都市某單位擁有盜竊前科的臨時工在結識王建明后不久突然失蹤,和他一起失蹤的還有該單位的一張空白的現金支票。
3月3日上午,有人用一張空白的現金支票在成都市春熙路的一家攝像器材商店買走了一架相機和幾卷膠卷,總價值400多元。經鑒定,這張支票就是一天前在某單位財務科被盜的那張支票。成都市公安局在接下來的追查中又在雅安、上海和深圳等地接到了發現那個失蹤的臨時工的蹤影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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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 80年代的成都市公安局
與此同時,龍泉鎮的一個經常曠工在外偷雞摸狗、從來不讀書看報的青工自從結識了王建明后就突然關心起政治和時事起來,不時向周圍人打聽近期中央或者省委發了什么文件?或者在哪里開過那些重要會議,有沒有發過什么會議文件,還到處收集軍事科學技術方面的最新成果(成都作為三線建設的重中之重,其周邊區域的縣市有大量的以代號稱呼的軍工企業)。
面對王建明越來越惹人生疑的舉動,終于有熱心群眾向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分局揭發。在成都市公安局對此事立案偵查后,某數字代號的軍工單位的一個采購趙某某主動找到公安機關,上交了一支王建明送給他的鋼筆,并交代說自己因為賭債纏身,急需用錢的時候,王建明找到他,希望他幫忙搜集一些他單位的機密文件,并送給他一支鋼筆“留作紀念”。
技術部門對這支鋼筆進行鑒定,發現這支鋼筆具有錄音功能,是典型的間諜工具。
成都市公安局經過偵查認定王建明在香港參加臺灣特務組織,接受了收集、傳送情報和發展下線等特務訓練,此次潛回成都的目的是受臺灣特務機關的派遣進行特務活動的。某單位臨時工的失蹤應系受王建明的“指示”四處活動,發展新的“下線”;而那個四處打聽會議文件的青工應系受王建明的指示意圖打聽和竊取政治、軍事情報和中央紅頭文件。
經四川省公安廳廳長喬志敏的批準,成都市公安局局長丁獻親自掛帥組成專案組,并授權協調各省兄弟單位專辦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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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志敏
4月29日,已經在兩個月前回到香港的王建明收到了一封從廣州發來的電報:“紅藥到手,已抵廣州,速來取貨。”
同時,這份電報也已經被廣州市公安局技術部門所監聽,然后一場行動部署就此在廣州到深圳一線展開。
5月1日16時,一列由香港開來的旅客列車抵達羅湖橋車站,王建明一身西裝革履的下了車,他此行是奉“A先生”之命去廣州取“紅藥”。他在過了邊境檢查站后,登上了前往廣州的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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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的羅湖橋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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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通過羅湖口岸的人群
16時50分,深圳至廣州的旅客列車正點駛出羅湖橋站,在接下來的五個小時里,王建明可謂是提心吊膽。21時40分,列車抵達廣州站,王建明出站后來到站前廣場,先是在等候公共汽車的隊伍中站了好一會兒,快要等到他上車的時候他突然抽身繞到公共汽車屁股后頭,攔下了一輛“達特桑”出租車,往郊外疾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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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 廣州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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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特桑“公爵230”型轎車,這種轎車在70年代中期大量出口中國
而“達特桑”身后,一輛豐田“皇冠”S60型轎車和兩輛邊三輪摩托車緊隨其后,消失在夜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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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田“皇冠”S60型轎車,這種轎車在70年代中期大量出口中國
午夜時分,王建明被薅到廣州近郊的一個派出所治安室里,他抱著僥幸心理,認為自己的身份沒有暴露,舉著自己的回鄉證向值班民警抗議道:“我抗議你們的行為,我是回來歡度勞動節的香港工人……”
“王建明,別裝蒜了,你要的‘紅藥’取到了沒有?”一名操著地道成都口音的民警突然厲聲喝問道。
王建明一聽如遭雷擊,頓時像散架似的癱在椅子上。
與此同時,王建明辛苦“招募”,為他“跑腿”的兩個同伙青工蘇某某和臨時工李某分別在成都和上海被抓獲——
5月3日,王建明被押送回成都市公安局后王建明還抱著最后一絲僥幸心理試圖爭辯自己是受人脅迫,但是當審訊人員將他春節入境回成都到離境的所有行蹤一件一件跟他“挑明”后,王建明意識到“裝不下去”了,只好徹底交代自己的罪行。
現將王建明的審訊記錄摘錄如下:
問:“你說一下你是怎么去的香港。”
答:“我的父母都是龍泉鎮建筑五金廠的老工人,粉碎四人幫后,我哥哥和我先后進入這家廠工作,收入逐年增加,生活越來越好,全家人都很滿意。但我資產階級思想越來越嚴重,成天想的是大鬢角、蛤蟆鏡和喇叭褲,又經常收聽敵臺里邊鼓吹西方國家的生活才好,港澳地區發財容易,便逐漸嫌棄老家土氣,總想有一天能出洋見見世面。恰在這時,在香港開商店的叔公寫信叫父親去香港定居,幫他經商。起初父親本意是帶哥哥同行,我不想丟掉這個難得的出洋機會,死活爭著要去,結果哥哥把機會讓給了我。1979年年底,我隨著父親一起去了香港。”
問:“你是怎樣走向墮落的?”
答:“港區香港時,我們住在叔公家里,盡管叔公本人對我們不錯,但其他親友不時給我們白眼,把我們當做吃白飯的。不久,我父親和我就搬出來另立門戶,住在新界的‘籠屋’里頭,靠著叔公的面子,好不容易才在一家工廠賣苦力,每天都要拼死拼活干十二個小時,還經常擔心會丟掉飯碗。錢雖然掙得比老家多,但開支更大,光房租就要花掉工資的三分之一。盡管如此,我們這種多少有點靠山的還是比那些盲目逃港的內地人要好得多,他們是最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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籠屋
在要了一杯水后,王建明繼續說道:“初到香港時,對什么都感覺到稀奇。但時間久了也無非就是街上小汽車多,霓虹燈多,色情電影看多了也就膩了。香港是個認錢不認人的社會,為了錢就昧良心,人和人之間沒有一點真正的溫暖,根本不是我想象的天堂。當地人總把我們這些去香港的內地人看成叫花子,罵我們‘大陸仔’,這是我最受不了的,所以我精神上很空虛,思想上很苦悶,感覺還是社會主義社會好,錢雖然不多但絕對不會讓你獲得連豬狗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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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的香港街頭
問:“既然如此,你又為什么要干危害祖國的特務勾當?!”
答:“還不是為了錢!我本來就是為了發財去香港的,在那里住了兩年,累死累活還沒攢下多少錢,香港生活開支太大了,我就逐漸變得唯利是圖,有奶就是娘。所以當‘A先生’叫我回來搞情報、偷文件時,雖然開始有些害怕,知道當特務不會有好下場,但一聽說事成之后可以撈一大筆錢,就什么也不顧了。”
問:“你是怎樣按照那個‘A先生’的指使進行特務活動的?”
答:“我回到龍泉鎮時,有不少人上門聽熱鬧,我就趁機把香港吹得天花亂墜,想從中物色幾個合適的人發展為下線。但他們雖然聽得一臉羨慕,但大多數并不相信我的吹噓,可能我吹得太過頭了吧,多聽幾次后也就膩了。只有賭錢輸慌了的采購員趙某某、一貫偷盜扒竊的臨時工李某和想發橫財的青工蘇某某這三個人興趣最濃,百聽不厭,還伸手向我借錢。我正是利用這幾個人財迷心竅的弱點,最終拉攏利用了他們……”
另一邊,臨時工李某和青工蘇某某對各自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李某交代了他盜竊單位的空白支票買了相機和膠卷,四處流竄試圖拍攝軍事設施和涉密文件(雅安是當時重要的三線軍工重鎮,有多家數字代號的軍工企業;上海則有海軍吳松基地;深圳當時則駐扎著大量負責基建的工程兵部隊);而蘇某某則交代他利用自己是干部子弟的關系為王建明在成都市和周邊縣市的三線軍工廠和機關搜集相關技術情報以及重要文件,從他的住處繳獲的文件中,警方發現了包括兩份紅字頭文件在內的重要文件,如果這些文件外泄,后果不堪設想。
而“紅藥到手”的電報,正是蘇某某發給王建明的。
最終,王建明因間諜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李某因間諜罪和盜竊罪被合并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間諜罪十年,盜竊罪六年);蘇某某因間諜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采購員趙某因及時懸崖勒馬并自首,還有立功表現,被免于刑事處罰,經教育后釋放。
這真的是“天堂大路你不走,地獄無門自找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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