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幾大主流媒體推送信息,香港高院關于娃哈哈的遺囑案件有了最新的庭審結果。
簡要點說,目前的判詞裁定:宗馥莉在杭州以及浙江法院訴訟有結果前,除非法庭有其他命令,否則不得從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建浩創投公司)的匯豐賬戶里轉賬或提款,另外需要披露賬戶內的最新余額、資產取向和收支細節。
以上信息與第一財經,鳳凰網和大公文匯報公布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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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體說宗馥莉敗訴了,其實不盡然,只是法院認可了確實有這么一個賬戶,這么一筆錢,且信托的安排確實存在,未來如何處理還需要雙方協調以及杭州和浙江法院的訴訟結果。
另外,網絡也公布了據說是宗慶后在2024年初的手寫指示,也間接證明了確實有所謂7億美元一個人的信托遺囑,只是當時還沒完全走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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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香港高院判詞還公布了宗慶后的兩份遺囑,其中提到,中國內地資產和離岸資產(不包括建浩的信托資金)都由女兒宗馥莉,妻子施幼珍,以及母親王樹珍為繼承人。這么看,宗老對原配、大女兒和家人還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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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目前以上有限的信息,我們或許可以預測,娃哈哈的實控權還是會在宗馥莉手里,即便宗慶后母親繼承的部分給到其他子女,比例也會有限,但信托資金未來或許會到另外三個子女那里。
如果最終是這樣,至少對娃哈哈公司的發展來說也不錯,有一個明確的結果,未來發展思路就明確了,也不用迷茫。
個人感覺,這應該也是宗老希望“一碗水端平”的遺愿:大女兒繼承衣缽和企業,其他子女分一部分海外資金,最多獲得一些有限的股份。
大家認為這樣的分配遺愿合理嗎?歡迎留言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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