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最近看到一個視頻文件。從背景看,視頻大概是配合電視連續劇《正當防衛》的熱播,舉辦的看片交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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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偉教授在回答觀眾問題
會上,觀眾問了著名法律學者張建偉教授一個問題:孫悟空三打白骨精算不算正當防衛?面對這么一個刁鉆古怪的問題,張建偉先生沉著應對,先是引用毛澤東七律詩中的“僧是愚氓猶可訓,妖為鬼蜮必成災”的詩句,認為這是“從身份的定位而不是從行為的定位”來看待三打白骨精這個故事。
張先生進一步分析:白骨精雖然口頭說的是“且戲他一戲”,并沒有產生法律意義上的危害行為,但是當唐僧一旦上當,白骨精隨時有可能趁唐僧等“一時疏忽,把唐僧抓了就走”。這個危險是迫在眉睫的,因而“孫悟空的行為,應該被我們目前的司法機關定為是正當防衛”。
至于視頻下面網友的留言,亦是五花八門。有人認為這是“防衛過當”;也有人說是“見義勇為”或“掃黑除惡”。但有一條留言指出:“正當防衛是人與人的關系,妖不具備主體資格,基礎邏輯不成立。”
筆者認為,這句話才是說到了問題的實質。
現代法律規定,正當防衛僅適用于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且侵害者必須是具備法律主體資格(如自然人或法人)的實體。也就是說,防衛本質上是人與人之間的法律關系。
若對象不具備主體資格,法律根本不承認其為“侵害人”,則“正當防衛”亦不適用。因此,法律概念不能被隨意擴張到與其制度構建不符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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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吾批點〈西游記〉》,曹炳建校點,中國長安出版傳媒有限公司(中國長安出版社)2024年12月版。
那么,白骨精是否具有法律意義的主體資格呢?對于這個問題,我們就要從神和妖的概念說起了。
在人類社會早期階段,面對紛紜復雜的自然界,原始人從自身的意識和夢境出發,認為自然界的萬事萬物,如日月星辰、山川土石、飛禽走獸等等,也都像人一樣是有獨立意識的,于是就把這些自然物加以擬人化,從而形成了人格化的自然物——這就是著名的“萬物有靈論”。
后來隨著社會發展,人們盟生出了最初的道德觀念——善與惡,于是便從自身的利益出發,將這些擬人化的自然物分為了兩大類:善的自然物便上升為神,神是保護人類的;惡的自然物便下降為妖,妖是危害人類的。
后世的人們大抵繼承了人類早期的這種觀念,創造出形形色色的妖怪形象,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妖怪大家族。先秦時期,就有《山海經》《白澤圖》這樣記載妖異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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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蔭草堂刊本《山海經》
魏晉之后直到明清,相關的志怪小說更是汗牛充棟。如《搜神記》《夷堅志》《太平廣記》等,都是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優秀作品。這其中雖然也出現一些善良的妖怪,但那是極其個別的現象。
但自明中葉以來,人們的妖怪觀念似乎出現了微妙的變化。一些妖怪在被改造好并完成身份轉換后,被人類社會所接納,并幫助人類,如《西游記》中的孫悟空、豬八戒和沙僧。
清代《聊齋志異》中的一些女性妖怪,利用自己不受人類道德理念和法律制度規范的妖怪身份,和人類男子自由相愛,也表現出反抗封建禮教束縛的特征。
然而,就總體來說,妖怪仍然是人類認知中的負面形象。人們觀念中的妖怪大都以吃人害人為特征,被視為威脅公共安全、危害百姓的實體。也就是說,對絕大部分妖怪來說,人類并沒有賦予它們與人同等的身份,即法律主體資格的社會地位。
《西游記》中的白骨精,正是這樣的妖怪。它一看到唐僧,就想要吃唐僧肉,以達成“長壽長生”的愿望,并由此生發出“三戲”和“三打”的經典故事。由此可見,張建偉先生認為“這個危險是迫在眉睫的”,是十分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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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炳建校注《西游記》
但是,說孫悟空是正當防衛,卻值得商榷,因為白骨精同典籍中的妖怪一樣,并不具備法律主體資格的社會身份。
或許有人要問:用三打白骨精作為例證,只是古為今用,讓當今人們對正當防衛這個法律概念有一個更為清晰的認識,有什么不可呢?其實這其中問題很大。
假如我們認定孫悟空三打白骨精是正當防衛的話,那么,《西游記》第64回,寫豬八戒把荊棘嶺的松柏檜竹等妖怪“一齊皆筑倒”,“鮮血淋漓”,按當今法律來說,是不是就是濫殺無辜?孫悟空辨認出妖怪,并為八戒的行為辯護,是不是就是個同案犯?唐僧負有領導責任,沙僧見死不救,應該也脫不了干系。這樣一個充滿暴力與殺戮的取經隊伍,還有什么正義可言?《西游記》又如何可以稱之為名著呢?
《西游記》第57回,孫悟空打死了攔路搶劫的強盜,被唐僧第二次驅趕,到觀世音菩薩那里哭訴時,觀音就批評孫悟空說:“草寇雖是不良,到底是個人身,不該打死,比那妖禽怪獸、鬼魅精魔不同。那個打死,是你的功績;這人身打死,還是你的不仁。”這就是《西游記》的敘事價值觀,即打死妖怪不僅不需要負法律責任,反而是有功的。
簡單地用當代人的價值觀、道德倫理和法律制度等,來例比古代文學作品,具有解構古代作品的文學意義、擾亂思想導向的潛在危害。
這種做法會嚴重扭曲我們對歷史與文學的理解,令人陷入“道德優越感”的陷阱,并忽視被研究作品所處時代的社會邏輯與文化表達方式,把作品降格為某種闡釋工具。這并不是危言聳聽,而是已經存在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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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典批判:對水滸傳和三國演義的文化批判》
《雙典批判》一書,不正是從現代價值觀的高度,全盤否定了《水滸傳》《三國演義》的社會意義和政治意義嗎?當這種社會思潮泛濫開來,我們的名著何在?我們的文化根基又何在?沒有了文化根基的民族是十分危險的。
總之,我們認為,孫悟空三打白骨精不屬于法律意義上的正當防衛。白骨精不具備法律主體資格,正當防衛的基礎邏輯不成立。用現代一些觀念來解析或例比古典文學作品,很可能潛在地削弱名著的文化根基,并誤導讀者對作品意義的解讀。
最后應該說明的是,此文是我和GatGPT4共同完成的。
我提供論題和基本的邏輯思路架構,他對我的邏輯思路和法律條文及術語加以修訂和補充,其中也不乏“爭論”。回想兩年前,我曾和GatGPT討論過《西游記》中豬八戒妻子的問題,他當時的回答可謂是亂七八糟,讓我不得不教導他不要不懂裝懂。可這次和他討論問題,他的表現卻相當出色,真是AI別兩年,亦當寡目相見。
不過,至少從GatGPT4來看,還缺乏獨立意圖、原創思想與決策能力,有時需要從多方面啟發,他才能“想”通某些道理,所以我們還不必擔心他會在近期完全超越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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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記版本源流考》
當然,AI說到底不過是一種工具,他的一些提議也只是我的參考,這篇文章還是應該由我來文責自負的,希望讀者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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