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有一句話叫“得公屋得天下”,可見公屋對香港人是何等的重要。在香港這座全球房價最高的城市之一,公屋就像是黑暗中的明燈,截至2025年7月,香港79.6萬個公屋單位承載著超200萬人口,相當于每3.5個香港人中就有1人居住于此。月租2000港元的公屋與月均破萬的私人樓宇租金形成鮮明對比,催生出獨特的“公屋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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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公屋,每月收入2.2萬港元,支出幾千元房租,剩下的錢可以存起來,時不時去深圳玩。”一位公屋居民在社交媒體上的發言引發數萬點贊。這種“低負擔、高儲蓄”的生活模式,甚至催生了“公屋贏家”的調侃,相比背負數百萬房貸的私樓業主,公屋住戶被戲稱為“人生贏家”。
所以如果公屋是許多香港人的“命根子”,倘若有朝一日被沒收了,那肯定極為傷心。近日有個香港女導師在公屋過著節水省電般的“原始生活”,香港屋房委會認為她占房不住,于是把公屋沒收,引發一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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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住在香港天水圍的小提琴女導師鄧慧賢,因為公屋被沒收將她的生活攪得天翻地覆,還自稱讓她萌生輕生念頭。
這變故的源頭,是房委會以她18次突擊家訪無人在家,且水電費為零為由,收回了她的公屋。這決定如同晴天霹靂,讓鄧慧賢陷入了絕境。她先是向房委會上訴,可惜敗下陣來。不甘心的她,于7月16日站在高等法院,自行應訊提司法覆核,其胞妹也在旁協助,為她加油打氣。
法庭之上,鄧慧賢娓娓道來自己的生活狀況。她過著一種近乎“原始”的生活,家里沒電視機、沒WiFi,連家居電話都沒有,雪柜也不插電。她解釋道,香港夏天夜間氣溫平均26度,和機電處建議調校冷氣的25.5度相差無幾,所以夏天根本不用開冷氣。至于平日早出晚歸沒遇上房委會家訪,那也是為了生活奔波,實在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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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房委會并不買賬,質疑她是否真的住在單位里。暫委法官林展程也拋出問題,詢問房委會是否曾午夜家訪。房委會稱出于安全考慮從未進行,還堅稱鄧慧賢仍未能證明自己住在單位。法官表示會在2個月內下裁決,這讓鄧慧賢心里懸著的石頭,一時半會兒還落不了地。
林官開庭時,先讓鄧慧賢澄清單位是水掣壞了還是水表壞了,畢竟她之前有兩個說法,房委會質疑她混淆視聽。鄧慧賢趕忙解釋是水掣壞了,還說調查時段要照顧母親,所以用水量低。她氣憤地指出,房署僅憑水電用量低、交租地點、出入境紀錄就判斷她濫用公屋,這些哪算得上直接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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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慧賢著重強調,自己確實在單位睡覺,只是少用水電而已。她緊張之下曾向房署職員說錯會煲水,后來在委員會上訴時已澄清沒煲水。她還埋怨房署沒入屋看單位設計,就不相信她少用電。
說起家中的電器,鄧慧賢更是有一番“獨到”解釋。她家中電燈是2023年購入的,充電后“到依家都唔使再插電”。家里沒那些現代化的娛樂設備,手機也在工作地點充電。她還會去胞妹家中洗澡和洗衣服,自嘲“唔系行時裝路線”,衣服夠替換就行。
鄧慧賢的胞妹也在一旁力證姐姐生活節儉。她表示,兩姊妹在公屋家庭長大,節儉慣了,自己也不開冷氣。她認為房委會不應罔顧個別情況,有責任作全面調查。很多人都要外出工作,突擊家訪卻選在平日,這合理嗎?她還氣憤地說:“如果我姐不是在單位居住,我們無需要無中生有咁,去做咁多嘢。我們唔知有咩證明家姐真系喺單位。”即便提供八達通紀錄,在她看來也無法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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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會方也有自己的說法。林官指出,本案不是刑事案,鄧慧賢有責任向上訴委員會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住在單位。林官關注房委會得知鄧慧賢聲稱早出晚歸后,仍沒有在凌晨家訪是否調查不全面,還問:“如果佢凌晨1點喺度,(早出晚歸說法)可能可信喎?”房委會則稱,凌晨家訪有安全性考慮,還強調鄧慧賢有近半年用水量是零,多日零用電量,上訴委員會決定已考慮一籃子因素。林官又問有無其他“慳水慳電”例子,律師稱鄧慧賢需說服上訴委員會接受其低用量,可她至今未能自證。
鄧慧賢則指房署決定涉程序失當,完全罔顧她須照顧家人而早出晚歸的實際情況。她解釋自己節能,家中沒電視機,拔掉雪柜電源,夏天開窗睡竹蓆撥扇,再加上當時水表失靈,水電費才偏低。可房署這一決定,讓她蒙受嚴重精神壓力,甚至一度萌生自殺念頭。她滿心期待法庭能推翻房署決定,還她一個公道,同時就精神損失給予合理索償。
對于這場公屋風波,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最后究竟會如何收場呢?讓我們拭目以待,對此大家支持哪一方呢?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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