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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攝圖網
本文為《方圓》雜志原創稿件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跑分”工作室成立半年以來
隱蔽性一直很強
為了規避境內公安機關的打擊
在“小飛機”(化名)交流群內
境外賭博網站明確限制了
單筆交易金額
即每筆不能超過1萬元
即便如此“謹慎”
他們依然沒有逃脫“法網”
這起“跑分”案
共有三撥人栽了
……
警惕“跑分”陷阱
當心淪為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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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兵買馬
陳燕男在福建的老家上網時,偶然加入了一個名為“博彩交流群”(化名)的社交群。
陳燕男注意到群里的成員都在使用一款名為“小飛機”的聊天交友App。這款軟件主要支持國內外用戶之間的語音和視頻通信。為了規避國內的監管,賭博機構的上家通過“小飛機”App將境外賭博盤口(旨在為賭徒提供充足的信息和選擇機會)與“跑分”人員連接起來。這些群友的收入來源正是協助境外賭博機構進行賭博資金支付結算。
所謂“跑分”,指的是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等網絡犯罪團伙通過自建平臺,招攬成員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支付途徑為其分流和洗白贓款的行為。通常情況下,這些贓款最終都會流向境外,由此增加了公安機關追查資金流向的難度。
陳燕男不敢用自己的銀行卡貿然嘗試,觀察幾天后,他從群里找到一位愿意有償提供銀行卡的群友,花錢購買了一張銀行卡,再銷售給同一個群里收購銀行卡的人,從中賺取差價。
嘗到了甜頭后,陳燕男便開始收購和販賣銀行卡,搖身一變成了“卡商”。在這個過程中,陳燕男認識了“卡商”桑薦樹和多名“卡商”的上線夏小君,再次拓寬了收購和銷售銀行卡的渠道。
幾人慢慢發現,單純供卡,收入不高。一個多月后,陳燕男主動聯系夏小君商量合伙“跑分”,直接與賭博網站的“盤口”聯系,這一提議得到了夏小君的同意,兩人一拍即合開始分頭行動。
2022年3月,陳燕男、桑薦樹和夏小君3人合伙開“跑分”工作室,直接和境外的盤口聯系,為他們提供資金收付服務。工作室在湖北省宜昌市某小區里,陳燕男和夏小君各自投資3萬元,用于購買銀行卡和一些工作室的開支,夏小君還找來了熟人李蛋負責工作室。
桑薦樹作為“卡商”,主要負責在外收卡,給工作室供卡。一般情況下,桑薦樹主要是通過熟人關系找卡,瞄準的都是經濟比較困難、急需用錢的供卡人。
劉其、柯璋、喻巖、羅軍軍等幾個年輕人則為“供卡人”。他們在小群體里互相交流信息,一個帶一個,慢慢發展起來了一批供卡人。
工作室的“操作手”由李蛋負責招募。“操作手”利用獲取的銀行卡在手機銀行應用程序或電腦上登錄手機銀行網站,依照李蛋的指示進行收款和轉賬操作。不過李蛋并未向“操作手”透露資金實為賭博用途,他自信地向“操作手”保證:“我們的操作是安全的。”
鑒于賭博與詐騙案件的不同,詐騙的受害者通常會迅速向警方報案,而賭博活動本身即為非法行為,即便遭受損失,賭客也不會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因此陳燕男、李蛋等人感到相對安心。后來,陳燕男還將熟人陳老二介紹到工作室,讓他跟著李蛋“幫忙”。
此外,為了順利開展業務,陳燕男招募了一名財務人員李小,負責統計工作室每天的收支結算情況。
2022年9月,夏小君和李蛋覺得工作室規模小、來錢慢,向陳燕男明確表示不想再繼續,陳燕男思考后選擇同意。隨后,陳燕男安排陳老二接續負責該工作室的相關事宜。跟隨李蛋干了許久的陳老二很快上手。陳燕男將錢按照“卡商”報酬、工作室人員工資分發后,把剩下的錢揣進了自己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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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組建“跑分”工作室
2023年1月16日,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分局查處了陳老二所在的“跑分”工作室,現場拘捕了陳老二及其他工作室成員。
隨后,陳燕男聯系到另一位熟人黃阿文,在福建漳州再次組建工作室,依葫蘆畫瓢地開始“跑分”。這次結算各項費用后剩下的錢由陳燕男和黃阿文分成。
工作室成立初期,為了提高效率,陳燕男自己擔任“操作手”和黃阿文一起干,找賭博網站的“盤口”、對接卡商、招募人手……很快,近10名“操作手”到位,工作室開始運轉。
當陳燕男忙于新工作室的運轉時,他并不知道之前參與工作室“跑分”的人員已陸續落網。2023年3月15日,剛從宜昌返回漳州的陳燕男被蹲守已久的民警抓獲。同年6月28日,涉案的51名人員全數歸案。經查,陳燕男團伙共接收境外賭博組織資金近2億元。
一開始,公安機關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立案偵查。按照相關司法解釋,關聯案件可以并案處理,宜昌市夷陵區對與本案相關聯的上下游犯罪具有管轄權。
辦案檢察官向明介紹,從夷陵區的“跑分”工作室被查獲以后,夷陵區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為下一步偵查工作的方向、證據的收集提供引導意見。
“像這樣的‘跑分’團伙,人員眾多、涉案資金大,具有隱蔽性強、衍生犯罪鏈條多等特點,會給社會安定和諧帶來諸多風險隱患和惡劣影響。而陳燕男、陳老二、李蛋等人明知是賭博網站,仍結伙為其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幫助收取賭資數額巨大,情節嚴重,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向明告訴《方圓》記者,根據實際情況,該院引導公安機關往開設賭場的方向去收集證據,從引導偵查、固定證據、案件定性到后面的全鏈條打擊,把有關聯的犯罪一并處理,引導犯罪分子認罪認罰。
一開始,陳燕男并不認罪,向明便從開設賭場的事實認定和對在案證據進行分析、行為的客觀危害上,對陳燕男進行了釋法說理。此外,劉其、羅軍軍為信息網絡活動犯罪提供積極幫助,包括不限于大肆收卡、辦卡、供卡、多次去工作室進行人臉識別、多次帶人去工作室供卡等行為,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而柯璋、喻巖、羅軍軍幾位卡主,在提供銀行卡給工作室以后,偶然發現自己的卡每天都進出大批流水,他們打聽到收卡者用自己被收走的卡處理“賭場里來的不干凈的錢”。于是,他們采取掛失補卡、微信轉賬等方式故意占有卡內資金,并趁卡內資金尚未轉出之機,以現金提取或微信提現等方式占有卡內5萬元。
“幾個卡主將銀行卡控制權轉給了工作室以后,利用掛失、重新辦卡的方式占用了這筆錢,符合盜竊罪的特征,于是檢察機關對此行為以涉嫌盜竊罪來起訴。”向明說。
圍繞具體案情,辦案檢察官深入剖析51名人員在團伙中起到的實質性作用,認為陳燕男、陳老二等14人涉嫌開設賭場罪。提供銀行卡的劉其、羅軍軍等人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臨時起意私吞卡內流水的柯璋、喻巖和羅軍軍還涉嫌盜竊罪。
此外,51人中有8人由于參與時間短、涉案金額不大、供卡數量少,對卡的用途不清楚不明白,主觀惡性較低,符合不起訴條件,經公開聽證,夷陵區檢察院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2023年10月,經夷陵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夷陵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開設賭場罪判處陳燕男、陳老二等14人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至一年,部分宣告緩刑,并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到5000元不等。以幫助信息網絡活動罪判處劉其等26人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至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到1000元不等。以盜竊罪判處喻巖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以幫助信息網絡活動罪和盜竊罪數罪并罰,判處羅軍軍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判處柯璋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6萬元。判決后,桑薦樹等4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2024年3月底,二審維持原判。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更多內容請關注《方圓》9月下期)
本文雜志原標題:《“跑分”跑向犯罪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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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肖玲燕 房佳佳設計丨劉巖
記者丨方菲
通訊員丨鄧正蛟 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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